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的详细流程及所需资料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一、注销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二、清算流程(一)清算适用法规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二)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三)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 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 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

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 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 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四)清算的具体流程 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决议形成后,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清算方案按如下顺序拨款清偿:(1)清算费用;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3)劳动保险费;(4)应缴纳的税款;(5)清偿公司债务。 5.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股东会对清算报告予以确认; 7.自清算结束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8.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申请人领取注销通知书,公司终止。三、注销流程(一)注销所需材料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二)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5@p卡、IC 卡、加密盒、空白#5@p(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5@p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三)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5@p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5@p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5@p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5@p手续; 3.办完缴销#5@p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1)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3)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4)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1)《评估报告》;(2)《业

务报批单》;(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4)《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 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5@p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四)注销银行账户流程 1.填写注销银行账户申请表,经开户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2.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五)注销工商流程 1.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指定(委托)书》并填写完整; 2.持《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注销银行账户通知单、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大约一周到工商领取注销工商登记通知单。备注:①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要先到工商做备案登记,并登报注销公告一次或三次(于注销工商登记前45 日进行登报公告)和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注销清算报告。②全民所有制、合伙制、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类型企业注销工商登记不用提供登报注销公告和清算报告。(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注销领到工商注销通知单后,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统计证到工商办理注销手续即可。(七)材料填写规范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 条1、2、3 款;(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 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第3 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 “档案材料已归档”。(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登记受理【】第号”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填写年号;第号为顺序号。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 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

 

第二篇: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办理条件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企业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提供资料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复印件一律用

A4纸):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决定注销的法律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或《核准变更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散公司的决议、人民法院的裁定复印件等);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清算报告(依法应当清算的纳税人);

5.《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

6.#5@p购领簿、未使用的#5@p;

7.税务登记表;

8.国、地税检查结论;

9.其他。

二、个体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5@p购领簿、未使用的#5@p;

4.税务登记表;

5.国、地税检查结论;

6.其他。

三、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1.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纳所欠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并要进行财产清算,制作清算报告,缴纳财产清算时发生的各种税费,

填写《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报送主管地税机关。

2.税务所对纳税人提交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清算报告、《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及相关注销资料进行初审。

3.税务所负责查验其#5@p使用情况,缴销纳税人未使用的#5@p、收缴#5@p购领簿,并将相关情况填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缴销#5@p情况栏目中,同时在“金税三期”程序中做相应处理。然后进行注销评估或转综合业务一科进行选案检查。

4.税务所负责检查注销的。税务所要按照规定开展注销纳税评估,经税源监控科审批后,将评估意见填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批意见栏同时将注销资料报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一科对《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收缴注销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程序进行完毕。税务所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

5.检查科负责检查后注销的。经综合业务一科选案同时把注销资料转交检查科检查组,检查科应按规定时限开展检查。检查科依检查流程处理结案后,在《注销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包括检查人员两人、科长、局长),然后将《检查结论》复印件随同之前移交的注销材料一并返回综合业务一科存档。综合业务一科对《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收缴注销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件,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注销税务登记程序进行完毕。

四、个体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1.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结清所欠税费、滞纳金、罚款。

2.税务所对纳税人提交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注销资料进行初审。

3.税务所负责查验其#5@p使用情况,缴销纳税人未使用的#5@p、收缴#5@p购领簿,并将相关情况填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缴销#5@p情况栏目中,并收缴税务登记证件,同时在“金税三期”程序中做相应处理。

4.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报税务所所长审批。所长同意的报送局长审批,不同意的退回税收管理员。

5.《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程序进行完毕。

6. 税务所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

五、企业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相关事情说明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依法进行清算并结清税款,否则不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纳税人,在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注销手续时,应当持国税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办理。国税税务登记未注销的,地税税务登记不予注销。

3.对下列情况,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原税务机关应先为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然后通知纳税人再到新地址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的;

(2)个体工商户变更负责人的;

(3)纳税人将生产经营地址迁移至原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区之外且工商部门已办理变更登记的。

4.对设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注销问题。对设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无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纳税,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先注销分支机构税务登记,后注销总机构税务登记。

5.对在外区、县(市)已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注销问题。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在其全部临时税务登记注销后,再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在临时税务登记未全部注销前,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为其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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