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

被告:北京某公司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请求:

1.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3824元;

2.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43450元;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安排年假的补偿金10800元;

4.加班加点工资2213元;

5.离职时未及时支付工资的25%赔偿金980元。

6.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初,原告李某(以下简称原告)通过了被告北京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组织的面试,并于当月6日入职,岗位为行政主管。后经原告多次与被告管理层要求,双方于20xx年6月签署了期限为2年又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6月5日)。虽然签署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方面提供的劳动合同简直就是当代卖身契,片面强调劳动者必须承担的义务、面临的责任,无视劳动者工作性质、级别,与所有劳动者约定脱密期、高额违约金等,而对劳动报酬水平等劳动者权利却只字不提,更没有按劳动法关于职业培训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耽误了国家未来的美好年华。20xx年6月,该份劳动合同到期后,被告管理层仍不与原告商谈劳动合同续签问题,至20xx年6月原告离职,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长达一年之久。

虽然原告本着谅解难处、共同成长的原则,对公司倾注大量心血,牺牲很多个人时间,在工作日、休息日,甚至是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坚守工作岗位,领取微薄之薪水。然而,所有的付出根本没有换回成比例的回报:被告非但没有像一般的公司那样,根据物价水平等调整工资水平,反而是连最开始承诺的司龄工

资也开始诬赖(公司原承诺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补贴、工龄工资,实际也是这样履行)。

20xx年6月,经几次要求支付司龄工资等未果后,原告以被告拖延支付工资、不依约支付工资等用人单位方的过错,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被告仍我行我素,不依法向原告支付工资等应得收入,原告无数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要求支付工资等依然未果。直到正式发函,要求支付工资等,被告依然无动于衷。直至最终原告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后,被告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又开始三番四次与原告联系,要求当面说明问题,并主动提出给予一定补偿。未果后,竟然试图通过与本事毫无关系的有关单位向原告施压。

被告非但不考虑创新发展,不考虑产品服务的升级转型,加强自身建设,反而是小动作不断。被告种种瞎折腾、穷折腾的行径非但不会有任何结果,实际上还直接导致造成双方关系不断恶化。虽仲裁庭上被告极力要求调解,但鉴于被告的种种行径,原告无法同意,并誓与不法行为抗争到底。

综上,因被告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单方过错导致劳动者无奈解除劳动合同、不安排年休假、随意安排加班、违法支付工资等种种行为给原告造成严重后果。因仲裁审理中仲裁庭拒不接收合法期限内提交的证据,原告不服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劳动者卑微的尊严!!!

此致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1月 日

附:证据目录

 

第二篇:劳动争议起诉状

起 诉 状

原告X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

委托代理人XXX,职务。

委托代理人XXX,职务。

被告XX,性别,出生年月,民族,XXXXXXXX有限公司(职务),住址XXXXXXX,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1、请求驳回被告诉讼我司支付工资 元

2、请求驳回被告诉讼我司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3、请求驳回被告诉讼我司支付加班费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证据材料:1、 ;2、 ;

XXXXX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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