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富奥所属全资公司、合资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减排、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等工作,同时减少企业环境保护投入,合理申请利用政府环境保护补贴,富奥股份公司将与吉林大学合作对环保建设项目进行调查、筛选,对符合环保补贴的项目,编制可研报告和治理技术方案,统一进行项目申报。现将20##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主要申报范围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现有废气排放及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对现有大气污染物削减绩效明显的污染治理项目。

2、水污染防治项目,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对现有污水排放具有明显改善作用的污染治理项目。

3、污染源削减治理项目,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根据项目性质、规模,一般采取项目补助形式发放,个别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每个单位可填多个项目调查表,但只能正式申报一个项目

三、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

2、近两年企业无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公司根据本单位20##年度的环措项目和环保投入规划,填报附表1《富奥股份公司环保项目调查表》。

2、吉林大学对项目调查表进行审核和筛选,确认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3、生产管理部和项目单位组织对项目的可实施性进行确认。

4、对可实施项目组织正式申报材料:申请文件、审查意见表、基本情况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内容、实施计划、资金预算等)、企业环评批复材料、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等。

                             富奥股份公司生产管理部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表1:

富奥股份公司环保项目调查表

                                                         单位:万元

 

第二篇:关于调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桂财建?2006?107号

关于调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环保局:

为加强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提高排污费资金集中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污染防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我们决定对2003—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写20xx年和20xx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请你们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一)市县对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情况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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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要说明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竣工验收情况并对项目运行后达到的环境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在建项目要说明项目实施现状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预计完工时间、未完成原因以及计划采取的措施;未开工项目要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对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请认真填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三、请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组织项目业主单位编写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以及填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四、请将上述材料(书面及软盘)于20xx年9月8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和自治区环保局(规划与财务处)各一份。

五、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1)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经济建设处

邮编:530021

电话:0771-5331640

联系人:毛杰

Email:cztjjcm@163.com

(2) 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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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30012

电话:0771-2830476

联系人:陈桂洪

Email:chengguihong01@

六、本通知可从自治区环保局网页上下载。

地址:www.。

附件:1、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汇总

2、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自查

报告编写要求

3、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4、2003—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名单

二 ○ ○ 六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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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xx年/20xx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关于调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注:1、此表由各市财政局和环保局填报;

2、“项目类型”和“项目进展情况”参见附件2; 3、“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底; 4、不填报20xx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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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0xx年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关于调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注:1、此表由各市财政局和环保局填报;

2、“项目进展情况”参见附件2;

3、“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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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编写要求

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由项目业主单位编制。获得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必须提交项目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准确、详细,由业主单位盖章后分别报自治区财政厅和环保局。报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以申报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

项目名称、总投资及构成、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或方法、计划建设工期或建设起止年限(预期竣工时间)、预期环境效益、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及资质等。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截止20xx年6月30日)

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项目处于可研阶段;

2、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初步设计但土建尚未动工、主要设备没有招标;

2、在建:土建已经动工、已经签定设备供货合同;

3、安装调试:土建完工、设备就位,正在调试或试运行;

4、竣工验收:通过相关单位的竣工验收。

应提交必要证明资料如初步设计单位及资质、施工相关资料和监理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合同、竣工验收单位及验收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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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按期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提出明确计划和措施。

三、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应对照申报项目时的总投资及其构成,分类说明到位资金的数额、来源和时间;尚未到位资金数额和原因;对于各种原因造成资金缺口,拟采取什么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建成投产;以合同为准简要说明各类建设费用支出和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财务审计情况。

四、环境效益

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对照可研报告说明项目相关效益。污水治理项目应说明新增污水处理量、节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削减量,项目建成前后企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变化情况;大气治理项目应说明新增废气处理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污染物的削减量,项目建成前后企业废气处理率的变化以及节能降耗等情况;其它项目可参照水、气治理项目要求,填写量化的相关指标。

五、项目执行与原可研存在的差异

简要说明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法、主要设备、投资、时间等,与申报项目时的可研报告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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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xx年/20xx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调查表

项目计划所属年份(2004/2005)

省级财政、环保部门: (盖章) 填报单位: (公章)

关于调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注:1、本表由业主单位负责填写;县市级财政、环保部门负责审核;

2、“项目类型”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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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0xx年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调查表

项目计划所属年份(2003/2004/2005)

市级财政、环保部门: (盖章) 填报单位: (公章)

关于调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注:1、本表由业主单位负责填写;县市级财政、环保部门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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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关于调查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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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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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环保 资金 调查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xx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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