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父亲:何诗祥,身份证号:52xxxxxxxxxxxx 母亲:周光芬,身份证号:52xxxxxxxxxxxx 乙方(受赠人):何马淞,身份证号:5224xxxxxxxxxxxx X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将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一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一处房产赠与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并负责赡养老人。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建筑面积54.91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威房权证草海镇字第00003786号;

(三)房屋平面图见附件;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赠与。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未婚。

第三条:乙方负责赡养甲方,承担父母的医疗费用等,并遵守孝道。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二篇:房屋赠与协议

房屋赠与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在家庭签订

父亲:刘端生 母亲:方满媛 (简称甲方) 子女:刘慧丽 (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赠与房屋纠纷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决定将位于祁阳县城金盆东路174号房屋壹栋提前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二、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目的,甲方已将其所知的一切注意事项告知己方,如有隐瞒导致己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一月内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xx年10月24日

申请规划变更手续

县规划建设局:

刘端生、方满媛夫妇双方自愿将祁阳县城金盆东路174号房 屋一栋提前赠与女儿刘慧丽。并将所有房屋变更规划手续转为给女儿刘慧丽仅壹人所有。但是变更后此房屋管理权和使用权父母在世前任由父母代管理和使用。#b@2时,另一栏内办进父母名字,父母去世后一切产权和财产全部归女儿刘慧丽壹人所有。敬请局领导批复办理。

申请人:

20xx年10月23日

关于刘端生更名为刘慧丽规划手续的调查意见

刘慧丽所建住宅位于县城金盆东路174号。据刘慧丽提供资料显示,刘慧丽为刘端生、方满媛所生为独生子女。20xx年6月3日刘端生与方满媛经祁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调解书证号为(2014)祁民字第1183号。经双方达成协议,位于县城金盆路174号房屋一栋产权赠与给女刘慧丽一人所有。国土证于20xx年9月1日变更到刘慧丽名下,证号为祁国用(2014)第1771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72平方米。原规划审批手续由其父刘端生所办,并于19xx年12月25日验收发证,证号为祁规综97-165号,规划审批为6层,建筑面积486平方米。经实地验收该户建设用地面积93.15平方米,建筑面积511.65平方米,超用地面积2.43平方米,超建筑面积25.65平方米。本人提出申请变更规划手续。经局20xx年第十期业务到会研究同意由刘端生变更到刘慧丽名下。呈报局领导审批。

祁阳县浯溪规划建设站

20xx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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