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批改操作指引(20xx修订版) Microsoft Word 文档

机动车辆保险批改操作指引

(2013修订版)

一、总则

1、为规范车险承保流程,降低车险经营风险,加强对车险退保及批改的管控力度,完善车险承保管理体系,根据《保险法》、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交强险、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规章及车险承保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2、各分公司可依据本指引制定更详细、更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车险退保、批改工作的规范实施。

二、保险合同解除

(一)交强险

1.交强险可解除保险合同情形

根据中保协《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2009版)规定,投保人可提出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的,有以下六种情形: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2.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所需的资料及手续:

(1)核对被保险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客户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核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2)填写完整、内容正确、被保险人亲自签章的批改申请书;

(3)收回的交强险保单(有批单的须提供批单)、#5@p(如客户财务已入帐的须提供证明)及保险标志;

(4)被保险人为个人的,提供被保险人名字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被保险人为非个人的,提供开户银行、户名及银行帐号;

(5)对符合交强险退保的六种情形,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①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提供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一般是省商务厅或省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出具)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或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

②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只适用于营业性机动车,须提供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停驶证明》。

③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提供车辆被盗抢发生地派出所出具的立案证明(或报案回执)、县级以上(含)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被盗抢车辆侦查未果证明复印件以及车辆管理所提供的显示车辆处于被盗抢状态的车辆状态信息表(盖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复印件。

④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核对其它保险公司出具的起保在先的交强险保单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对于本年交强险起期错误要求退保并重出交强险保单的,请核对上年

交强险保单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⑤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请提供车辆所有权转移至原车籍以外地区的证明材料(如车辆在新车籍地区上牌回执或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⑥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提供汽车销售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原件(须包含客户名字(称)、车辆厂牌型号、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码)或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证明。

对④、⑥两种情形的交强险退保,须全额退还交强险保费。

交强险退保时,涉及车船税的,原则上采取“退保不退税”的原则,不允许在系统进行车船税的退税处理,对于符合车船税退税处理的业务,须在系统中先进行车船税的批改,再进行交强险的退保。

3.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的批文格式内容

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的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办理停驶的、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四种情形可使用如下格式内容的批文:

兹因车辆被依法注销登记(车辆停驶或被盗抢公安机关证实丢失或车辆所有权转籍),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保单全单退保,退还保费¥ 元,计算公式:

退保保费=签单保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天数)。

保单(流水号: )、#5@p(流水号: )及保险标志(流水号: )均已收回。

本保险单保险责任终止,特此批注。

说明:对于车辆被依法注销登记及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两种情形,如

客户前来办理交强险退保的时间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出具日期及车辆管理所提供的车辆状态信息表上的状态更新日期之间相隔一定的时间间隔,且客户要求按《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出具日期及车辆状态信息表上的状态更新日期的次日作为交强险退保生效时间的,可按客户要求办理。

(2)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批文格式内容:

分两种情形:

①与其它保险公司同出同一保险标的交强险保单的重复投保

兹因重复投保,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此日期与保单起保日期相同)本保单全单退保,退还保费¥ 元(同签单保费)。 交强险先起保的为 公司,保单号码:

保险期间:

保单(流水号: )、#5@p(流水号: )及保险标志(流水号: )均已收回。

本保单保险责任终止,特此批注。

②与上年交强险保单保期重叠的重复投保

因提供资料有误(或填写错误),致本交强险保单与上年交强险保单保期重叠,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此日期与保单起保日期相同)起本保单全单退保,退还保费¥ 元(同签单保费)。

交强险正确的保险期间为: 。

保单(流水号: )、#5@p(流水号: )及保险标志(流水号: )均已收回。

本保单保险责任终止,特此批注。

(3)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兹因车辆质量问题,车行退车(或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无法上户),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此日期与保单起保日期相同)本保单全单退保,退还保费¥ 元(同签单保费)。

