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第三方代扣”结算收款方式的通知

关于推广“第三方代扣”结算收款方式的通知

所属各大区、客户:

经过总部对其他区域公司试点,“第三方代扣”收款方式的实施客户和公司反映效果非常好,在缩短资金到账时间、减少结算费用的同时降低资金管理风险,根据总部下发的《关于推广“第三方代扣”结算收款方式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三方代扣”事宜:

1、通过第三方代扣,客户只需承担1元/笔的手续费;

2、客户不必再亲自来公司刷pos机付款或在银行柜台汇款给公司(客户可开通其他账户的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不出家门定期向代扣账户转存资金),将自动根据客户提货需求,银行自动代收客户款转给公司,极大提高结算效率,节约客户时间。

3、周六日也可以进行扣款,不会因周末、节假日打款而收不到影响发货;

4、与公司ERP直连后可实现开一笔票系统自动划转一次款,减少经销商的资金占用。

二、办理流程:

1、账户开立:在公司开户的每个商户必须山西省内任意一个农行网点开立一张农行借记卡(必须以法人名义办理,注:原已开立过的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并且要求在公司开户的商户仅可以办理一张对应的代扣农行借记

卡。请客户办理此项业务同时开通短信提醒业务,方以便及时了解账户代扣信息。

2、协议签订:客户在开卡时,需与所在地开卡农行同时签署《现金管理代收业务项下付款协议》、《现金管理代收业务项下付款申请表》(见附件),目标方填客户自己的信息,委托方(收款方)填写,户名:XXXX(中国)有限公司XXXX销售分公司,收款账号:0438000100001004,多级账簿编号、名称不需填写,协议编号为04380001941000000,业务种类:代收货款。

3、业务办理完成后农行会提供《协议管理客户回单》,回单中有个“银企通编号”,请客户及时将银企通编号及《现金管理代收业务项下付款申请表》扫描件报送至各大区,大区汇总后报送至工厂资金会计处XX处(QQ: XXXXXXX)。

4、代扣款账户说明:由于在银行办理的代扣款账户为个人卡账户,并非在公司开户的商户账户,因此需商户同时出具一份代扣款账户说明(格式见附件),原件报XXX销售分公司财务部备案。

三、实施步骤:XXX大区为一批推广,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中国农业银行XXX支行办理该项业务,地址:XXXXX都北路141号。XXXX资金会计可协助办理此业务,办理过程中问题可与晋中工厂资金会计联系。

其他大区之后办理时,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当地开户行办理(有关业务问题当地农行可与XXXX支行联系(客户部电话:240361)。

建议目前使用他行卡刷卡的客户优先办理,请所有客户截止20xx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毕。

“第三方代扣”为主要收款结算方式,是总部及区域重点推广工作,望各大区与客户、工厂财务积极沟通配合,严格按上述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一《现金管理代收业务项下付款申请表》

附件二《现金管理代收业务项下付款协议》

附件三《代扣款账户说明》

XXXX(中国)有限公司XX销售分公司

20xx年09月25日

 

第二篇:结算收款

结算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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