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项目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科研项目的管理,适应国家对科研投入以科研项目形式体现的要求,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科研项目包括企业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技术咨询而确立的所有项目,它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存在于技术改造、技术消化吸收投资项目中。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国家、省、市、区级科研项目和公司自主立项的科研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了规范公司科研项目的管理,需成立公司科研项目管理机构,公司科研项目管理机构包括研发中心办公室以及临时设立的项目组。将研发中心办公室设为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

第五条 研发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文件和公司年度技术科研计划的编制与公布;负责对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材料进行规范性指导、初审和送审;负责与项目组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助项目组对项目进行控制、监控和统计;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各类日常

工作。

第六条 项目组是根据科研开发需要而临时设立的承担项目开发任务的临设机构,其存在于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结束后自行解散,其职责是编写《科研开发项目立项任务书》,负责具体科研项目的开发实施和管理,项目经费的控制,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的要求完成预期的开发目标,负责项目内容的解释等工作。

第四章 立项管理

第七条 科研项目立项依据为: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产业政策;

2、上级主管部门科研年度规划和部署;

3、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科研发展规划;

4、市场需求;

5、各科研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6、公司和部门内部的关键技术问题;

7、其他

第八条 对公司内部自主申报的项目由科研开发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等组织成立项目组,根据立项依据填写《科研开发项目立项任务书》,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报科研项目管理办初审。

第九条 《科研开发项目立项任务书》中的立项的目的及必要性,市场规模与前景预测、主要研究、试验内容与目标,技术关键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分工,项目研究人员名单、

项目用到的及需要增添的主要设备,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及明细,技术的先进性与技术资料,技术成果与形式等内容必须全部填写清楚。为了方便评审,对重大或复杂的项目,申报部门可附报相关分析性材料。

第十条 研发中心办公室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汇总,填写《科研项目计划汇总表》,连同初审报告一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决策。

第十一条 对所有审批通过的科研项目,在不泄漏公司技术秘密的情况下,由研发中心办公室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布,以示立项成功,随即进入实施阶段。只有事先立项或备案的科研开发项目才能纳入公司研发经费预算范围,并享受公司有关科研奖励。

第五章 项目实施和控制

第十二条 项目组必须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项目基本方案和实施进度方案《科研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提交给研发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筹划、进行过程管理,制定阶段性目标,并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同科研项目管理办进行汇报。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按进度完成阶段目标和最终目标的。项目组要分析原因,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研发中心办公室审核,由于未按时完成目标,已经或即将对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研发

中心办公室需将延迟申请和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公司高层讨论,以制定出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 项目组按照立项任务书进度要求填写《科研项目实施进度表》,提交给研发中心办公室。以便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阶段性目标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可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协调。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注意收集和整理所形成的各类数据、资料,以备项目的验收使用。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研发中心办公室定期组织对科研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如有需要,可对项目实施临时性的检查。

第六章 项目变更、终止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应及时变更或撤消、终止:

1、国家、行业政策、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使项目无需继续进行;

2、公司战略修改、公司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调整、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3、由于市场的变化,项目已无任何预期的实用价值;

4、市场、技术条件、资源发生变化,造成原定技术路线无法进行,目标无法实现或者已经证明原定的技术路线不行;

5、组织管理不力或其它原因使项目无法按预期进行;

6、其它无法预测的情况。

第十九条 科研项目的变更包括:名称变更、目标变更、研究内客变更、技术路线要更、技术经济指标变更、经费变更、进度变更、人员变更。

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并报项目管理办,由研发中心办公室初审后连同《科研开发项目立项任务书》一并提交给公司高层决策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需终止的项目,由项目组研发中心办公室提交详细的原因分析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即行终止。对能够明显证明原定的技术路线不可行或没有必要继续下去的项目,为了减少开发资源和时间的浪费,研发中心办公室先行同意项目的变更或终止,事后再履行上述的审批手续。

