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部: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各工地复工、开工在即,为消除冬季停歇期间的质量安全隐患,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新的一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将春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扎实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项目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必须要留有排查、整改记录。

二、 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

各项目部复工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沟槽开挖防护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稳定性,施工用电以及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等,特别是施工现场人货电梯、塔吊、高处作业吊篮等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保养、检测和试运行,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使用。 请各项目部将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检查情况于2月25日前报送公司工程技术部,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技术部

20xx年2月21日星期五

 

第二篇: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施工工地陆续复工,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夯实新的一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现就节后复工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部署复工开工前施工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抓早、抓细、抓实。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是安保体系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工程、临时施工用电、

临建设施等安全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二)各企业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必须到场一同参加检查,并认真填写上报《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附件1),保障性住房工程还应填写《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用表》,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三)施工企业要对施工现场消防措施、防冻措施、防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民工宿舍用火用电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

(四)监理、施工企业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上岗证有效性进行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五)施工企业要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再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严禁上岗作业。

三、狠抓督查,注重实效

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抽调力量,抓好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安全督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施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并跟踪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县、区建设局和市安监站于2月23日前将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总结报市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传真85807722。

附件:1、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

2、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用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建设 安全 检查 通知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xx年2月10日印发 附件表格下载:

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uploads/soft/chunjiefugong.doc

连建质〔2012〕44号

附件1

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