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宅基地纠纷案二审民事调解书(20xx)昆民三终字第××号

××与××宅基地纠纷案二审民事调解书(20××)昆民

三终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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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昆民三终字第××号

民事调解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

委托代理人××,男,19xx年9月24日生,汉族,住××市××区××小区××组团××号,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

案由:宅基地纠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宅基地纠纷一案,不服××省××自治县人民法院(20××)寻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一、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即:判令拆除房屋,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上诉人××的损失4000元;二、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本案确认的案件事实:20××年11月,被上诉人××拆除旧房建造砖房,并将原房后一株老板栗树挖掉。板栗树为上诉人所有。20××年4月12日被上诉人××办理了《房屋建设许可证》。另,19xx年的房屋土地所有权证载明:“××”土地证载明“房后首”地南至本主房子,附属树栗子树三棵;“××”土地证载明瓦房北至××地;“××”土地证载明瓦房北至××地。××两间瓦房、××一间瓦房、××(××)五间瓦房自东向西排列,房后皆为××(××)地,且地中有板栗树三棵。

本案在二审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即日由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诉人××人民币4000元;

二、一审案件受理费43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裁判文书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以正本为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付立红 代理审判员××

二○××年九月四日

书 记 员 ××

 

第二篇:××财产权属纠纷案二审民事调解书(20xx)昆民二终字第10号

××财产权属纠纷案二审民事调解书(20××)昆民二终字

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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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昆民二终字第××号

民事调解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女。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

案由:财产权属纠纷

上诉人××因财产权属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盘法民一初字第10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确认现由××市××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暂扣保管的分配在上诉人名下的土地征用补偿款15000元属上诉人所有;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经二审审理查明:××与于20xx年1月13日登记结婚,20xx年6月29日协议离婚,在双方的离婚协议中的其他财产归属第4条约定:以后如田、地被按亩积征用,女方无权享有征用土地费,若按户头分红,女方有权领取属于她本户头的数额。20xx年8月××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下属的××村的土地被征用。户口在××村的全体村民共同获得了土地征用补偿费。××村委会对××村的全体村民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在分配名单上有××的份额15000元,该款现由村委会代为保管。另查明,20xx年1月,××村委会第二次对××村的全体村民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人均15000元,××名下的15000元已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20xx年1月××村委会分配在××名下的,即已由领取的15000元折抵为抚养子女期间的子女抚养费;

二、现由××村委会保管的20xx年8月分配给××的土地征用补偿费15000元归××所有,由××直接向村委会领取;

三、今后村委会分配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属××名下的,归××所有,由××直接向村委会领取;

四、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220元,由××负担610元,由负担61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代理审判员 ××

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

本裁判文书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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