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申请书

户口迁移申请书

河北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化学学院2012届毕业生王少曼,因上大学期间户口迁为学校集体户口。 因为工作原因,现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王少曼

2012 年11月28日

 

第二篇:申请书

申请书

申请人:张秋华,女,汉族,19xx年7月8日生,住所地:横山桥西埯村八组观前村。无户口。

法定代理人:张秀英,女,汉族,19xx年12月11日生,住所地:武进区横林镇蓉丰村委西横堍桥31号,身份证号:32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要求申报户口在其住所地横山桥西埯村八组观前村。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xx年在出生仅18天就被横山桥西埯村八组观前村村民张伯清(已逝)领养,后张伯清于19xx年3月5日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领养手续,并办理有关户口申报手续。19xx年12月4日西埯村委、19xx年11月14日横山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19xx年12月24日横山桥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分别作出“兹有西埯村8组村民张伯清,今年48岁,尚未结婚,现同意领养女孩一名,取名张秋华,请派出所办理有关户口申报手续,特此证明”的证明,并注:张秋华于97年7月8日出生,分别盖章确认。后申请人在办理有关户口申报手续时由于横山桥派出所将张伯清出生年份在打印户口簿时打错,误将张伯清19xx年8月14日出生在打印户口簿时打成19xx年8月14日,导致申请人的户口申报手续没有办成。

19xx年张伯清患病,为了能把申请人的户口申报手续办理完成,张伯清向有关部门申请居民身份变更,在申请人的相关户口申报手续还未办理完成之前,张伯清由于肺癌去世。后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户口申报,但相关部门一直未给申请人办理。

申请人由于未能户口申报,造成申请人至今一直是“黑户”,给申请人的生活学习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烦恼。申请人从小学到初中,由于在当地入学,一直每年由镇政府出具证明,领导签字勉强入学。期间由于申请人是“黑户”招到的歧视更是举不胜举,申请人就受到了学校班主任的歧视,“连户口都没有,还有脸来上学”,险些造成申请人辍学。现在申请人已上初中,面临进一步入学,不可能一直靠打证明、领导签字解决问题。出门在外,没有户口身份证更是寸步难行。 根据我国《收养法》、《户口登记条例》、《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现申请人依法向贵局提出要求申报户口在其住所地横山桥西埯村八组观前村。

此致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