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开园 招生计划书

幼儿园秋季开园招生计划

一、园况分析

园所容载能力分析:园所可开设小班3个,可容纳幼儿90人,可开设中班3个,可容纳幼儿105人;可开设大班4个,可容纳幼儿140人;共计园所可容纳335人;每个班级按额定容载数量的90%招纳新生,则需招收小班幼儿81人,中班94人,大班126人,共计需招收新生301人;

地理位置分析:本源所位于F小区,周围可覆盖A、B、C、D、以及E五个小区,且以园所为中心5km以内有一所大型连锁超市,人流量密集。

二、 招生团队建设以及部署

招生团队以各10个班级老师、保育员共30人为主力招生,特聘外教2人协助招生,特聘教育专家一名开讲座协助招生;

招生培训:招生团队全员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

1、教师仪容仪表规范培训,要求教师外出招生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要彰显我园教师积极向上,活泼开朗,落落大方的精神面貌;

2、话术统一,包括我园开园时间、收费标准、入学条件、办学特色、幼儿在园一日活动内容、园所硬件配备情况等家长关心问题的话术统一;

三、 招生策略

招生围绕派单发放宣传资料,周边小型亲子活动扩大影响力,开园前商业汇演确立品牌形象次三类活动进行;其中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发放宣传资料:参与人员为各个班级老师以及保育员;发放地点为周边小区主要出入口,以及人流量密集的各商业中心出入口;要求招生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并介绍我园特色并邀约参与我园开园前商业汇演活动,有意者可直接到园所进行参观了解,对于稍远地区可集中有意向参观园所家长校车接送参观幼儿园,或者留下家长资料及联系电话,以便日后取得联系; 此类宣传的优势是:最简单可行,针对对于有意向的目标家长效果明显,能让有需求的家长尽快了解到我园的开园信息,供家长选择。

(2)举行亲子活动:选取组织控场能力强的教师若干名,策划一场小型亲子活动以扩大我园

在周边地区的影响力,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外教参与支持活动开展,以突出我园双语教学特色;活动地点可选择周边超市,商场出入口;要求组织者公布本次活动宣传本园开园的目的,宣传我园特色并邀约参与我园开园前商业汇演活动,并组织适合幼儿与家长参与的亲子活动,留下家长资料及联系电话,以便日后取得联系;

此类宣传的优势是:能吸引家长与幼儿的参与,对于排斥宣传资料的家长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宣传方式,且游戏场面热闹,能让周围家长对我园印象深刻,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3)开展商业汇演:开园前可在覆盖范围内大型超市或商业圈人流密集处举办一场大型商业汇演,邀请近期有意了解我园所得家长参与本次活动;现场可推出报名优惠方案,或者现场抽奖活动,最大限度促进参与家长现场报名。

此类宣传的优势是:将最大程度的扩大我园的知名度,最大限度的宣传我园特色,且家长参与度普遍较高,现场的热烈气氛易促使家长大批量报名。

另,可以制作横幅,海报张贴于园所周边,让周边家长尽快接收到我园即将开园的信息。

四、 每人额定招生任务以及超额完成奖励办法

1、 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要求每人至少取得20份资料;每超额获取一份资料奖励该教师2元。

2、 邀约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要求每人至少邀约来10位家长,每超额邀约1位家长奖励该教师5元。

3、 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要求每人成功报名5人,每超额报名1人奖励该教师50元。

4、 如果开园半月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301人,则奖励招生团队活动奖金2000元,可用于团队建设活动。

 

第二篇:江桥幼儿园20xx年招生方案

江桥幼儿园20xx年招生方案

根据嘉教【2015】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江桥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本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且直系亲属或本人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住房的。

2.本市户籍,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

3.本市户籍,居住招生区域内配住廉租房的(凡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登记入园)。

4.根据江桥镇教委统一划分,江桥幼儿园招生区域为:高潮村、幸福村、先农村、江丰社区、曹安社区、江宁社区、江安社区、嘉华社区、江华社区、金旺社区、江佳筹建、中心村(高潮)

二、招生办法:

1.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5月16日(星期六)8:00—16:00,请家长带幼儿一同前来报名。

2.报名地址:江桥幼儿园总部,临洮路235号。

3.登记前请家长出示户口簿、房产证(自建住房请带好宅基地使用证)、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等的正本与复印件,幼儿园招生须严格审验户口簿及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后方可予以报名登记。(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除坚决不予录取外,还将通报镇教委)

4.新入园幼儿户籍、住宅类房产证、廉租房居住证明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

5.幼儿园将于6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于7月30日前完成入园通知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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