保单(流水号: )、#5@p(流水号: )及保险标志(流水号: )均已收回。

本保单保险责任同时终止,特此批注。

(二)商业车险

1.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现行《保险法》规定,如存在以下情形,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具体如下:

(1)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慌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4)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被保险人或受让人通知保险标的转让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解除合同;

(5)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7)利用保险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

应谨慎使用以上方式解除保险合同,无充分理由不得采用,在解除保险合同时应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批文格式内容: 保险标的于 年 月 日在 地方发生了部分损失的保险事故,本保险人已于 年 月 日向被保险人支付了赔款。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本保险人决定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并已于 年 月 日通过中国邮政解除 号保单保险合同的通知书,从EMS反馈的信息了解到本保险人关于解除 号保险合同的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送达投保人,投保人已知悉本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 EMS速递按投保人投保时填写的联系地址向投保人寄出了关于

因此,从 年 月 日(此日期须比解除保险合同通知书送达投保人的时间最少晚15天)零时起本保险人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本保单保险责任同时终止,特此批注。

2.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现行《保险法》及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保险车辆因过户、停驶、报废、车辆因质量问题或技术参数不符合规定无法上户等情形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可保利益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或(和)全车盗抢险或(和)自燃损失险的车辆,因车辆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灭失或被盗抢未侦破或全车自燃获得了赔款而导致该险种保险合同自动终止,同时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和)司机座位责任险或(和)乘客座位责任险或(和)及其附加险的,因车辆发生了全损(或推定全损)或灭失或被盗抢未侦破或全车自燃导致保险标的不存在,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4)在保险责任期间,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5)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6)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外,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解除商业车险保险合同。

第(5)种情形的退保,退保保费计算公式:

退还保险费=签单保费×(1-3%)

其它情形的退保,退保保费计算公式:

退保保费=签单保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天数)

1.1商业车险退保所需资料及手续

(1)退保时,必须进核心业务系统的理赔子系统查询是否有报立案、未决案件或赔款信息,对有明确属于保险责任的未决案件,应向客户解释说明,在领取赔款后方可申请办理退保。

(2)填写完整、内容正确、被保险人亲自签章的批改申请书;

(3)核对被保险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客户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附件一为个人委托书参考样板(法人委托书一般有固定格式,内容可参考个人委托书)或委托公证书,核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4)收回的保险单(有批单的须提供批单)、#5@p(如客户财务已入帐的须提供证明)及保险证;遗失保单或(和)#5@p的须在所在地区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5)被保险人为个人的,提供被保险人姓名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被保险人为非个人的,提供开户银行、户名及银行帐号;

保单退保,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兹因 (退保原因),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保单全单退保:

车损险退还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商业三者险退还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

合计退还保险费为……

本保险单保险责任终止,特此批注。

三、批改

(一)申请批改所需资料及手续

1.填写批改申请书及提供相关资料

(1)填写完整、内容正确、被保险人亲自签章的批改申请书;

(2)核实被保险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客户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或委托公证书,核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3)批改所需资料必须齐全、手续完备,不得无故批改,批文内容应简

明扼要,措辞清楚,不得添加与批改内容无关的内容。

(4)涉及退保险种或保费减少的批改,批减的保费必须划转至被保险人姓名(名称)的银行帐户。

(5)批改生效日期--批单必须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进行批改;批改生效日期不得早于批改录入日期;

对于明显属业务员笔误或出单员录入错误需要对车辆信息进行批改的情况,如个别字母错误,汉字谐音错误等,可以由业务员或出单员填写批改申请书,经分公司车险核保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批改,但必须提供明确的证明材料,如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①涉及保费变化的批改批文基本要素如下:

A.开头,即“兹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保单作如下批改:”;

B.引起加减费的原因,例如:“车辆的使用性质由非营业企业变更为非营业个人”;

C.是加减保费金额,例如:车辆损失险应退还保费¥ 元;

D.是加减保费的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及结果;C与D须分险种显示; E.是应加减保费合计金额,包括小写和大写,也就是各险种加减保费金额的合计;