第七章 项目验收、鉴定与成果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项目负责人向研发中心办公室申请验收,或由研发中心办公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研发中心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申请验收的项目,需要向研发中心办公室、递交《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对重大科研项目与预期产生重大科研成果的项目,应申请项目成果进行鉴定。

第二十三条 项目验收的标准:根据合同或立项书约定的内容与变更内容进行对照验收。主要包括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技术指标、项目进度、市场规模与前景、经费支出、目标成本、计划新增投资、

利润目标、项目成果和合司或立项书约定的其他内容。项目验收时需要提交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生产工艺使用情况报告,市场规模与前景、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济效益(对产品项目,要求有目标成本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验收所需的技术材料、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后,验收组长需要如实填报《科研项目验收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申请成果鉴定的项目,项目组需递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并提供全套的技术经济资料。应包括:成果鉴定大纲,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技术图纸、生产工艺使用情况报告、市场规模与前景、经济效益(对新产品项目,要求有目标成本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

第二十五条 科研项目成果鉴定要讲求实效,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会议鉴定、检测鉴定、验收鉴定的形式,各种鉴定形式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 科研项目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为:鉴定项目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水平、学术水平、技术成熟性、经济合理性;审查成果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鉴定应用条件范围及推广方案的可行性:与同类技术相比,测评其特点、独创性及水平;评估技术经济分折的可靠性(含市场前景);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七条 项目鉴定结束后,项目鉴定组组长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并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中相关栏目填写鉴定意见后交研发中心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研发中心办公室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提交给公司高层,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科研开发项目立项任务书》或其变更后规定的任务不到85%;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无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科研开发项目立项任务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科研开发项目立项任务书》规定期限三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未申请延期的项目;

6、事先申请、获得同意撤销终止的项目不用参加项目的常规验收;

7、没有通过第一次验收的项目,可以申请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仍然没有通过的项目,以失败项目进行结题。

第三十六条 项目验收完成后,由研发中心办公室整理所有资料并归档,项目组和项目申报单位不能存放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对于完成验收的项目和处于中间过程的项目,其已经产生的科研成果按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篇:重庆高新育才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再改)20xx.1

重庆高新育才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讨论稿)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深化我校“行知课堂、爱的教育”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制定重庆高新育才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进而加强教学常规过程性考核。考核方式分常规分值计算和经济奖惩相结合。

二、教学常规分值计算与应用的说明:

(一)分值计算:

1.根据《重庆高新育才学校教师教学常规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对每位教师实行教学月常规工作考核,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计发教学常规月考核奖。

2.教导处每期期末将教师教学月常规考核得分进行统计,该分纳入教师学期末教学工作考核(注:教师每期期末教学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过程性教学月常规考核,教师学期内月常规考核平均分以60%计入期末教学考核总分。二是每期期末考试或者考查成绩考核,以40%计入期末教学考核总分。另外,每学期教学获奖加分按核算办法计算计入学期总分),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以上、下两学期教学考核分数各占40%、60%合算为最后得分。

(二)考核应用:

1.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奖励)纳入学校绩效奖励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教学档案保存,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及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教学常规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计划

各类计划应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和新课标的新理念、新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富有可操作性。

1.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教师个人教学计划。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工作计划由校长主持制定,经校委会和各教研组讨论通过后再组织实施。计划一般应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及措施、主要活动安排等,以突出我校“行知课堂、爱的教育”课堂教学模式为本。

3.教研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经全组教师讨论通过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导处审定存档。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4.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各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各章节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各章节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基本要求是:

²  班级情况分析:根据上一学期期末考试各档成绩人数、学生知识掌握情况,面向全体学生,做到心中有数。

²  教材分析:本册教学重点、难点,前后联系,哪些需要补缺等。

²  教学措施:重点考虑学生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抓中间促两头,提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5.执行计划。教导处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

