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审批程序有哪些?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通过单位法人代表,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和相应等级的设计或咨询单位承担,项目法人应全力配合,共同进行这项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设程序中十分重要的阶段,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为组织审查、咨询金融等单位评估提供政策、技术、经济、科学的依据,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市场预测;

(4)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

(5)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6)项目外部配套建设;

(7)环境保护;

(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

(9)消防;

(10)节能、节水;

(11)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2)经济、社会效益;

(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4)结论;

(15)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国家计委现行规定审批权限如下: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区、市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其中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及下放、直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前要征求所在省、区、市的意见。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区、市计委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的主要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并不等于列入年度计划,何时列入年度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财力、物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建设单位可进行下列工作:

(1)用地方面,开始办理征地、拆迁安置等手续。

(2)委托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扩大初步设计,引进项目开展对外询价和技术交流工作,并编制设计文件。

(3)报审供水、供气、供热、下水等市政配套方案及规划、土地、人防、消防、环保、交通、园林、文物、安全、劳动、卫生、保密、教育等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取得有关协议或批件。

(4)如果是外商投资项目,还需编制合同、章程、报经贸委审批,经贸委核发了企业批准证书后,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外汇、统计、财政、海关等登记手续。

 

第二篇: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建议的一种安全评价。实际上就是在项目建设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评价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金及压延加工业,船舶制造业,武器弹药、烟花爆竹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火力发电、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水利水电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港口业,机场及航空运输辅助业,管道运输业,仓储业,电信及信息传输服务业,商贸业,旅馆业等。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预评价程序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相关事故案例;对类比工程进行实地调查等内容。

辨识和分析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以自然条件、基本工艺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便于实施评价为原则进行。

根据评价的目的、要求和评价对象的特点、工艺、功能或活动分布,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价。 对于不同的评价单元,可根据评价的需要和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

为保障评价对象建成或实施后能安全运行,应从评价对象的总图布置、功能分布、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从评价对象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物料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从保证评价对象安全运行的需要提出其他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应概括评价结果,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明确评价对象建成或实施后能否安全运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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