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xx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报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2014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决定,学院现将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时间提前。如有需要申请求职补贴发放的2014届毕业生,请在20xx年9月30日前将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2)、城乡低保金一卡通或盖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金发放台帐等发放记录,发放记录的有效期应在毕业年度内(该发放台账可在20xx年4月8日前补交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供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证件的复印件交于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请各系做好宣传工作,必务通知到每一个2014届毕业生。

注:请在填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时所填的手机号码确保随时可以联系到本人,以保证补贴费用能顺利申领

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

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3]4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43号)要求,从20xx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本省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每年5月30日前。

四、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

五、申请发放程序

(一)政策公告。各高校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对象、标准、申请办法、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

网络、短信(微信)、公告等告知本校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公示。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本人向所在高校就业部门领取并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城乡低保金一卡通或盖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金发放台帐等发放记录,发放记录的有效期应在毕业年度内、提供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藉证明等、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高校就业部门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校公示无异义的,由各高校编制汇总申请补贴人员名册,并附加盖学校印章的申请材料复印件,报送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求职补贴花名册(附表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2),城乡低保金一卡通或盖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金发放台帐等发放记,发放记录的有效期应在毕业年度内、提供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藉证明等、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复核公示。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申请材料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复核,同时在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后无异议的,由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一次性

求职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账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卡内。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为申请人办理个人银行卡,并通知申请人所在高校领取、发放申请人银行卡,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和密码激活银行卡,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所需资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0xx年,发放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99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20xx年起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科目列支。

六、补贴发放方式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拨付至高校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从20xx年起,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为申请人办理个人银行卡,并于5月30日前通知申请人所在高校领取、发放申请人银行卡,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和密码激活银行卡,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领取记录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

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级有关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领导要亲自抓,要指派责任心强人员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

(二)广泛宣传,及时公示。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各高校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等方式,宣传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申领程序、发放目的和意义,增加政策透明度,吸引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都积极申领求职补贴,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引导全社会关注关爱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各地人社部门和高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高校毕业生和全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审核,强化纪律。各高校是求职补贴发放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审核负完全责任。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高校认真核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收集资料,总结上报。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请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在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的15天内,将求职补贴花名册(附表1)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

shichangjiuyeke@163.com(省就业局邮箱)和jxsjyb@126.com(省教育厅毕就办邮箱)予以备案。同时,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求职补贴发放过程中开展的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报送省就业局。

省就业局 联系人:袁欣 占丰斌

联系电话:0791-86658267(传真)

附表: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表1: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关于做好20xx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的通知

附表2: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关于做好20xx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的通知

 

第二篇:招就发[20xx]11号--关于做好20xx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招 生

就业处

陕理工招就发【2013】11号

招就发20xx11号关于做好20xx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陕人社发〔2013〕3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我校2014届在籍毕业生,在20xx年(截止申报时间)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者,在其毕业年度内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20xx年3月 - 1 -

25前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各二级学院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名单上报招生就业处,由学校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校,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应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各学院报送的申请汇总材料包括:一次性求职补贴初审表(样表见附件2)2份,申请人员花名册2份,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毕业生和各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办理。

四、补贴发放情况备案和申请材料保管。学工部要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拨款后1个月内送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其中,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学生的,要提供经银行盖章确认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回执明细”(包括学生姓名、学生个人账号、发放金额、学生手机号码、发放时间等);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个人申请材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完毕后,退回学校,由学校负责装订存档、保管 - 2 -

备查(保管期限3年)。

五、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发放相关工作。学工部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学校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附件:1、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受理初审表

3、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xx年12月27日

主题词:2014届 求职补贴 申报 通知 报:学校党、政领导 送:各学院、相关部门

印数:30份

- 3 -

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本人姓名籍贯就读高校入学年月

应毕业年月曾用名现家庭住址

所学专业填写本表时间是否愿意就业

本人手机号码

目前是否签约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本人家庭享受低保最新起始时间

本人身份证号码本人开户银行本人银行账号

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理由

是否提供右侧所列证明材料(填“是”或“否”)

1、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学生所在院系审查意见

业务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院系盖章)

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业务经办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1、本表中的“本人姓名”、“曾用名”和审查人员姓名均须本人亲笔签名,其他说内容可手写,也可打印。

明 2、政府主管部门抽查补贴发放情况时,请申请人如实反映情况。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一次性求职补贴受理初审表

单位:人、元

基本情况

二级学院名称

应届毕业生总数

求职补贴经办人其中女生办公电话下届毕业生总数其中女生手机

一次性求职补贴受理初审情况

初审合格总人数

初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受理初审简要情况

2、初审确定的补贴总额

3、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初审补贴总额

二级学院

初审意见

业务经办人: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主管领导

意见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各学院存档一份,两份报招就处。

附件3陕西理工学院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二级学院名称:(盖章)

序号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二级学院领导(签名):专业手机号经办人(签名):银行账号是否合格备注说明1、手机号应该是能准确联系毕业生本人的有效号码;

2、开户银行必须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3、是否合格填写“是”或“否”;

4、备注栏填写学生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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