(二)备课常规

备课是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坚持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相结合,坚决禁止不备课进课堂的现象出现。

1.预、导学案的设计

(1)预习案的内容要求(根据学科特点,灵活处理):预习目标、,知识链接, 预习检测。

(2)导学案的内容要求

²   教学目标,必须考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

²   重点、难点;

²   课型、教学时数;

²   教学准备,如课前活动安排、媒体的选用(如实验仪器、音像材料、挂图、实物、模型、投影、多媒体课件等);

²   教学实施过程,灵活体现“127“课堂教学模式,即:1个主题,2个学案,7个环节。其中,7个环节包括:预习反馈——目标呈现——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展示点拨——目标检测——拓展升华;

²   教学反思或后记,总结本课或本单元教学的得失。

(3)课件。课件作为教学辅助手段,不能滥用,应根据实际需要,特别是要在充分考虑学生对信息的处理能力基础上使用。不能用课件代替学案。对网络课件或其他音像资料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处理后才能使用。

(4)检查。预、导学案检查将采取定期普查或不定期抽查两种方式,检查结果要实行定性评价,查后在末一节处注明检查结果,并盖教导处专用章。预、导学案的质量主要看一堂课的教学目标是否明确以及目标是否达成,教学环节设计是否恰当,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是否符合“七步”课堂教学模式要求。

2.备课

备课的程序为:个人钻研—集体讨论—修改教案。

(1)个人备课。

Ø  认真钻研教材,详细查阅有关教学参考书和资料;

Ø  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状态;

Ø  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Ø  确定相应的教学方法,选取适当的教学媒体;

Ø  编写两案。

(2)集体备课。发挥教师群体优势和骨干教师的作用,交流教学经验,统一认识,解决教学中的重要问题,平衡教师的教学进度,研究和改进教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集体备课的内容和要求有:

ü     统一教学进度和教学基本要求;

ü     探讨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ü     探讨培养学生思维的方法;

ü     交流演示实验的关键操作,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前的准备。

ü     结合听课活动,进行评课;

ü     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安排好中心发言人,做好记录;

ü     没有备课组的年级,在集体备课时,应将重点问题提交教研组讨论。

3、修改两案。教师应把集体讨论的内容加以消化整理,在此基础上修改个人备课方案,提前写出完整的分课时导学案,要求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过程设计恰当,作业设计符合学生实际,力争做到思想教育、“双基”训练、能力培养三统一。

(三)上课常规

上课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完成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

1、基本要求:

①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

②养成“侯课”习惯,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同时清点学生人数,弄清学生缺席情况,对非正常缺席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教导处。上课开始和结束,师生应相互问候致礼。

③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应紧扣教学目标,教学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对不同学习基础的学生,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上应尽可能体现不同的层次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手段,以适应他们的学习需求。

④以小组合作学习形式为依托,坚持探究式、合作式和讨论式教学,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特别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教学实效。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要及时反馈、及时补偿,尽力使绝大多数学生通过合作学习、交流展示都能实现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并获得成功感,尽可能减少学生在知识和技能上的缺漏。

⑤课堂检测设计要典型精当,有利增强学生对主干知识的运用掌握,既要防止题海战术,盲目地多练,又要防止老师包办,缺少学生的自主练习与实际体验,真正做到适用、高效。

⑥教师要举止文明,教态亲切、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不准穿透明装、吊带裙、露脐装、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内抽烟。上课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出知识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字规范,不写错别字。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严禁酒后上课,手机置于静音、震动或关闭状态。

⑦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由任课教师负责在课后处理。

⑧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⑨活动(实践)课纳入课堂教学,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符合以生为本,教、学、做相结合的原则。

2、实验要求

理科(小学科学)教学中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开拓视野,树立科学研究观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其基本要求是:

