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须知

一、办理出生证明需带的证件

1 到医生购买<母子健康手册>:<母子健康手册>第21页

(产后访视单)到当地防疫站盖公章(医生章、防疫站章)。

2 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证件:户口或身份证(原件)。

3 办理出生证明的领证人如不是父母本人,代办人需带身份证或户口原件。

4 出生证明签发表(蓝色碳素笔填写完整)。

5 新生儿姓名录入微机后就不能更改。

二、办理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

(法定假日不办理出生证明)。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出生证明一旦开出,任何信息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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