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指导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计划

专业带头人指导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计划

作为一名专业带头人,我深知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知自己应尽的职责与自身的差距很大。但我会不断努力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使自己尽快成长。为了更好地发专业带头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履行我应尽的职责,我对系里的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进行我力所能及的带动作用,互帮互助,为让我们共同进步,特制定以下方案。

师傅要做到“三带”:带师魂──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带师能──掌握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与技能;带师德──育德之道,为人师表。

(1)认真贯彻、模范执行师德规范,努力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学观念,切实做好指导工作。

(2)耐心细致地做好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以良好的师表形象感染青年教师,以爱岗敬业的言行鼓舞青年教师,使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学会教书的同时学会为师,引导健康成长。

(3)指导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有序地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指导他们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上取得成果。帮助他们解决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困难。

(4)调动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帮助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纠正不良倾向,并对他们提出评定意见。

具体指导措施:

(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指导他们制定一个为期一年的成长提高计划(以备检查)。

(2)向他们介绍教学经验,提供教学信息,推荐学习文章,使其开阔视野,不断充实。

(3)每周听课,听课要认真记录,按照一节好课的评价标准认真评课,评议优缺点,做好评课记录,并提出指导意见,帮助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能力。每月给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上一节示范课,并要求说一说从中受益的教学方法。

(4)精心指导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备好课,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间每月共同备一节课,备课过程中,要积极参与,主动发言,大胆提出自己的设想,提高分析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

(5)认真审查批改作业情况是否认真,批改数量、质量要达到基本要求,讲评是否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意见。

(6))每学期末,要求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上一节高质量,有创意的观摩课,并写出相应的教育教学反思,教育教学随笔。认真做好教学反思,对每堂课的成败及时地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教学中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将在课上所遇到的问题和失误及时记录下来,积极去寻找原因,并努力寻找解决的方案,对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忽然产生的灵感和好的教学方法记录下来,不断丰富自己的教学方法。

(7)指导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积极撰写论文,以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和作文写作能力,力争获奖。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相信经过我们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努力,我们会共同成长,共同进步,会取得骄人的成绩

建筑工程系

20xx年1月1日

 

第二篇: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在全校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实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为我校有关专业的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提高我校师资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需要。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1.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师德高尚,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

2.专业带头人应成为有关专业的带头人或领导人,优秀骨干教师应成为专业上有一定造诣的教学、科研骨干并成为专业带头人的后备力量。

3.通过培养和努力,争取使其中的一部分,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相关专业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

二、选拔办法和审批程序

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要坚持德才兼备,严格要求,并注意师资队伍的合理结构。

2.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选拔2-3名中青年骨干教师.

3.各系、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若干名专业造诣较深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小组。选拔采用教研室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评选小组在听取有关教研室负责人和专家的意见后提出初步的推荐人选(双肩挑教师回任课系、部参评),评选必须在广泛倾听、

征求相关专家、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公开进行。评选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河南财专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表》报教务处。

4.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立志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2.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有较为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教学效果好,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二门以上课程。

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思想活跃,有较高学术水平;有刻苦钻研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三年内,专业带头人评选对象须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本专业或教研性学术论文5篇以上;骨干教师评选对象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4.非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好的阅读、笔译及基本的听说能力。

5.专业带头人评选对象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年龄在40岁以下,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对从事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学的需属“双师”型教师。

6.服从安排,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四、培养措施

1.各系、部党政领导对本系、部确定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要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学术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2.要将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安排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重要岗位,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

3.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他们派到国内外进修、讲学或参加科研工作,提高水平,扩大他们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4.条件具备时,可对骨干教师实行导师制,在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各系、部给每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指定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带头人或教学业务领导人。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要达到独立开设两门以上课程的能力,独立或与指导教师联合申报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5.支持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承担重点科研项目,学校将在科研经费上给予优先安排。

6.由学校发给特殊津贴,专业带头人为每人每月200元,骨干教师为每人每月100元。

五、考核办法

被选定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要制定好学习提高计划,填写“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表”,在教学、科研方面提出具体的努力目标和任务。各系、部领导应给予具体的指导。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须与学校签订任务书,学校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是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六月份。有关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会同系、部组织落实。

六、实行培养期制,学校每三年选拔一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入选对象实行淘汰制,凡已入选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评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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