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申请书

T-1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   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查询经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4.   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

5.   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8.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网上办事——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   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或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本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请在以上相应□中打“P”)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                   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事宜。(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代理期限至                  日。

拟设立的企业名称: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全体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签章: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章;股份合作公司由全体股东代表签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章;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章;农民合作社由全体设立人签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第二篇:企业设立申请书(通用)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 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查询经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4. 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

5. 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8.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网上办事——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 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或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1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申请书通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

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本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 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事宜。(代理权

限:□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代理期限至 年 月 日。

拟设立的企业名称: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全体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签章: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章;股份合作公司由全体股东代表签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章;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章;农民合作社由全体设立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2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3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申请书通用

4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申请书通用

5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申请书通用

6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申请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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