①按照要求开足开齐实验课,严格按课程标准规定指导学生动手做好实验,不能以讲实验、画实验、看挂图代替做实验,学生的实验报告教师要及时批阅。

②认真做好演示实验,提倡并鼓励教师合理改进、增加演示实验,在可能的条件下,把部分演示实验改为学生分组实验,或把某些思考性强的习题改编为实验(演示或学生分组实验)。

③认真组织学生实验能力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   

④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四)作业常规

1、作业要求

(1)学生作业主要以“预习案”呈现,设计必须做到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以利于学生掌握知识,落实“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布置要适时适量,难易适中,要重视对学生的指导和检查。

(2)要适度控制课外作业的总量。

课外作业内容可根据学生实际进行分类,因人而异,分为选做题和必做题。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不仅布置读、写、算的作业,还要布置画、唱、操作、实验、实践、调查、考察、观察等方面的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初中生课外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小学生课外作业总量:三至六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

(3)可适当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但不得以教、课改为名不布置或不批改作业。

2、批阅要求

(1)教师必须及时检查和批阅学生的作业,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等级、日期要明确。批改作业要注意示范性,教师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符号要规范。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当,批语要有启发性、针对性和激励性,能够指导学生学习,激励学生学习兴趣和热情。

(2)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作业批阅情况,学校不定期抽查与检查相结合,并将结果公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各年级各学科优秀作业展评。

(3)做好学生作业情况的记载与分析,及时讲评,督促学生及时订正错题,教师及时做好订正后的批改,更好地改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

(五)辅导常规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是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基本要求是:

1、坚持“面向全体,承认差别,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确定不同辅导内容,采取不同辅导方式,课内辅导与课外辅导、集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又要重视选拔和培训尖子。

2、注意辅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启发性。一定阶段教学结束后,或作业、考查批改完后,发现学生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辅导。辅导内容应是教材的重点内容和学生不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内容,积极调动学生思维,指导学生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规律。不得因辅导而增添学生的心理负担,也不得以“培优辅差”为名加重学生的课外作业负担,更不能变辅导为集体上课。

3、关心、辅导和转化后进生。帮助找出后进原因,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除了上课、提问、设计练习、布置和批改作业等环节关注、照顾后进生之外,还要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加强个别辅导。鼓励为主,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对其点滴优点和进步要充分肯定,对其缺点和存在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以适当的方式给予教育、纠正和辅导。

4、结合课改主题和学校特色,采取相应辅导手段,可采取“兵教兵、兵带兵、兵强兵”的方式培养优生、辅导差生。

(六)学业检测与评价常规

1、加强考试管理。各年级组应由教导处安排组织统一考试。各学科平时检测,可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随堂检测,杜绝随意性的考试(小学只进行期末考试,中学只进行期中和期末考试)。

2、学校的统一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统一阅卷,并以年级为单位将考试成绩上报教导处。

3、学期期末成绩的评定,不能只注重对最终学习结果的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含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也应成为学习评价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8:2进行评定,即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含平时检测、课堂提问、作业、实验及平时表现等)占20%。最终评价结果,中学以“等级+综合素质”形式评价、小学以“等级+评语”形式评价。

4、教学质量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试题分析:包括试题的题型、主体知识覆盖面、试题分值合理程度、试题难度、试题的主要优缺点等。

学生学业成绩分析:成绩分析应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定量分析“二率”(即优秀率、合格率)和班平均分,这是反映学生成绩的基本数据。教师在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后,应结合对所教班级的情况做出定性方面的描述,期末在教学质量分析的基础上写出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

(七)教育教学科研常规

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和接受教研任务,不允许任何教师拒绝参加教研活动或拒绝接受教研任务(如拒绝撰写、上交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拒绝接受上公开课,拒绝接受教研组安排的竞赛活动等)的行为。

2、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研讨活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一堂研讨课,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各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要上一堂示范课或观摩课。