F.是结束语,即:直至保险期满。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②不涉及保费变化,仅涉及文字批改批文要素如下:

涉及文字批改的有:

被保险人、投保人、行驶证车主、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牌号码、厂牌型号(新车购臵价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发动机号、车架号、初登日期(未涉及影响车辆的实际价值及未投保根据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险种的情形)、座位数/吨位(未涉及影响车辆种类及费率的座位数变更及未涉及影响费率的吨位变更)、特别约定等。

文字内容批改,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兹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保单做如下批改:

(批改项目)由aaaa 变更为 bbbb

……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特别约定的文字批改,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经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零时起,增加如下特别约定(或特别约定变更为):

……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二) 具体批改内容

1.变更保单当事人关系人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管理要求:

(1)变更被保险人的须由原被保险人本人提出申请并签章确认,应核实

申请人确为原被保险人,并留存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后方可受理。

(2) 原被保险人为个人批改为个人的,须核实原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

并留存复印件,提供新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原被保险人为个人批改为单位的,须核实原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并

留存复印件,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原被保险人为单位批改为单位的,须提供原被保险人盖章的批改申

请书及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原被保险人为单位批改为个人的,须提供原被保险人盖章的批改申

请书,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被保险人批改后申请退保的,退保批单的生效日期最少必须比被保

险人批改批单的生效日期晚一天。

(7) 使用性质及费率变化的须相应批增批减保费。

批文格式内容:

①同类被保险人变更,不涉及使用性质及费率变化,批文内容如下:

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对保单的内容作如下批改:

投保人信息变更如下:

投保人由某某A(或某某公司C)变更为某某B(某某公司D);

身份证号码变更为44xxxxxxxxxxxx5(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为11223344-5); 投保人地址变更为:

被保险人信息变更如下:

被保险人由某某A(或某某公司C)变更为某某B(或某某公司D);

身份证号码变更为44xxxxxxxxxxxx5(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为11223344-5); 被保险人地址变更为: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说明: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号码及地址须按照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内容详细录入。

②不同类被保险人变更,涉及使用性质及费率变化,批文内容如下:

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本保单做如下批改:

投保人信息变更如下:

投保人由某某公司A变更为某某B;

身份证号码变更为44xxxxxxxxxxxx5;

使用性质由非营业企业变更为非营业个人

投保人地址变更为:

被保险人信息变更如下:

被保险人由某某公司A变更为某某B;

身份证号码变更为44xxxxxxxxxxxx5;

使用性质由非营业企业变更为非营业个人

被保险人地址变更为:

说明: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及地址须按照身份证内容详细录入。 车辆的使用性质由非营业企业变更为非营业个人,为此:

车辆损失险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商业三者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全车盗抢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司机座位责任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乘客座位责任险金额、公式……

以上主险险种的不计免特约条款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玻璃单独破碎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自燃损失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涉水行驶损失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

附加险险种的不计免特约条款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合计加收(退还)保险费为……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2.变更车辆信息

车辆信息变更可将其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行驶证车主、使用性质;

(2)车牌号码、车牌底色、车架号/VIN码、发动机号;

(3)车辆种类、厂牌型号、核定座位数/核定载质量、新车购臵价、排量功率;

(4)国别性质、玻璃类型;

(5)初登日期;

(6)行驶区域。

以上各种类型车辆信息的变更须提供以下资料及格式批文的内容具体如下:

(1)行驶证车主、使用性质;

以上车辆信息的变更须核实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上牌回执或新的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并留存复印件。

以上两项信息的变更可分为三大类:

①行驶证车主类别发生变更的,车辆的使用性质也相应发生变化,交强险保单及商业险保单的费率都要作相应的批改。

②行驶证车主的类别没发生变更的,只是属于同类客户之间的过户,使用性质并没发生变化,只需要对行驶证车主进行批改,被保险人及投保人是否批改,要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

