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注 册 号: 申请人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承诺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企业申请换发营业执照。负责人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2、申请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不适用本申请书。

3、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予换照,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4、申请换发营业执照需提交《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到湖南省企业登记网(zcj.)下载。

 

第二篇:新版营业执照换发申请书

新版营业执照换发申请书

注:在变更(备案)登记时换发营业执照的,不填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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