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说明

附件2: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说明

一、关于介绍信中称呼的填写

1、到梅州市各县安排工作的,介绍信称呼一般填“中共××县委组织部”;

2、到梅州市市直单位工作的,介绍信称呼一般填“中共梅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3、到广东省外市(县)安排工作的,介绍信称呼一般填“中共××市(县)委组织部”;

4、到广东省直属单位工作的,介绍信称呼一般填“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5、到外省工作或到外省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称呼一般填“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并要到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转移组织关系到外省市(为了方便学生党员,此项程序可到学校组织部组织科办理);

6、插读广东省内各高校学习的,介绍信称呼一般填“中共××大学党委组织部”;

7、到铁路、银行、监狱、航空等直属部门工作的,介绍信称呼一般填“中共××总部党组织”。

二、介绍信中“由——去—— ”内容的填写“由嘉应学院××学院毕业去××单位或生源地”。

三、党费一律交到“贰零壹肆年陆月份”,介绍信有效期为“陆拾天”(考取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有效期可延长至“玖拾天”)。

四、到尚未成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等单位就业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生源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第二篇: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附件二:

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应当凭据党员关系介绍信进行。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就业到新工作单位,继续进另一高校(科研机构)读书,或户口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键在于准确地填写上级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也就是介绍信的抬头,一般应通过毕业生党员本人主动联系确定。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一般可按照以下几类情况掌握。

一、转往山东省内单位

转往省内各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由我校党委组织部直接转出。

1、转往山东省内普通本专科高校的,直接开到该校的党委组织部门。

2、转往山东省直各厅局机关及其挂靠、下属单位的,要开往“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通过省直机关工委转信后,再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单位尽管看名称不是省直单位,但其党的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也要通过省直机关工委转信。如:中建八局、中国重汽集团、山东中创软件集团公司、山东华鲁集团、青岛海事法院、山东外运(青岛)集团公司、山东电力研究院等等。

3、山东省内大型企业、厂矿单位,党的关系在山东省国资委的,需要通过“山东省国资委党委”接转。省内其他

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等),党的关系一般隶属所在地方党委,需要通过县(市)级及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接转。

二、转往山东省外单位

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通过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转出,由学校统一办理。

1、转往省外高校的,其中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及部分驻省会的省属高校,党的组织关系一般隶属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一般要通过其组织部门接转。其它高校党的关系一般应在所在的地方党委,一般要通过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接转。

2、转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有关厅局的,一般要通过省、市、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接转。

3、转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县级或县级以上所属单位的,一般要通过县、市委组织部接转。

三、转往国家机关及行业系统各单位

1、转往中央各部委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在京的挂靠、下属单位的,一般要通过其机关党委或政治部接转。

2、转往中国科学院北京总部各有关所局的,要通过“中科院京区党委”接转;转往中科院驻京外各地的研究机构的,一般通过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接转。

3、转往国务院国资委系统单位及企业的,可直接转至各大企业、集团公司党委。

4、转往全国各银行系统、银监会系统、证监会系统、保监会系统各单位的,可直接转至各分公司党委。

5、转往解放军机关、连队以及部队院校、科研机构的,一般通过解放军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一级以上的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接转。

6、转往铁路系统所属各分局及其下属各公司的,一般通过各铁路分局党委接转。

7、转往民航系统各有关单位的,一般可直接转往管理局党委或所属单位党委。

四、未落实就业单位和出国留学的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留学的,由毕业生党员联系协调后,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五、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

考取本校研究生和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跨单位流动的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原就读单位继续读研或工作的,要及时在本单位党支部间进行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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