③行驶证车主虽然没发生变更,但当车辆实际为其它种类的客户所管理、使用时,车辆的使用性质也要进行变更,如行驶证车主为非营业企业的客车实为非营业个人在管理或使用的,需对车辆的使用性质进行批改。④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车辆发生了过户,客户申请办理批改手续时,需要询问客户二手车的交易价格情况,如全车盗抢险的保险金额高于二手车交易价格的,必须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金额批改至二手车交易价格以内。具体操作按照民中车(2010)024号《关于明确投保盗抢险车辆过户具体操作规定的通知》执行。

A.不涉及使用性质变化的行驶证过户,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兹因车辆过户,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对保单的内容作如下批改:

投保人信息变更如下:

投保人由某某A(或某某公司C)变更为某某B(某某公司D);

投保人身份证号码由变更为44xxxxxxxxxxxx(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为11223344-5)

投保人地址变更为:

被保险人信息变更如下:

被保险人由某某A(或某某公司C)变更为某某B(或某某公司D);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由变更为44xxxxxxxxxxxx(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为11223344-5)

被保险人地址变更为:

行驶证车主信息变更如下:

行驶证车主由某某A(或某某公司C)变更为某某B(或某某公司D);

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号码由变更为44xxxxxxxxxxxx(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为11223344-5)

车牌号码由粤B1A234变更为粤A1B23C

行驶证车主地址变更为: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说明:

1.其它情形的批文内容余此类推;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及行驶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号码及地址须按照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记载的内容详细录入。

B.涉及使用性质变化的车辆过户,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兹因车辆发生过户,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对保单的内容作如下批改:

投保人信息变更如下:

投保人由某某公司A变更为某某B;

投保人身份证号码变更为44xxxxxxxxxxxx

投保人地址变更为:

被保险人信息变更如下:

被保险人由某某公司A变更为某某B;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变更为44xxxxxxxxxxxx

使用性质由非营业企业变更为非营业个人

被保险人地址变更为:

行驶证车主信息变更如下:

行驶证车主由某某公司A变更为某某B;

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号码变更为44xxxxxxxxxxxx

使用性质由非营业企业变更为非营业个人

车牌号码由粤B1A234变更为粤A1B23C

行驶证车主地址变更为:

因车辆过户,车辆使用性质由非营业企业变更为非营业个人,各险种保费变化如下:

车辆损失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商业三者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全车盗抢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司机座位责任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乘客座位责任险金额、公式……

以上主险险种的不计免特约条款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玻璃单独破碎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自然损失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涉水行驶损失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

附加险险种的不计免特约条款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合计加收(退还)保险费为……

直至保险期满。

其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2)车牌号码、车牌底色、车架号码/VIN码、发动机号码;

以上车辆信息的批改须核实行驶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管理要求:

①对车牌号码、车架号码(或VIN码)及发动号码三个号码中任两个及以上同时进行批改的,必须对车辆进行验车确定为原来投保时的同一保险标的后才能进行批改;

②对明显属于业务员笔误或出单员录入错误造成的一个号码错误的(如号码调换、个别字母或数字错误等)应交由其团队长或业务部主管签名确认后,提交分公司相关人员审批,审批后进行批改)无需验车。 ③对因车牌号码信息变更后,根据赔付记录需要调整保单折扣率的,须与客户沟通,进行交强险或(和)商业险保单系数的调整。

车架号码、发动号码变更,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因提供车辆信息有误,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从 年 月 日零时起,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信息变更如下:

车架号码变更为 ,发动机号码变更为 。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3)车辆种类、厂牌型号、核定座位数/核定载质量、新车购臵价、排气量;

以上车辆信息的变更须核实行驶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对车辆种类、厂牌型号、核定座位数、核定载质量四项信息中任一项信息中变更必须对车辆验车后才能进行批改。同时对以上车辆信息中任一项信息或多项信息变更后,还需考虑以下问题:

①车辆进行以上信息中的任一项或两项或多项信息的变更后,是否还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承保规定,如不符合的,应与客户沟通,解除保险合同或退保险种(或该险种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或批改险种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

