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概念:亦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我国新《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我国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1、主体要件:当事人双方必须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离婚合意要件: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3、其他要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已经对子女及财产问作出适当的处理,达成协议。

  我国协议离婚的登记部门及审查期限: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提交离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离婚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并注销双方的结婚证。

  协议离婚的效力: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条件;2、附违法条件的离婚协议无效;3、附生效期限的离婚协议无效;4、协议离婚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有此条款的,离婚协议无效。

  协议离婚中的几个特殊规定:

  一、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规定:首先,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现役军人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离婚,军人一方需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者办理协议离婚的规定:被劳教者可通过“所外执行”,与另一方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办理完毕,应该立即返回劳教场所。

  三、犯人协议离婚的规定:对于已决犯,本人可以委托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在该登记机关办理。接受委托书和意见书可由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经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证明。对于未决犯,本人要求在未执行死刑前协议离婚的,可以准许。一方被监禁或夫妻双方都被监禁,一方要求离婚的,请求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未被监禁方提出离婚的,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均被监禁或被劳教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役军人被判处徒刑,停止军籍,其配偶提出离婚,仍然需该军人及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的意见,如该军人不同意,但其政治机关同意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四、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规定: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必须持有中国户籍,且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由原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由被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国 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可以委托中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以其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

  五、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六、1、涉外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一方为华侨,一方为中国公民,双方必须到中国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是我驻该国使领馆发的本人护照。双方均为华侨的,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双方均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如双方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国的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国内登记机关提交意见,由国内登记机关审查并登记。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

  2、港澳和内地公民协议离婚规定:双方到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港澳同胞必须持有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双方这港澳同胞,原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还可以来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3、台湾同胞同内地公民协议离婚的规定:同上。

  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协议离婚规定:均应诉讼离婚。

  八、我国驻外人员协议离婚的规定:可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由该机关审查。授权委托书和意见书应经驻在国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后反悔问题的处理:领取离婚证后反悔的,在没有向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发给离婚证书,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政程序离婚方式。诉讼离婚又称为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理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解除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没有争议,建议选择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属于“和平”式离婚,不仅离婚手续简便,只要登记既可,还可以避免对簿公堂伤害感情。但是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财产关系比较复杂等,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一套完整的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几大步骤:申请、审查、和登记。

  (一)申请

  申请是当事人将其离婚的意思表示呈送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则因城市和农村的划分面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婚姻登记管理在城市必须集中到城区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农村也要集中到县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婚姻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的同时,还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份标准的离婚协议书上除必须写明双方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财产(包括象中物品、金钱和债权等)分割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等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因一时之气,一方答应另一方无理的要求,签订了离婚协议,致使不想离婚的一方事实上已与另一方离婚,追悔莫及。夫妻双方结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这本来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可这有可能成为双方离婚的主要理由,一方提出与另一方离婚,另一方以为是一时之气,就在一方拟订好的离婚协议上签字,这使另一方百口莫辩,有理说不清。诉讼离婚对于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要求较严谨,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般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双方也不会因一时争吵而被判离婚。

  二、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果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了约定,该约定明显利于一方,在双方签字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事后,另一方如果发现该协议是受蒙避所签,想要追回一部分财产,就会发现取证非常困难。诉讼离婚中,双方如果不同意调解,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一般不存在一方利益明显受损的情况。因此,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要慎重考虑财产如何分割,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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