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入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的大棚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曼古布拉克片区C区20座农民种植大棚调整置换到A片区,C片区68座以及高昌古城西南角18座设施农业大棚 ,流转给乙方经营。 流转地块的面积、位置及用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采取下列第_____种_____类流转形式,甲方将大棚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双方应同时承担下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除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种流转形式:

1、转包: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对接转的土地在一年内不得再行转包。 2、转让: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由乙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

3、互换: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互相交换土地承包权,并签订此流转合同。双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由对方履行。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见上页表: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如下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入股:甲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流转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5、出租: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经营。甲方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有下列两种流转形式:

1、无偿转让(自愿交回土地经营权):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在规定的一个调整周期内不得向发包方重新要地。

2、委托经营: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有偿委托给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受委托方既可直接对委托的土地进行经营,也可再将其流转给其他经营者。

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流转形式,甲乙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大棚,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统一规划建设灌区、配备机井、大棚钢骨架、棉被、并无偿提供给乙方

使用。如甲方不能提供,影响乙方种植,乙方自行购买或修理的费用,经甲方同意抵顶首次应付承包款。

2、甲方为上述所流转土地配置2口水井由乙方使用、管理。编号为:

3、甲方负责协调帮助乙方所有外协工作。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大棚经营使用权、收益权,在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

2、加强对大棚蔬菜水果种植的管理,及时耕种,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

3、乙方对承包的大棚有自主经营权,不受他人干涉。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的经济

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4、乙方保持甲方提供的大棚、机井、配套设施 完好无损,如遇丢失、损坏应赔偿;

甲方提供的大棚、机井、配套设施的自然损耗折旧,乙方不负责任。

5、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绝对拥有优先权。若乙方不继续承包,将大棚如数归还甲方。

四、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大写)

_______________年。

五、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

1、大棚款C片区 座为______元/年棚,年租金 元, 高昌古城西南

角18座设施农业大棚______元/年棚,年租金 元 。

土地承包费: 每亩2500元(至20xx年二轮土地承包期满),没标准棚83米,按

照3亩/棚计算,土地承包共 亩,土地承包费 元/年。

在当年的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分4年

交纳(第一年20%,第二年30%,第三年20%,第四年30%)

如遇自然灾害,暴乱战争等不可抗力,乙方不能及时缴纳承包费,双方可协商,

给予减免。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

2、甲方如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在流转期内,如遇流转土地被国家规划征用双方服从国家需要终止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按实际流转时间计算流转费金额,占地部门给与的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归乙方所有。

4、乙方不按期交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承包费(租金)的0.03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纠纷的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镇村两级合同管理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吐鲁番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吐鲁番市公正处鉴证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吐鲁番市三堡乡政府、高昌区农经局各备案一份。

甲(转出)方(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转入)方(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原发包方(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员(签字): 年 月 日

(范本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 ]土让字第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

事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 ,数量 公斤,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

为 。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范本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 ]土换字 号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 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乙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甲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仍分别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 交付的间为 。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据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互换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重庆市渝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改版

重庆市渝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编号:【渝北】区【 】镇(街)ⅹ字第【200 】 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形式:

二、流转土地情况:该土地位于 乡(镇) 村 社,土地名称 ,四至界限:东 南 西 北 ,总计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详细田土数量分户花名册附后)

三、流转期限:在原承包合同期内,甲方将该宗地流转给乙方,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四、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将该宗土地作为 用地或开发经营特色农业。土地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土每年每亩 公斤玉米、田每年每亩 公斤稻谷,并按当年渝北区粮食主管部门收购中价计算现金交给甲方作为使用费,若今后国家不再收购粮食,以渝北区物价部门核定的大宗稻谷、玉米中价计算租金。为确保甲方应收使用费相对稳定,乙方计价交纳租金时,稻谷、玉米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每市斤人民币 元。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清一年的使用费,从次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预交下年使用费,实行先交使用费后用土地的办法。乙方按照误农户一季小春或大春庄稼交一年使用费的原则支付租金,若乙方当年1至8月份租地,仍应交清当年使用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使用费。

2、履行与发包方的义务,承担该宗土地的农业税及其农业税附加和其他一切税费。

3、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必须将土地交乙方经营使用。

4、协调乙方在生产生活中与群众的关系,若乙方因农业经营需要水、电、路、通讯、闭路、环保等设施,甲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使用该土地期间,除国家建设用地或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或再流转给他人,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

围内的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必须开发经营使用该土地,否则,甲方无条件收回,已交使用费不得退还,乙方损失自负。

3、负责对该土地的生产经营,实行自负盈亏。试用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原则上维持该土地的基本原貌。因生产需要的临时建筑,按农业生产用地对待,但须在乡镇国土所、村建所办理手续。

4、在土地流转期内,乙方应服从国家建设用地需要,如被征(占)用,其租用地上的建筑物、附作物及相关设施和经营损失,按当时国家征地的有关规定补偿给乙方,其余所有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5、乙方负责搞好排污、排洪设施,不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影响排洪。乙方若要改路,应先修好道路。

6、合同终止时,乙方能够恢复原耕地的地块,由乙方复耕并交纳使用费给甲方作为对农户复耕当年或次年粮食生产欠收的补偿费;乙方因修路、修房等因素无法复原的地块,应按当年国土部门规定的复垦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复耕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合同条款,不得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使用费,从当年的9月1日起,每天按欠款额的1%收取滞纳金。土地流转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再流转给他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能有效。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镇、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经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原发包方同意。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意见

签证人: 签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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