②车辆进行以上信息中的任一项或两项或多项信息的变更后,如仍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承保规定的,但需要对保单系数进行调整的,须与客户进行沟通,说明保单系数需要调整,客户接受的,进行调整。

③在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承保规定,商业险保单单面系数无变化或客户能接受商业险单面系数变化的,车辆种类信息的变更导致车辆的各险种费率变化的,须对商业险保单进行各险种保费的批改;

④在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承保规定,商业保单单面系数无变化或客户能接受商业险单面系数变化的,厂牌型号或新车购臵价两项信息变化导致各险种的各险种费率变化的,须对商业险保单进行各险种保费的批改; ⑤在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承保规定,商业保单单面系数无变化或客户能接受商业险单面系数变化的,核定座位数、核定载质量两项信息变化导致各险种的各险种费率变化的,须对商业险保单进行各险种保费的批改; ⑥车辆种类、核定座位数、核定载质量(车辆整备质量也会相应改变)、排气量四项信息的变更导致车辆交强险保费或应缴车船税额变化的,须对交强险保单进行交强险保费或车船税的批改。

核定座位数/核定载质量

兹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保单作如下批改:

车辆核定座位数(核定载质量)由xx座(吨)变更为yy座(吨)。

车辆损失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商业三者险加收保险费为:金额、公式……

……

合计退还保险费为……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4)国别性质、玻璃类型;

以上两项信息的批改须审核车辆行驶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批文格式内容具体又分为如下三种情形:

①对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及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只需要批改国别性质:

因提供车辆信息有误,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从 年 月 日零时起,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车辆国别性质信息变更如下:

由进口变更为国产。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②投保了玻璃单独破碎险的:

因提供车辆信息有误,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从 年 月 日零时起,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车辆国别性质信息变更如下:

由国产变更为进口。

玻璃单独破碎险费率由国产变更进口,

玻璃单独破碎险应加保费=(进口玻璃对应的标准保费-国产玻璃对应的标准保费)*(1-已了保险责任天数/保险天数)*保单折扣率

本保单批改应加收保费合计¥ 元。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③投保了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

A.如车辆国别性质是由国产变更为进口,且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费率是按15%以下确定的,须与客户沟通是否继续投保此险种,如继续投保,须按分公司关于该厂牌型号进口车辆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费率规定加

收保费,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因提供车辆信息有误,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从 年 月 日零时起,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车辆国别性质信息变更如下:

由国产变更为进口,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费率调整为: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应加收保费=(现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对应的标准保费-原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对应的标准保费)*(1-已了保险责任天数/保险天数)*保单折扣率

本保单批改应加收保费合计¥ 元。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B.如车辆国别性质是由进口变更为国产的,且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费率是按30%以上确定的,须按分公司关于该厂牌型号国产车辆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费率规定进行批减保费,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因提供车辆信息有误,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从 年 月 日零时起,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车辆国别性质信息变更如下:

由进口变更为国产,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费率调整为: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应退保费=(现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对应的标准保费-原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对应的标准保费- )*(1-已了保险责任天数/保险天数)*保单折扣率

本保单批改应退保费合计¥ 元。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5)初登日期;

初登日期的批改须审核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还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①车辆批改为正确的初登日期后,与车龄有关的险种如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或进口玻璃费率)、车身划痕损失险、涉水行驶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限额是否还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承保规定,如不符合的,应与客户沟通解除保险合同或退保相关保险种(或退保其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或批减相关险种原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

②车辆批改为正确的初登日期后,费率与车龄有关的车辆损失险及自燃损失险是否还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承保规定,如符合的,须相应进行费率的批改。

③车辆批改为正确的初登日期后,车辆的实际价值发生了变化,要相应地对全车盗抢险及自燃损失险的保险金额进行调整,对实际价值变小的,要对其保险金额进行批减,实际价值增大的,在允许公司承保规定的前提下,可与客户沟通否需要对两险种的保险金额进行批增。

