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说明

社保缴纳说明

本人: (身份证号: ),原社保参保单位: ,已依法在市社保局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号: )至 年 月止。 特此证明!

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在杭州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说明

关于在杭州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说明

一、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皆可办理。

2、在杭州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是绑在一起的。

3、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20xx年上限为:6479.50元.,下限为1295.90元)。

5、职工个人月缴费:养老8%、医疗2%、失业1%。另外,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3元、医疗困难救助资金1元。其余均为企业缴费。

6、外地户籍人员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要求将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杭州市区的,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7年(含)、杭州市各县(市)户籍人员满5年(含)后方可办理。

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杭州市区参保后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回其原参保所在地;无法转移的,其在杭州市区参保后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在杭州市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7、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不转入杭州,在杭州参保超过十五年也能在杭州办理退休,但因未转入前所缴纳保险费不能累加计算,退休后养老金数额将受相应影响。

二、住房公积金

1、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2、根据杭州公积金(2009)41号文件“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职工20xx年月平均工资低于960元(2008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按960元确定;高于10048元的,缴存基数按10048元确定。

3、缴存比例:个人、企业均为12%。

4、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凭相关材料可以提取(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

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口簿)。

5、在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原单位进行清退或是转入杭州。

三、户口

1、在杭州参加社会保险后,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将户口转入杭州市(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2、中铁系列中高级职称持有者必须提供评审资料(评审表);

3、未成年人不允许挂靠集体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杭州市集体户口者除外);

4、全日制本科(有学位)、社保在杭缴纳者,即可落户(不受职称限制)。

四、医疗保险

1、在杭州参加社会保险后,次月起可办理劳动保障卡,也即医疗卡(需3个月的时间) ,办理劳动保障卡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两张白色背景、标准一寸的彩色照片。医疗卡只能在杭州市区使用,在杭州以外地区就医,需提前在杭州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备案。

2、在原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可在原单位进行清退或是转入杭州(2010.8.1后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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