3、教研组或备课组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必须有主题、有中心发言,每学期组织一至三个研究主题,确保每次活动有明确的内容,解决教学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4、严格执行听、评课学习制度,三年教龄以内的青年教师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一般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学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平均每天听课不少于1节;负责教学的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听课时,必须有听课笔记和评议记录。

5、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教育教学科研的实践。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完成一篇教研论文。鼓励教师在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展示学术成果。

6、教师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参与课题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7、所有教师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专业发展规划,提高自身素质;经常开展读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教研组、备课组应定期交流学习心得。

8、学校领导不定期参加各组的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八)教学总结常规

1、每个学期,每位科任老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教学专题总结。

2、学校对个人总结进行评比。对优秀总结,学校给予奖励,同时推荐给上级领导或有关刊物发表。鼓励教师钻研业务,探索科学理论,评论介绍自己的实践。

四、加分奖励

除教学月常规考核工作外,其他教学相关工作实行奖励加分考核,所有项目加分累计总分最高为20分(加分累计最高者,折算得20分,其他教师累计加分与最高者的比值为该教师实得分。最高者总分没有达到20分时,按实际得分计算)。同时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酌情给予相应等级的物质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

(一)承担教学相关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态度端正,积极参与,完成效果较好的,在个人的学期教学工作考核总分中酌情加5—3分/次(优秀5分/次,良好4分/次,合格3分/次)。

(二)接受区级(含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检查任务,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者,态度端正,积极参与,工作效果好的,在个人的学期教学工作考核总分中酌情加1—3分/次(优秀3分/次,良好2分/次,合格1分/次)。

(三)凡承担各级示范课、优质课、研究课等指导性课并交教案、反思备查,每节课分别加4分(校级)、6分(片区级)、8分(区级)、12分(市级)、20(国家级)。(经学校同意,参与研究者减半计算。)

(四)积极参加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在赛课、论文评选和发表、辅导学生等方面获奖的,按照相应等级在个人的学期教学工作考核总分中加分(同一种类参赛活动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加分计算办法如下:

1、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活动成果及老师竞赛加分

(1)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成果发表在科委、科协、教字号、陶研会、教育学会及各级相应政府部门以及国家正式发行的期刊、报纸、杂志。

(2)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评选、经验论文、教师竞赛等,均按上述标准计算。对已获奖未分等级奖的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计算。

(3)编外发表文章以校级计算。

(4)各项奖项以证书为准,合格级论文不设奖。考核时以发表的刊物为准。

2、各科个人竞赛辅导加分。

注 :按获奖次数计算,组队或个人均以最高项算一次。

(1)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第七、八名为纪念奖;优秀奖算纪念奖。

(2)若因组队参赛,一次有多人获奖,第一人按次数的100%计算,其余计算办法为:5人以内按50%计算,5—10人按30%计算,10人以上按20%计算。

3、各科组队参赛获团体辅导奖加分

(1)奖励学校指定的教练员或指导老师。

(2)若该竞赛活动是由上级部门主办,学校按学生参加人数获奖比例评定,此类获奖一律以校级获奖对待。

(3)同一参赛项目,若获校级以外的奖项,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五、扣分说明

(一)所有教师应自觉规范教学行为。因违反相关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投诉情况调查属实,除按上级文件规定及学校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外,视其情节,在本人考核总分中分别扣除8分、5分、3分/次。

(二)无故拒绝承担分外工作,经教育仍拒绝者,在本人考核总分中扣除5分/次。

    (三)因工作疏漏,导致工作期间出现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分别扣8、5、3分/次。

    (四)每旷课1节在本人考核总分中扣1分;旷课达3节(含3节)以上,学期考核直接定为0分。

此方案由高新育才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重庆高新育才学校教学常规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二:《教学获奖奖励办法》

                             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高新育才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月考核

实施方案(试行)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实施以德治教,依法治教,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点。为了推动学校教学管理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特拟定《高新育才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考核时间及方式:

由教导处每月末按实施方案对教师当月教学常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计划、总结(5分)