(6)行驶区域;

分两种情况:

1.行驶区域由中国大陆变更为省内行驶的

必须向客户说明超出行驶区域发生的保险事故须增加10%绝对免赔率,并进行行驶区域费率调整系数的调整,由1.0调整为0.95,批减保费;对保单的本身折扣率已为0.7的,无法再进行批减保费。

2.行驶区域由省内行驶变更为中国大陆的

行驶区域费率调整系数由0.95调整为1.0,批增保费。

对行驶区域由全国批改为省内行驶的,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因行驶区域调整,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从 年 月 日零时起,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行驶区域由中国大陆调整为省内行驶,对超出行驶区域发生的保险事故增加10%绝对免赔率。

应退保费=原保单保费*(1-已了保险责任天数/保险天数)*5%

本保单批改应退保费合计¥ 元。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3.变更保险信息

保险信息的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止期;

(2)增减险别、险别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调整险别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

(3)加保或批改指定驾驶人信息;

(4)新增设备:

(5)增加或删除特约及备注;

(6)费率调整系数、平台管理系数、保单折扣率的调整;

以上信息的批改的管理要求:

(1)保险止期

①交强险停驶保期顺延

A.适用对象

只适用于营业性机动车;

B.停驶须提供的证明及资料

B1提供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停驶证明;

B2对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出具的合法停驶证明的,投保人须填写《停驶机动车保险期间顺延申请书》(见附件二);

B3个人机动车申请停驶延期的,投保人须在《停驶机动车保险期间顺延申请书》上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B4团体业务申请停驶延期的,须由行驶证车主单位在《停驶机动车保险期间顺延申请书》上盖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C.延期次数

营业性机动车在交强险保险期间只能申请延期一次;

D.顺延期限及复驶申请

保期顺延最短为一个月,最长为四个月,且保险期间只能提出一次申请顺延保险期限,申请延期到期后,保期及保险责任自动恢复在延期期间要提前恢复保险责任的,须填写《停驶机动车复驶申请书》(见附件

三),向保险人提出复驶申请,保险期间的恢复起期,以《停驶机动车复驶申请书》上注明的行驶日期为准,但不得早于申请日。

E.停驶期间交强险效力

停驶期间,交强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F.停驶及保期顺延的批文内容

兹经被保险人提出停驶顺延保险期间的申请,保险人同意,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本保险标的停驶期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本合同顺延期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在停驶期间,本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G.申请复驶的批文内容

兹经被保险人提出复驶申请,保险人同意,对保险单内容作如下批改:

本合同自****年**月**日零时起恢复效力,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期间顺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H.换发新保险期的保险标志

停驶期间结束后,经被保险人申请,可向期换发标注新的保险期间的保险标志。标志的保险期间的起期为恢复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止期为批改后的保险期间的结束日期。

②商业险

保险期限调整,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加收保费= 年表定保费×短期日费率系数(与期限延长后的保险期期间相对应)-签单保费

退还保费=签单保费-年表定保费×短期日费率系数(与期限缩短后的保险期间相对应)

一般保险期限的变更表现为保险期限的延长(短期延长后不得超过12个月),其批文内容为:

兹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保单做如下批改:

保险止期由aaaa年aa月aa日二十四时变更为bbbb年bb月bb日二十四时。 应加收(退还)保费为:金额、公式……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2)增减险别、险别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调整险别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

①加保险种、加保险种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加保险种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必须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承保规定;

②加保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涉水行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以及这些险种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玻璃单独破碎险及新增设备险除外),或者增加这些险种的保险金额的,必须验车合格后才能进行批改。

③进行部分险种的退保时,必须查询退保险种是否有报立案或未决案件

信息,对于明确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向客户说明,在领取赔款后方可办理批改。

④减保险种、减保险种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减保险种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的,批减的保费必须划转至被保险人名字(或名称)的帐户。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增减批改,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兹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本保单做如下批改: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元变更为*******元,车辆损失险应加收(或退还)保费:金额、公式……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元变更为*******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应加收(或退还)保费:金额、公式……

