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鲁组办发〔2011〕59号

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现就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人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1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本次申报人选出生日期应在19xx年1月1日以后);

3、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四、申报渠道和选拔认定

省属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申报人选分别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和省国资委,市属单位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1-2名人选。各相关部门和市委组织部做好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省委组织部负责汇总、选拔、上报工作。

根据中组部选拔办法规定,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

五、申报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申报工作,扎实搞好宣传发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2

2、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

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xx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3、请各地、各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sdsrc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车飞、隋艳

联系电话:0531-82907727、82907798

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邮编:250001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x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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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通知1

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就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人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 - 1 -

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x月x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申报渠道和选拔认定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用人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选拔认定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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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五、申报要求

1、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和进度,中央组织部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确定推荐名额。青年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和部门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xx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3、各部门将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同时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将于近期投入使用,请及时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 org)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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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

申报书

注意:各企业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上报符合条件的人数,我们将在11月x日(周四)下午根据企业上报的人数,去市委组织部领取附件申报书,各企业请于周五来高新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数码港大厦703室)领取表格,(无电子版)填好后请于下周一19:00前交回人才办,因时间紧,逾期将不接收申报材料。咨询电话:3678703 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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