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协议

财 税 代 理 协 议 书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代理记

账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委托财税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1、代理建账建制,受聘担任兼职会计

2、代理网上申报

3、代办申报纳税手续

4、受聘担任常年会计顾问

5、代制涉税文件、合同、章程等

二、 其它收费代理项目

1、代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2、代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证等变更

3、代理企业注销、迁移

4、代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

5、代办审验纳税情况并进行纳税筹划

6、代理税务行政听政、复议

7、代办申报减免税或申报退税手续

8、所得税年终汇算审计、工商年检审计、财务审计等各项审计

三、 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受托方依法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代理业务。

2、受托方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如一般纳税人申请,必须查阅委托方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如因为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损失,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受托方和在受托方执业的会计师、税务师如在代理业务中有违法、违约行为

的,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依法承担法法律责任。

4、委托方应向受托方真实的提供各种帐、册、表、单及相关凭证,如:银行各种单据(银行对帐单、利息单、现金交款单、进账单、取现支票头、转账支票头、电汇、#5@p手续费等),以及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如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实、不全、不及时而造成差错(如银行帐与银行实际余额不符)、偷税、漏税、补税、罚款等问题,其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5、如因提供的违规票据包括企业自开(大头小尾、套开等)或从外取得的不合规票据造成的罚款、停票、没收票据与我单位无关。

6、与当月收入相对应的成本、费用、银行等票据应及时与受托方联系送达。如因成本、费用、银行等票据较少未达到做账会计及税局要求而造成的补缴税款及罚款,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委托方应及时按做账会计算出的税款数存入纳税账户,如因时间不及时造成的税款不能按期扣除而造成的罚款与受托方无关。

8、报个税需要企业提供真实的企业员工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9、委托方应保证与受托方电话畅通,如因电话停机、中断造成的延误、以致罚款受托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委托方必须与我单位及时联系协商每月票据送达接收时间,如果因为联系不及时造成的报税延误,与受托方无关、

11、委托方应按协议的要求时间,交足各项代理服务费,若未及时交纳,我公司第一个月提醒,若还不足额交纳,以后将中断报税

12、如委托方与受托方停止代理记账业务,需要配合去国税地税办理会计人员变更交接手续。

13、如委托方公司停业双未注销,造成以后的不良后果与委托方无关

14、 受托方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知的商业秘密。

五、收费标准及付款时间

经双方协商决定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财务代理费用的情况如下: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其他事项。

委托方(盖章或签字): 受托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联系)人: 法定代表(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代理记账协议

代理记账协议

甲方:上海_______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欧斯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

一、代理记帐范围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代理甲方进行一般的建帐,建制和记帐、算帐、报帐、办理客户各项纳税事宜。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并顺利通过税务审计。

2、乙方在每月2号之前派专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帐资料,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作帐资料,以便乙方能及时作帐。乙方每月8日前为甲方作完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并到税务部门报税,同时通知甲方立即交纳足额的税款到纳税帐户,若甲方没有及时交纳税款所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财务方面咨询及合理化建议并对代理甲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3、由于甲方提供的作帐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等导致乙方作帐的错误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4、对于甲方以前的帐务(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负责任。

5、乙方在申报期及时为甲方申报,因乙方作帐出现问题和误时申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二、记帐资料交接

1、乙方派专人收取甲方记帐资料,每次收取记帐资料履行相应的交接手续;

2、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帐务的延续、完整。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作帐过程中造成的作帐错误、作帐资料丢失等原因,为甲方带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在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代理记账费用及结算

1、甲方每月按人民币 元支付给乙方作帐费用:(包括:报税、作帐)。

2、结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预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100元帐本材料费。

4、甲方需乙方代买**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五、其 他

1、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派指定人员对代理甲方的帐务查帐。对甲方指派人员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

3、本协议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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