……

合计应加收(或退还)保费为:……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3)加保或批改指定驾驶人信息;

仅适用于商业车险,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①加保指定驾驶人信息的

A.须向客户说明“发生保险事故时,非指定驾驶人驾驶或投保时提供的指定驾驶人的信息不真实的,赔偿时必须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B.投保指定驾驶人信息的,须提供指定驾驶人的有效身份证及驾驶证,并将指定驾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准驾车型及初次领取驾驶证时间录入系统。

C.在系统中如实地使用驾驶人四个费率因子。

格式批文内容如下:

说明:如当地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规定不能使用指定驾驶人费率因子的,按照当地监管规定执行,不能使用此费率因子。

②批改指定驾驶人信息的

A.提供新的驾驶人有效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并将新的驾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准驾车型及初次领取驾驶证时间录入系统。

B.相应调整新的指定驾驶人对应的费率因子。

(4)新增设备

管理要求:

①加保新增设备的,加保的新增设备须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承保规定; ②对投保的新增设备比较多的,须投保人提供新增设备清单并列明每项的金额;

③加保新增设备要进行验车;

④要加上“保险车辆未发生损坏,仅新增设备单独损坏,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特约,即T00012。

(5)增加或删除特约及备注;

①特约的增减应符合核保规则中关于特约的规定,特约的批改应尽量从系统中选择录入,如不能选择与保单无关的特约,不能选择扩大保险责任的特约。

②当地保险监管机关或保险行业协会对特别约定有要求的,请按照当地要求执行。

③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所购买车辆,要删除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约定或调整某某金额以下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约定均须银行等机构提供证明方可进行批改。

(6)费率调整系数、平台管理系数、保单折扣率的调整;

①因客户提供的车牌号码有误导致交强险费率浮动不正确的批改

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客户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强险已上平台且与业务系统连接的地区由平台自动调整应增或应减保费,交强险没上平台地区要严格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进行保费的批改调整。

②费率调整系数的调整要严格按照商业险费率规章的规定据实进行调整。

③平台管理系数要严格按照当地行业协会制定的车险平台使用手册进行调整。

④调整后的商业险保单单面系数必须符合当地行业协会的规定且符合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承保规定。

批文格式如下:

A.交强险保费不正确的批改

因提供车牌号码有误,导致交强险保费不正确,兹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自 年 月 日零时起,本保单做如下批改:

应加收(或退还)保费=(正确的交强险保费-原交强险保费)*(1-已了责任期天数/保险天数)

本次批改应加收(或退还)保费为:……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B.如退保车辆损失险,其批文格式内容如下:

因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减保车辆损失险,保险人同意,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本保单做如下批改:

车辆损失险的退还保费=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1-已了责任期天数/保险天数) 同时投保主险系数由0.95调整为1.0,

系数调整应加收保费=(现系数对应保费-原系数对应保费)*(1-已了责任期天数/保险天数)

本次批改合计应退还(或加收)保费=车辆损失险的退还保费+系数调整应加收保费

本次批改合计应退还(或加收)保费......

直至保险期满。

本保单所载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批注。

4.其它情形

交强险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1)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

(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5.批改车船税

在向地税局报税之前,因车辆种类、核定座位数、整备质量、排气量等原因或者录入错误导致车船税税额错误的,可以进行批改。

管理要求:

(1)批改车船税的操作必须在向地税局报税之前,向地税局报税之后,不得进行车船税批改。

(2)对批改车船税必须严格管理,只能在分公司内部进行处理,外设出

单点不得进行批改车船税的操作。

(3)批改车船税必须经分公司车险部(运营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处理。

(4)如批改车船税的操作与当地税务机关、保险监管机关或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其规定为准。

四、保险合同解除及批改操作的整体要求

1.填写批改申请书及提供所需资料

(1)客户是否符合退保及批改的条件;

(2)填写完整内容正确的有被保险人亲自签章的批改申请书;

