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靖远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表一: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初审证明(个人)

表二:

 

第二篇: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

金  川  县  财  政  局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川 县 妇 女 联 合 会

金  川  县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金  川  县  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川县支行

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金妇发〔2012〕12号

      ★

金川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妇女小额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财金【2009】49号)和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的文件精神,强力推进我县落实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县广大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和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进行工作定位。以“提供一个创业、就业岗位,改变一个家庭命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组织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更好、更快、更多惠及妇女群众,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妇女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使受到扶持的妇女成为兴国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帮助城乡妇女发展生产,解决妇女创业资金不足问题,真正从思想上、制度上、措施上、经费上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促进我县妇女创业就业,推动妇女事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为有效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20##年全县完成600万元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全州下达任务2595万元)。同时,州委、州政府也把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纳入20##年对我县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也将把此项工作纳入20##年各乡镇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三、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全县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投放大幅增长,财政贴息额度明显增加,信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创业就业积极性和作用有效发挥,创业就业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突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杜强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何西常委任常务副组长,何韵副县长、郑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科技局及县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川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建立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委副县长杜强担任联席会的总召集人,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好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贷款催收工作,并把工作责任落到乡(镇)、村、社区,共同做好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五、申贷流程

(一)贷款对象
  年龄在18—55(含)周岁,本县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有创业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且合法经营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一个户籍下所有成员)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社会记录和不良个人嗜好的妇女,在自主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贴息政策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情况具体确定,单笔贷款最低限额为0.5万元(含),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的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个人创业,必须在本县内从事微利项目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可享受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三)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1.县财政在经办银行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担保基金作为风险调控金,借款申请人必须提供房地产抵押、存单质押、第三方工作人员保证(本县内行政、事业机关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等三种担保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担保。

2.房地产抵押应提供县城以内的住宅、商铺等,且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办妥,并符合经办银行抵押条件。

(四) 贷款条件

1、自主创业者:

(1)、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

(2)、创业项目若需工商、税务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必须办理合法的登记注册及年审手续,经营执照必须是贷款妇女本人。

(3)、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具备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收益高等特点。

(4)、申请担保贷款用于项目流动资金和扩大再生产。

(5)贷款对象必须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并能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担保。

2、从事种养殖业者:

(1)、养殖业规模以乡村核实并出具证明为准,数据必须真实有效,无法核实的异地养殖的不作申报,租赁土地种植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和乡村证明,租赁合同必须在一年以上。

(2)、中药材基地、葡萄基地、甜樱桃基地、黄金梨基地、核桃基地等特色产业由乡村核实。

3、具有以下情况的,经办银行不得受理其贷款申请。

 (1)、在金融机构有贷款本息逾期未还等且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在我县农村信用社有农房重建贷款、牧民定居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

(3)、无经营项目、无生产资料、无经营场所、无自筹资金、无经济收入的不能申报。

(4)、贷款用于微利项目以外的其他行业的不能申报。

(5)、借用她人名义贷款用于消费(如买车买房等)的不能申报。

(五)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

1.城镇和农村妇女可就近向当地乡(镇)妇联组织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材料准备清单,提交贷款申请和材料,按照村(社区)妇联组织→村(社区)支部委员会→乡(镇)妇联组织→乡(镇)党委的程序对借款人申请进行逐级把关后,由乡妇干和乡分管领导统一提交县妇联、县人社部门、县财政部门、县金融机构审核。  

2. 担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承诺提供担保;  

3. 金融机构按各自审批要求和流程审核通过后,快速办理贷款手续;

4、由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推荐的贷款申请人,在完成初审后将资料提交县妇联,再由县妇联统一报人社部门审核。
  (六)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贷款申请推荐表》或统一格式的借款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过年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自有资金、经营场所、经营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已婚者提供);
  7.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卡复印件及扣款承诺。
  8.担保人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人需在经办银行开设银行账户。

