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申请人: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 ,男,成年,(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汉族,省 县人。现被 市 区公安分局 派出所刑事拘留,关押在 看守所。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 申请##。

申请理由:被申请人所涉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被申请人是家庭唯一收入来源,负责扶养妻子儿女等。

据此,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特向贵局申请对被申请人变更强制措施。保证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范围;(2)保证做到随传随到;

(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人在##期间遵守有关规定,同意向公安机关交纳相关保证金,监督被申请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恳请准予。谢谢!

此致

市公安局 区分局

申请人:

20xx年9月26日

 

第二篇:退还##保证金申请书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公安局:

本人XXX因涉嫌XXXXXXX一案,于20xx年X月X日被贵局刑事拘留。经申请,贵局于20xx年X月X日决定对本人##并责令本人缴纳保证金XXXXXX元。20xx年X月X日贵局决定对本人解除##的强制措施。

本人认为:本人在##期间并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故此,贵局依法应当在解除对本人##的同时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本人。

现本人特向贵局申请退还缴纳的##保证金。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被##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被##人在##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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