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生申请计划材料

 

  申请交换生材料

    台湾大学

      姓  名:杨 星 星

  班  级:经 济122

  学  号:1202010248

学习方面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学习上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先后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建行成才计划奖学金;

获奖情况:

2012.11——“善行100”志愿者活动;

2012.12——参加并荣获“贵州大学110周年校庆优秀志愿者”称号;

2012.12——“T台遇上POP二等奖”;

2012.12——“经济学院第八届辩论赛二等奖”;

2013.3——通过计算机二级;

2013.9——荣获“贵州大学暑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称号;

2013.10——成功申报SRT项目;

2013.11——荣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013.12——通过英语四级;

2013.12——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3.12——获得建行成才计划奖学金;

2013.12——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

2014.3——荣获聘书“贵州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中心主任助理,聘期一年”;

科研情况:

2013.10——组织并成功申报SRT项目,此项目正在进一步进展之中;

和老师一起合作做“土地财政”方面的研究;

实习经历:

参加建行一卡通推广的实习;

 

第二篇:交换项目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学费证明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只需输机,无需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提交给受理机构审核并留存。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并盖章。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司局级以上或学校公章)。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3)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的主要学习/交流工作。

(4)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已通过外方面试或考试,外语水平符合其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

(5)外方收取学费情况:如申报项目外方不收取学费/免除全部学费/利用其他奖学金支付全部学费,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需明确;如申报项目外方需收取全部/部分学费,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须明确需支付的具体额度

(6)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如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5. 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提供成绩单应为自本科一年级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xx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上的外语水平条件要求提交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学费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网报时须提供国内学校出具的学费安排证明材料。

如申报项目外方收取全部/部分学费,须在证明材料中明确学费来源(学校承担全部/学校承担部分/学生自筹,并注明金额);

如外方不收取学费/免除全部学费/利用其他奖学金支付全部学费,需在证明材料中注明无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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