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博国际IT教育破格录取申请书范文

20##年批预留名额入学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你们好.我是宁夏海原20##届高三毕业的一名学生,当初高考结束,由于家庭情况无法走入大学的校门,可是对理想的追求并没有停止求知的步伐,通过在外一年的努力,通过打工攒了点学费,而今我申请加入贵校,真心的希望能成为贵校的一名学生.

我是通过我的一位同学得知贵校今年同样面向全国高三毕业学生招生,我也了解到贵校的学费低,时间短,就业率高。尤其在最短的时间花费更少的金钱,就可以学到实实在在的专业技能.同时也能通过素质课程提高我的综合能力.毕业后,具有超强的专业技能,又具备超强的综合能力,双向的才能就可以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我去年十一假时也去过贵校看望一位朋友,在那里虽然时间很短,但是那里让我感到有一种家的感觉,很温馨。。。并且朋友告诉我,这里的老师很和蔼,对学生很关心:这里的学生都很热情,也很善良,相互之间都和睦相处。我被那种“家”的环境也深深的感动,吸引。在一个大学,竟然能感觉到有种家的感觉,实在难能可贵。。。在此,我真心的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贵校的一员,并融入他们当中,一块好好学习,一起生活。。。

同时,我对学校的开设的专业科充满着浓厚的兴趣。尤其市场营销及电子商务这个专业,我热衷于市场运营,开发及推广。。。我也希望能在这个领域创出一片蓝天。。。同时还有提高综合能力的素质课,演讲口才,与成功人士学成功,管理学,公关礼仪等。。尤其演讲口才课,朋友告诉我一句话:“是人才不一定有口才,但有口才一定是人才,”这句话对我的印象很深,在工作的这一年里,我也真正的感受到了这句话的真谛。当今这个社会,不一定只需要专业技能,同时还需要口才,以及谈判能力,只有具备超强的专业技能,又具备自身一定的综合能力,双向的才能,方可在社会上稳步立足。而贵校的课程体系正好解决了这两方面的难题。打破了有专业技能,没综合能力,有综合能力没专业技能的局面。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学习,以及学校老师的精心培养与指导,我也能成为一名双向有才能之人。

在社会上的这一年时间里,让我明白了很多,也让我感受到了很多。由于知识有限,很多事情都无法很好的进行,我是一个很爱学习的孩子。所以我很希望成为贵校的一名学生.在此真诚的希望贵校能够给我一次重新回到学校,再度学习的机会。让我这颗渴望飞翔的心能有一片广阔的天空.如果申请通过,我一定会严格遵守贵校的校纪校规,努力学习。

  在此真诚的祝各位校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也祝北博越办越好,更祝愿北博的明天更辉煌!!!

                           20##年6月5日

                           申请人:   王**

                           担保人:杨**

 

第二篇:国际教育展申请表

举办国际教育展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教育厅印制

申请人须知

一、申请举办国际教育展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主办单位的请示报告

2.附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三、本申请经办部门为浙江省教育厅外事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 0571-88008987

举办国际教育展申请表

国际教育展申请表

国际教育展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及国际教育展相关情况说明

1. 如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国际教育展,且中方参展单位均为本地教育机构,由当地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若中方参展单位中有外地教育机构的,需经主板地升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审批。

2.举办跨地区巡回国际教育展览,需征得巡回升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主办地升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审批。

3.全国性教育相关机构举办全国性国际教育展览,需参照以上原则,在征得承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举办机构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审批。

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在华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国际教育展系指由地方政府部门、教育机构或教育相关部门在境内举办的,有国(境)外教育机构参加的、以介绍国(境)内外教育情况为内容的展览活动(教学仪器、设备展览除外)。因此,国际教育展必须由地方政府部门、教育机构或教育相关部门向浙江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教育厅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省教育厅将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或者不予受理,将出具加盖浙江省教育厅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6.申请在省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且中方参展单位均为本省教育机构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7.申请表中的“展览名称”应与请示报告涉及的展览名称一致;

8.机构名称、所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展览名称、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名称、展览时间、展览地点、展位数量、展览面积、展览经费来源、机构类别等栏目请详细并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