1、各科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任学科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2分)

撰写要求:

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教材分析;(2)教学目标;(3)教学重难点;(4)学情分析;(5)教学措施;(6)教学进度。教学总结应包括下面内容:(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2)教学成绩的统计及分析;(3)教学经验体会或失败的教训;(4)今后教学工作的设想及建议。

教学总结应包括下面内容:(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2)教学成绩的统计及分析;(3)教学经验体会或失败的教训;(4)今后教学工作的设想及建议。

每缺一项扣0.5分。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师要按审批后的教学计划认真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内容应付或照抄、下载者,一经发现,重新制定。学校常规检查以教学计划的进度为准。(3分)

未按计划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备课(18分)

1、教师要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制定操作性强的教学方案。在单元整组备课的基础上要分课时备课,一般超两周课时备课。书写规范,实用性强。(5分)无超周课,每缺1节扣0.5分。

2、每篇教案(导学案)必须包括下列几项内容:(1)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2)重点难点;(3)教学准备;(4)教学过程;(5)板书设计;(6)教学反思。(3分)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具体要求,每节课扣0.5分。

3、教案设计要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做到“五个突出”:(1)突出学习活动的设计;(2)突出学习活动的有效;(3)突出学习过程的预设;(4)突出练习的设计;(5)突出教学行为的反思。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按照“个人——集体——个人”的程序,把同伴的智慧内化,要根据本班学生实际运用好集体备课的预案形成富有个性化的教案。(2分)每缺一项扣0.5分。

4、认真写好教学后记(反思),教师要结合教案的实施情况,体会特别深刻的,应找出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把改进措施以及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与体会写于教案后,以积累经验、提高教学水平。教学后记(反思)一般一课一次或一节一次。(4分) 每缺一次教学反思扣0.5分。

5、认真制订期末总复习计划,并分教时写好复习课教案。(2分)无计划扣2分,每缺1节教案扣0.5分。

6、作文教学要根据每组课文的训练要求,写好作前指导与作后讲评的教案。(2分)无教案,每次扣0.5分。

(三)上课(22分)

1、按课程计划要求上课,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随意调课。上课时教师带好教材、教案、教具、作业本等。中途不能随便离开课堂。上课预备铃响,教师必须到达教室门口,等候上课,做上课的精神准备。上课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不迟到。(5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3分。

2、上、下课的规范。(3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教师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并且要力求语言准确、简练,不说与课程无关或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话,说话声音要宏亮。板书要工整,字迹清楚,大小适度,让学生都能看清楚。(5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教态自然,精神饱满,感情充沛。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坐教,不准酒后上课,不准在教室抽烟、接打电话。(5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教学组织严谨,学生注意力集中,课堂秩序好。(4分)课堂纪律差,每发现一次扣0.5分。

(四)作业设置与批改(15分)

1、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作业量要求设置作业,教师批改及时、认真、规范。做到全批全改,不错改、不漏改。应做到数学不过日、语文不过篇,作文不过周,其它学科按章节进行。规范使用批改符号,作业批改要标明等级及日期。(5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作业格式要规范、要求应统一,作业本封面应工整的写明学校、班级、学科、练习本名称。(2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1-2年级使用铅笔书写,3-9年级必须使用钢笔书写。规范学生用笔,作业本整洁。(3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能够体现分类布置作业的理念。学生作业态度好,书写认真、规范,作业正确率高。(3分)

5、批改根据批改情况做好记录,记录认真,重视批改后的评讲。作文批改要有讲评书面材料。(2分)不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

(五)辅导(10分)

1、真正落实“从最后一名抓起”的教学理念,以求学生学习水平稳步上升。有帮扶档案。对学生的辅导要有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有目的的帮扶活动。有辅导对象、改进措施、辅导纪录等。及时进行总结和档案过程材料整理,要求材料详实。(3分)