10.专合组织会员除具备上诉材料外,还必须出具专合组织会员证明和法人同意以专合组织会员身份贷款证明书。

六、推荐名额、审批方式及时间安排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是一项常态工作,为使推荐审批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将在每年的4---10月开展推荐审批工作。现将推荐名额、审批方式和时间划分如下。

1、名额划分:

一类乡镇(8个):金川镇、观音桥镇、俄热乡、沙耳乡、咯尔乡、卡撒乡、安宁乡、曾达乡每月推荐名额15户;二类乡镇(7个):集沐乡、庆宁乡、勒乌乡、河西乡、二嘎里乡、阿科里乡、毛日乡每月推荐名额10户;三类乡镇(8个):马奈乡、马尔邦乡、独松乡、河东乡、万林乡、撒瓦脚乡、卡拉脚乡、太阳河乡每月推荐名额5户。名额不积累,多推不受理。

2、时间安排:

1日—10日:乡村摸底调查及审批;10日—20日: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对申贷妇女进行贷前调查;20日—月底:金融机构对符合申贷条件的妇女进行集中放贷。

3、审批方式:

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贷妇女按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经村级组织推荐、乡妇干审批、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月的10日前由乡妇干统一提交县级各审批部门。

七、承贷银行划分 

因信用联社承贷资金有限,现以担保方式划分承贷银行,以信用联社存单担保的农户在信用联社办理贷款;用房产、工资和农行存单担保的农户在农业银行办理贷款。

八、奖励资金及工作经费

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贷款管理工作尽职、小额担保推荐贷款回收率高的妇联组织,纳入现行小额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奖励范围,按不低于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0.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妇联工作经费补助。

九、工作职责
  (一)村级组织  村(社区)妇联组织、村(社区)支部委员要严把初审关,对申贷妇女的申贷项目必须由村(社区)妇联组织、村(社区)支部委员会、乡(镇)共同入户进行实地核实,并承担其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的责任,确保申贷妇女的申贷项目和申贷条件属实,村(居)委会出具的《贷款用途证明》必须真实有效。

(二)妇联组织  各乡(镇)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落实推进工作。一是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有创业项目、创业基础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妇女情况,了解城乡妇女创业的资金需求;积极联系科技、农口部门为创业妇女搞好项目对接,帮助她们熟悉申贷流程,指导她们填写《贷款申请表》及备齐相关资料。二是要在城乡妇女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树立良好的诚信观念,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三是各乡(镇)妇联组织要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做到资料真实、手续规范。四是要积极为城乡妇女提供产业链条、信息引导、技术指导及经验传授等服务,为城乡妇女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以达到扩大视野、增长见识、增强创业信心的目的,鼓励城乡妇女积极投入到创业实践中来。五是各乡(镇)妇联要及时反馈信息,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存在的困难、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做法等及时报送县妇联。六是各乡(镇)妇联在推荐审批的同时,做好申报妇女登记工作,完善申报台账,建立申贷妇女档案并形成专卷,包括申贷妇女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申贷项目、项目规模、项目收入、贷款用途等内容。

(三)乡(镇)党委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并确定专人负责,严把审批关,做到谁审批谁负责。此项工作将纳入对基层工作考核管理范围,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责任制、审批责任追究制、催收责任制等长效机制,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资源上提供保障,以利于工作全面持续开展。

(四)金融机构  服务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确保贷款发放,做到“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的四包责任制。贷款发放前,对管户客户经理和借款人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流程培训。同时,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尽量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为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发放。

(五)财政部门  县级财政部门应负责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贴息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在现有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城镇登记失业妇女贷款资质和经营项目的审核工作,对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妇女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等工作。

(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共同为妇女小额信贷工作提供政策宣传和项目技术指导。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宣传职能,搞好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工作;总工会、团县委做好下岗再就业职工和创业大学生摸底调查和贷款推荐工作;农业、牧业、科技分别为创业妇女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项目扶持。

金川县财政局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川县妇女联合会    金川县总工会  共青团金川县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川县支行

金川县农村信用社合作社联合社

20##年6月25日

主题词:妇女 小额担保贷款 实施意见

金川县妇联办公室           20##年625日印

                                  (共印 6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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