(3)核实被保险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客户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核实委托人(被保险人)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分两种情况:

①委托他人办理车辆信息进行更正类(涉及车辆信息的更正同时涉及车辆实际价值减少导致相关险种保险金额减少的,属于下面的第②情形)的批改、批增险种、批增险种保额限额及其它不涉及被保险人权益减少的批改,不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

②委托他人办理涉及退保、批减险种、批减险种保额限额及其它涉及被保险人权益减少的批改,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分两种情形:

A.被保险人为非个人,即公司、企业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委托其工作人员前来办理的, 提供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法人委托书一般有固定格式,具体内容参考个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批改指引规定要求的其它资料前来办理;

B. 被保险人为个人,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除了提供个人委托书外,还必须到当地公证机关开具委托公证书,对委托行为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以证实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并提供批改指引规定要求的其它资料后,各机构才能受理客户办理批改的申请。

被保险人为非个人的,必须到当地公证机关开具委托办理车辆保险批改业务的委托公证书。

(5)退保及批改资料是否齐全;

(6)退保、批减险种、批减险种保额限额及涉及保费减少的批改,被保人还需提供其姓名(名称)的银行帐户,退保批改的保费必须划转至被保险人姓名(名称)的帐户。

(7)退保批改必须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进行批改,批改生效日期不得早于批改录入日期。

2.初核

出单员接到批改申请书后,应根据相关规定对保单情况及批改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关注批改资料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批改后的保单是否符合监管及分公司核保政策规定、涉及保费变化的保费计算是否正确;对于应验车的,应通知验车责任人验车;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补齐资料手续,需要由相关领导审核的,应由相关领导签署意见。

3.扫描上传及系统录入

出单员通过后将经被保险人签章的批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系统,经授权的外设出单点自行扫描上传至系统。

上传要求:各分公司出单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规定认真审核批改申请人的身份、批改所需手续及单证是否完整,并在批改申请书上明确并签名确认。对本指引规定的需要各级管理人员审批的需将批改申请书交相关管理人员签批意见,各分公司在上传批改申请书时须同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系统录入要求:应根据险别所对应的批改类型,在系统内选择录入,批改内容应与批改类型一致,不得随意选择不正确的批改类型。

4.单证打印

当批改申请经核保通过后,对于涉及到保费变化的需先进行收付费处理,处理完毕后分公司出单员或外设出单点人员打印批单并按规定加盖印章,清分完毕后将批单正本交被保险人,其他各联按规定归档留存待查。批改申请书原件及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应附在业务留存联后一并归档。

需要重新打印保险标志及保险证的,收回原保险标志及保险证,换发新保险标志及保险证。

5.其他要求

各分公司出单员及外设出单点派驻出单人员应认真审核以上各项操作所需提供的单证是否正确完整,为单证完整性的直接责任人,各分公司车险部(运营部)负责人为单证完整的审核责任人。

五、附则

1、本指引未尽事宜,参照《保险法》、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交强险、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规章及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2、若本指引与分公司所在的当地保险监管机关或保险行业协会的管理规定有冲突,以当地保险监管机关或保险行业协会的管理规定为准,但分公司应向总公司车险部提交书面说明。

3、本指引由总公司车险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4、本指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个人委托书参考样板

委托人: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住址: 。 被委托人: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住址: 。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前往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分公司办理车牌号码(车架号码) 保单号码 商业车险的退保(或批减险种、批减险种保额限额及其它事项)事宜, 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此事项,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停驶机动车保险期间顺延申请书

(保险公司名称):

本人投保的 (牌照号码)机动车,保险单号 ,因停驶向你公司申请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合同顺延,停驶期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顺延期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停驶期间保险效力中止。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本投保人承诺停驶期间不上路行驶。在停驶期间,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停驶机动车复驶申请书

(保险公司名称):

本人投保的 (牌照号码)机动车,保险单号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申请原保险合同恢复效力,继续承担保险责任。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章(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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