无计划无记录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辅导应根据培优和辅差的计划,有相应的辅导内容。培优和辅差每周至少各进行一次。(3分)

培优和辅差工作不落实,每周扣0.5分

3、布置适量的辅导作业,教师要进行及时批改。培优和辅差作业每周至少各一次。(2分)

培优和辅差作业批改不落实,每周扣0.5分

4、音乐、体育、美术等综合学科教师,检查每学期特长生档案,以及相关的计划和过程材料。(2分)

检查及相关资料不落实,每周扣0.5分

(六)考核评价(10分)

1、控制检测次数和检测时间,每单元保证检测一次。期中检测和期末检测,切实用好各科检测题。(2分)

未按进度检测,一次扣1分。

2、每次检测后教师应及时批改、实行分数加等级评价制度。(3分)

不按要求批改、评价,一次扣1分。

3、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要写出书面的质量分析报告。同时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质量分析,找出各自的薄弱环节,明确努力的方向。(3分)

不认真、细致进行分析,应付了事,一次扣1分。

4、做好检测后的反馈,做好单元补教补学,检测后要及时进行评讲,要备好试卷评讲课。(2分)

无试卷评讲教案,一次扣1分。

(七)校本教研(20分)

1、努力学习教学理论,根据学校安排参与校本培训活动,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笔记。学校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不得无故不参加。(5分)

缺习一次扣1分。

2、教师之间要互相学习,有《听课记录》,坚持随堂听课,每学月听课不少于4节(全学期不少于20节),记录认真,有简评,有建议。严禁抄袭他人听评课记录。(8分)

每差一节听课记录扣0.5分,每抄袭一节听课记录扣1分。

3、学校要求上交的教学故事,教学案例、教师反思等材料,应按时上交,不得下载、抄袭。(5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拒绝上交扣1分。

4、每学期至少写一篇有价值的教学研究论文,按要求上交。(2分)

若未按要求上交教学研究论文,在当月教学考核中扣2分。

(八)其他加、减分项目

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任务等,由教导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在本人学期考核总分中加分,每学期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安排,每次在本人月考核总分中扣除2分。

2、教导处安排的有关教学方面的临时工作(含代课),视工作量及完成情况,分别加3、2、1分;代课每承担一次加0.5分;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安排,每次在本人月考核总分中扣1分。

3、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交各种材料,迟交材料者一次扣0.5分,不交材料者一次扣1分,并按要求及时补交齐相关材料,否则,在本人月考核总分中扣除5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职晋级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教师每月教学常规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奖励,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中。

备注:

1、此方案由学校行政办公会通过后公布,并于20##年9月开始执行。

2、学校原有的教学考核,若与本方案相抵触,则以本方案为准。

3、此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重庆高新育才学校

二〇##年九月

附件二:

教学奖励实施办法

一、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活动成果及老师竞赛奖

(1) 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成果发表在科委、科协、教字号、陶研会、教育学会及各级相应政府部门以及国家正式发行的期刊、报纸、杂志。

(2)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评选、经验论文、教师竞赛等,均按上述标准对老师予以奖励。对已获奖未分等级奖的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发给。

(3)编外发表文章以校级对待。

(4)各项奖项以证书为准,合格级论文不设奖。考核时以发表的刊物为准。

二、各科个人竞赛辅导奖(单位:元)

注 :按获奖次数计算,组队或个人均以最高项算一次。

(1)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第七、八名为纪念奖。

(2)若因组队参赛,一次有多人获奖,第一人按次数的100%计算,其余计算办法为:5人以内按50%计算,5—10人按30%计算,10人以上按20%计算。

三、各科组队参赛获团体辅导奖(单位:元)

(1)奖励学校指定的教练员或指导老师。

(2) 若该竞赛活动是由上级部门主办,学校按学生参加人数获奖比例评定,此类获奖一律以校级获奖对待。

(3)同一参赛项目,若获校级以外的奖项,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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