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希望各学院的相关领导和老师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作好学校招生宣传的准备工作,切实把招生宣传工作抓好、抓实。

  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继续坚持 “巩固东北、稳定中原、拓展江南、兼顾边疆”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长江沿线各省尤其是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省份的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为高质量地完成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

  我校的招生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台湾省及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共有120个本科招生专业。招生宣传是高校之间竞争优秀生源的一个焦点,各高校纷纷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措施、运用各种手段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校虽然在地域、气候、社会经济条件等方面处于不利位置,但在其他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如学科覆盖面广,综合实力强,办学规模大,校园环境好,学术风气浓等特色。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提高招生宣传的效益。

二、招生宣传工作方针

  我校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在继续坚持以往“巩固东北、稳定中原、拓展江南、兼顾边疆”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长江沿线各省尤其是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省份的招生宣传工作,逐步将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南移。并做好其它招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做好常规性宣传活动。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结构

  招生宣传工作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进行,采用“校院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校的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招生宣传工作的效率。主要成立以下的组织机构:

  (一)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景川

  副组长:刘 冰

  组 员:王 辉、韩冰雪、孙晓光

  (二)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

  组 长:刘 兵

  副组长:韩冰雪、孙晓光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的任务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三)招生宣传员

  1、在招生办公室建档,组建一支精干、稳定的招生宣传员队伍

  2、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建议宣传小组吸纳其它学院、学科的宣传人员1-2名。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⑴组织、安排本学院及本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⑵负责招生宣传工作中学院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⑶为其它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宣传活动选派优秀的宣传工作人员。

  (四)成立吉林大学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 辉

  执行通讯员:李 健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负责网络招生宣传的总体协调工作,执行通讯员负责有关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整理等工作;组员负责提供各学院相关的最新、最详细的信息,反馈学院、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对于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学校在年终时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 成立《招生工作简报》编辑组

  主 编:王 辉

  执行编辑:2人(聘请学生记者)

  编辑组负责编辑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简报》,主要介绍以下工作内容:

  1、有关招生工作的各类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3、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的进展;

  4、特殊招生、录取的情况。

四、招生宣传工作规划

  招生宣传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吉林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吉林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为此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编制《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手册》,将宣传工作手册作为今年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宣传资料。

  (二)编印《吉林大学招生专业介绍》、《吉林大学考生报考指南》、招生宣传海报、拍摄吉林大学电视宣传片《海纳百川话吉大》等,作为学校招生宣传的主要材料。

  (三)召开“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布置学校总体招生宣传工作,重新明确学院分区承包方案,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四)今年将继续采取各学院宣传承包各宣传区域与学校派遣招生宣传员相结合的做法,牵头的学院将负责所承担宣传区内的主要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可以派遣招生宣传员配合学员进行工作。学院招生宣传小组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学院、学科的特点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1、派遣(学院内)、申请派遣(其他学院、学科)招生宣传员;

  2、与责任区内省、市、地区招生办公室,各重点中学建立长期联系;

  3、按学校的整体布局建立“吉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聘请吉林大学招生宣传顾问等。

  (五) 根据各省高考报名时间的不同,陆续在各省招生报上刊登招生宣传广告、学校简介等招生宣传材料。

  (六)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各省组织的招生咨询会。在学校整体的招生宣传计划下,各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利用每年5、6两个月派遣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到各宣传区域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七) 参与各地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八) 建立吉林大学网络招生宣传体系,根据情况参加各地和主要网络媒体举办的“招生工作网上咨询会”。

  及时做好“吉林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的改版、更新工作,要做到界面简洁明快,内容丰富适用。要面向考生、家长及高三老师,提供有关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各学院、学科的最新动态,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九)组织著名学者到中学做学术讲座。此类讲座针对所有高中学生,目的在于向中学生推介我校知名学者及各学科前沿成果,为起到长期的宣传效果而做,所以可不受时间限制。

五、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条件

  (一)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经过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

  (三)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不做违纪、违规的行为。

  (四) 派遣的招生宣传员应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学校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具备招生宣传工作经验者应优先考虑。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义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校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单位领导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的思想和行为,把招生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学校教务处将竭力对招生宣传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招生宣传人员的待遇,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目标。

 

第二篇:吉林大学 20xx年自主选拔招生实施方案

吉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招生,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工作将在吉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二、招生范围

我校自主选拔试点工作将继续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共11个省、市进行。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招生计划占本科招生计划的2%。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的首批办好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

2、具有外语、文学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获得:

(1)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

(2)“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演讲比赛全国决赛获奖;

(3)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获奖;

(4)CCTV希望之星英语大赛全国决赛获奖;

(5)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6)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7)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

3、具有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选拔保送生资格(除外语中学、退役运动员及公安英烈子女)。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原则上年级排名前5%,身体残疾学生排名可适当放宽)。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进入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提交。报名时间为20xx年1月5日至20xx年1月25日。

2、邮寄材料:

(1)《吉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考试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原始记录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个人自荐报告(请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6)学校推荐信。

友情提示:请将申请材料于20xx年1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咨询电话:0431-85166420)。所需材料请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对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选拔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组织初审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将于20xx年2月15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2、综合测试安排

(1) 报到时间: 20xx年3月1日

报到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

(2) 理科测试科目:笔试(语文、数学、外语、物化综合)、面试。

文科测试科目:笔试(语文、数学、外语)、面试。

(3) 测试时间: 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5日

(4) 测试地点:吉林大学。

(5) 测试费:200.00元。

3、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资格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七、选拔原则

1、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报名考生进行考核选拔;

2、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考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吉林大学,并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所报专业未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均作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八、录取原则

1、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20分确定专业;31-10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10分确定专业;101名以后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下5分以内(含5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5分确定专业。

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2、理科考生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录取线,入学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入我校“基础学科拔尖人才计划”的专业学习;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录取线,入学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入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学习。

3、残疾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可在我校确定招生专业中任选。

九、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考生名单,并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3、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实施推荐工作,切实公开推荐标准、推荐过程、推荐结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吉林大学自主招生咨询电话:0431-85166420

吉林大学申诉电话:0431-85166740

十、本办法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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