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规定下发通知

关于下发《晋煤设计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明确采购职责,加强采购管控,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库存资金占用,控制采购物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特下发本通知,请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附件: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公司的采购行为,加强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规范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公司各单位、各部室采购材料、配件、设备以及其它物资过程中各单位的职责、权限、程序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政工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依据本规定行使管理职能。

第四条 物资采购范围包括:施工材料、配件、设备、办公用品、耗材等。

第五条 晋煤设计院山西分公司负责对公司本部及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公司本部各部室、各单位无权采购。各部室及其各单位权限如下:

1、负责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2、负责委托采购产品前期供货商的选择及询价与报价工作。

3、参与对委托采购产品价格及供应商的确定。

4、负责对委托采购产品按合同要求组织到货验收工作。

第六条 公司本部及各单位须制定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每月下旬提交采购计划,分公司汇总后统一采购。在编制计划时要熟悉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了解材料

的使用和消耗情况,认真核算,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编制需求计划,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

第七条 己申报的计划需变更或调整,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山西分公司,如未采购或供应商同意变更,给予变更;若己采购或合同已签订供应商不同意变更,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在计划申报中,由于规格型号搞错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申报单位负责。

第八条 面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件及季节性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物资,需紧急采购时,经分公司同意后,使用单位可先行组织货源,但在两天内必须补报申请计划。未经山西分公司同意,擅自采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九条 山西分公司负责制定完善的供货商管理办法,应根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和“自愿、公平、透明、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选择产品质量好、有资信的供货商参加公司物资采购资源市场。

第十条 公司综合部、各单位负责对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服务进行监督,如发生质量问题,可与商家直接联系解决。

第十一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统一采购管理规定

统一采购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物资的供应,满足各使用部门的需求。特制定此项管理规定:

1、公司各类经营管理所需材料、物料用品(壹仟元以上或长期使用的)等所有需购入的物品需统一由采购部提交汇总计划。

2、采购由公司程志、江峰负责。

3、特殊材料、专用物品的采购,可以由各部门提供供应商,其余采购手续由采购部统一办理。 工作程序:

1、各部门需采购物资应提前做出《采购计划》,经直属上级审批后,提交采购部汇总,由采购部提交财务部审核。 壹仟元以下经营管理所需材料、物料用品 由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和报批手续后,交本部门采购。

2、计划内采购由库管员按《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计划外采购及临时急用物资的采购由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所有《采购申请单》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和报批手续后,交采购部统一安排采购。

3、采购人员应按《采购申请单》内容实施采购,对专业性极强的特殊材料,采购部可安排向应使用部门配合采购。

4、对于违反采购制度的,采购回来的物品、材料一律不予办理报帐付款手续。

报:董事局

送:董事局主席 监事会主席 正副总裁 三总师 财务总监 法律事务总监

发:集团公司各部室 各成员公司

湖南泰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印发 共印30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