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服务整改通知书

县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行动计划”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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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停工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1号 若羌县建设局:

7月1日,我局组织对若羌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工作不到位,仅1人参加自治区培训;

2、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程序通过批准;

4、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化编制覆盖率为44%,未达到规定要求;

5、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未建立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6、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7、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未开展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没有及时统计;

8、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工作比较滞后,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依然存在,造成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发生;

9、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

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10、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若羌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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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建城责[2008]2号 且末县建设局:

6月30日,我局组织对且末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市总体规划的图件中没有明确“三区四线”相关内容;

2、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83.5%,未达到规定要求;

3、住房建设规划未经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4、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5、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

6、行政许可未得到县法制办的确认;

7、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和上报;

8、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9、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上访案件时有发生。

10、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的存在,并由此产生了一定的引起上访案件。

11、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且末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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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建城责[2008]3号 轮台县建设局:

7月2日,我局组织对轮台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不到位,仅1人参加自治区培训;

2、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

3、没有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4、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未向社会公示;

5、轮台胡杨林风景名胜区没有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

6、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60%,未达到规定要求;

7、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未建立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8、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9、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10、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的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上访案件时有发生。

11、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仍然存在,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

12、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并由此造成一定的上访因素。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轮台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4号 尉犁县建设局:

7月1日,我局组织对尉犁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没有编制通讯简报;

2、城市总体规划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及强制性内容;由于库尉一体化的实施,总体规划斟待修编;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和公示;

4、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70%,不达标,要抓紧完成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5、土地出让程序不明确,办件中无规划图和方案图,与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6、未建立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7、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8、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无固定规划展示场所,规划资料缺乏时效性;

9、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边规

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0、乡、镇一级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存在,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1、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尉犁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5号 库尔勒市规划局:

7月3日,我局组织对库尔勒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市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对20xx年度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工作计划,没有工作通讯和简报,没有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

2、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没有按照程序经自治区审查同意,总体规划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正在实施的总体规划没有通过法定程序批准;

3、铁门关风景名胜区没有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

4、住房建设规划没有通过法定机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80%,未达到规定要求;

6、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7、未建立新的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上报;

8、城市规划监督管理不够。由于监督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导致一些单位和房产开发商见缝插针,无序开发建设,使老城区建设密度过大,停车场,绿化用地被占及绿化面积不达标的情况

比较普遍,居民意见较大,造成城市居民上访案件上升。

9、部分开发商在城乡结合部购买的开发用地,办理了土地手续,但多年不开发,被拆迁住户的安置没有得到解决,住户的房产产权仍然有效,一些房屋年长失修,住户提出新建或改建,政府不予办理手续,老百姓意见很大,引起一些投诉上访。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6号 焉耆县建设局:

6月26日,我局组织对焉耆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村镇管理人员的《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四线”划定深度不够;

3、没有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4、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

5、村庄规划编制滞后,没有完成年度编制工作;

6、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未建立;

7、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8、未建立项目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委员会无技术审查单;

9、未建立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无相关文件,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10、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11、部分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2、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政府规划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3、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由此造成新的上访因素。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焉耆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7号 博湖县建设局:

6月26日,我局组织对博湖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村镇管理人员的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没有划定“三区四线”;

3、没有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4、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

5、村庄规划编制滞后,规划编制经费不到位,已编制的村庄规划都没有形成正式成果,没有完成年度编制工作;

6、没有落实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

7、乡村规划无规范的办件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未建立;

8、与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9、未建立项目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委员会无技术审查单;

10、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11、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展厅、无规划网页;

12、规划资料缺乏时效性,乡镇未进行自查,建设项目的选址办件不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

13、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由此引起的上访案件普遍存在。

14、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存在。

15、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由此也造成了一些新的上访因素。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博湖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8号 和静县建设局:

6月27日,我局组织对和静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村镇管理人员《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没有划定“三区四线”;

3、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公示;

4、村庄规划编制滞后,没有完成年度编制任务;

5、乡村规划无规范的办件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未建立;

6、与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7、未建立项目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委员会无技术审查单;

8、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9、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展厅、无规划网页;

10、规划资料缺乏时效性,乡镇未进行自查,建设项目选址办件不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要求;

11、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

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由此引起的上访案件时有发生。

12、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13、县规划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和静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9号

和硕县建设局:

6月27日,我局组织对和硕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认为你县未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认真开展20xx年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请你县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和硕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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