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管理职责

3.1董事长或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

3.2***部门负责具体安全工作的计划、制订和实施的监督。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防护的具体管理。

4、程序

4.1安全生产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4.1.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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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1.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4.1.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4.1.7遵章守纪、佩带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1.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4.2施工用电安全防护

4.2.1支线架设

4.2.1.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4.2.1.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4.2.1.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2.1.4过道电线科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4.2.1.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街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4.2.2现场照明

4.2.2.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4.2.2.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4.2.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2.2.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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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4.2.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4.2.3.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4.2.3.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2.3.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2.3.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4.2.3.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照明分别设置。

4.2.3.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箱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转录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来管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4.2.3.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4.2.3.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以保险。

4.2.3.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2.4接地接零

4.2.4.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4.2.4.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铜芯线;手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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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多股铜芯线。

4.2.4.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2.4.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4.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4.3.1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汁,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4.3.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4.3.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3.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3.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4.3.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屯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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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污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4.3.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4机具安全使用措施

4.4.1电焊机

4.4.1.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4.4.1.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4.4.1.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4.1.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4.4.2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4.3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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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卷扬机、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4.4.5机动翻斗车行驶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4.4.6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4.4.7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回火防止器应保持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上沾油。氧气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cm.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4.4.8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ra,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4.4.9钢丝绳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4.4.10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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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4.5.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4.5.2高处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l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应支搭防护棚。

4.5.3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间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时,必须逐层立封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直到确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5.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4.5.5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4.5.6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由专人看管。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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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八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4.6防火安全措施

4.6.1施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负责人。

4.6.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6.3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6.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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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防护设施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搞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项目部承担工程的施工现场

3.名词解释

3.1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3.2定型工具式施工安全设施:按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滑线安全网、电焊机集装箱等)。

3.3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脚手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定型工具式施工安全设施)年(月)计划,工程部部长

审核,项目总工批准。

5.2物资部按计划采购(租赁)安全防护设施产品;安全监察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的保管,建立进货台帐、库存台帐。

5.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进行施工组织时,应本着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布置、同时施工的原则,及早完善安全设施,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

5.4本着“谁的区域、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5.5当物资部门采购的定型工具式施工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工程部门提前组织制作。

5.6安监部安全监察员组织工程部、质量部和制作单位验收项目部制作的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合格后入库保存,安全监察员填写安全防护设施制作验收入库清单。

5.7施工单位不得留存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结束应由领用人立即将其退还到安监部安全设施库内,安全监察员组织验收,损坏的由使用单位修复后,再回收入库,同时安全内业管理员销帐。

5.8设置、维护、移动、拆除

5.8.1设置

5.8.1.1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需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调度员安排。

5.8.1.2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有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有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处作业下方有安全网”。无法设置栏杆时必须有水平防护绳,经常移动的安全网设置成滑动式。

5.8.1.3使用定型工具式施工安全设施、安全网、防护栏杆(已刷红白相间道),使用单位安全员到安全监察部内业管理员处办理领用。

5.8.1.4施工过程中需采取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可靠、完善、适用。

5.8.1.5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检验。

5.8.2.维护

5.8.2.1安全防护设施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维护。

5.8.2.2凡项目部安排设置的公用大型安全防护设施,由设置单位维护。

5.8.2.3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被损坏,由使用该设施的单位负责进行维修。

5.8.2.4使用其他施工单位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先到安监部内业管理员处办理转领手续,并在施工中承担谁领用、谁维护、谁退还的责任。

5.9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填写《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申请单》,报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员批准后实施。恢复设施时,施工单位通知安全监察员监督设施恢复。

5.10 配合具体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报请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并通知安监部安全监察员,及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

5.11采购安全网时,物资部门对生产厂家或专营商店进行原始证件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2)生产许可证;3)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4)《外埠企业进包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准许证》。所有证件复印件均由物资部门和项目部安监部门分别存档备查。

5.12采购入库后,由安全监察员组织仓库对安全网验收、鉴定和标识,合格的安全网一律在四周的网绳上挂“A级”钢印检字头的铝片。

5.13安全网的发放采用借用的方式,由安监部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借用时,安全内业管理员在借用台帐上写明借用期限、规格、数量及相关内容。

5.14安监部内业管理员做好借用台帐的登记工作,借用期限到期,通知使用单位整理退库,仍需使用时,要办理续借手续。

5.15安全网使用一定期限,安监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认为需要复检时,物资部门配合,找有关单位进行复检并将复检报告交安监部门存档。

5.16退库后的安全网,物资部门保管员要通知安监部并协助进行鉴定。鉴定分三个层次:“A级”完好的可以重复使用;“B级”有轻微损伤,可以作为立网使用;“C级”退库不能使用。鉴定后物资部门和安监部门共同对安全网标识(铝片打A、B字样包挂在安全网绳上),

分类存放。

5.17对“C级”不能使用的安全网予以报废,经鉴定有使用价值的安全网由安全内业管理员送有生产安全网资质的厂家进行修复,修复后由厂家出具使用合格证,并根据修复情况由安监部门和物资部门共同在网绳上包挂带钢印等级铝片,物资部门按等级发放使用。

5.18每月安监部门提供一份安全网的借用台帐情况。每月由施工部门和安监部门对现场设置的安全网进行一次联检,发现现场有闲置的安全网,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限期拆除退库鉴定;同时当发现有的施工部位需设置安全网而没设置的,由施工部门和安监部门联合通知有关单位按限期完成安全网的设置工作。

5.19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必须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

5.20临时防护栏杆如用脚手管搭设,搭设高度为1.05 M –1.20 M,设上下两道横杆。高度为0.5 M ,立杆间距2 M,立杆高度为1.2 M,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挂设安全网。防护栏杆的外观:立杆垂直、杆顶端标高一致、横杆相互平行、安全警示色明显、规范,整体连接牢固可靠。

5.21防护栏杆安全警示色:横杆,按从左至右为序刷红、白相间(40 CM为一间隔)的油漆。立杆,按从上至下为序刷红、白相间(30 CM为一间隔)的油漆。

5.22防护栏杆由施工单位负责设置和管理。

5.23各施工作业面的孔洞应装设钢盖板。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盖板边缘应比孔洞边缘大10 CM,盖板应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

5.24钢盖板安全警示色: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5.25工程部负责孔洞盖板的配置,施工单位负责实施,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5.26施工电梯入口处应搭设安全防护通道,通道口处设安全通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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