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范本20xx0311

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深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               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价款等详见下表(或附件清单)。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以包税金、包供货、包运输、包包装、包装卸摆整齐、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包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2.结算方法:按以甲方验收签证实际数量结算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业标准及甲方认可的样板;

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环保标准等。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

2.   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为年(自工程项目业主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24小时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本条款为独立条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影响。

4.   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纠纷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必须满足产品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整无缺。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1.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地证明、报关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和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2.   出厂标准包装(产地证明、报关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和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测试报告、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报关单及完税凭证(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英文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   交货地点:下述地点待出货前与甲方确认                                

2.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自然日内,乙方将甲方所下订货单分批交齐到现场30%。

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运费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指定地点为汽车可到达处,由   负责卸货。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提前2天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点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提交第四条中包含的相关资料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

2.   甲方采购人员有权了解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情况,可在乙方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进行抽查、取样及测试,乙方必须给予全力支持。

3.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甲乙双方确认的灯具参数表、样板

4.   验收方法: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检              

5.   检测单位:具有国家认可及权威性的检测机构                                                  

6.   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广东省广州市或项目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   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因保管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现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行文通知、传真或电子邮箱的形式)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形成形成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3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3.   该批次进货不符合合同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数量达到根本违约的,甲方有权对整批货物做退货处理,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因此导致的工期延期责任。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定金,付款前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2.  货到现场,且所供产品正常运行一个月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   %,付款前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3.  质保到期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质保金,付款前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乙方除应支付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外,自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按该批产品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特别是且不仅限于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损失及经济损失,损失金额参照产品所使用项目业主发包时的合同价款,人 材 机 相关综合单价、取费标准及利润标准)。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或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规定的产品不符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换直至通过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乙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6.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若不撤离,造成甲方任何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的义务和责任。

7.   若同批货物在抽检时或其他方式验收时或在使用中发现不合格比例达到5%或5%以上的,则该批货物视为整体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由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5日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的货款。

8.   合同一方违反廉洁协议的,应当向合同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并赔偿合同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合同守约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9.   任何一方违反廉洁协议并触犯刑律的,合同另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10.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  因解除而终止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合同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一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以下无正文)

甲方:武汉市德龙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共2件):

1、附件一:灯具参数表

2、附件二:廉政协议书

附件一:

参数表

附件二:            

 廉政协议书

甲方:武汉市德龙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保障甲、乙双方长期稳定的供销合作关系,双方决定共同构建公平、廉洁、合法的交易平台,杜绝一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甲乙双方同意在履行采购合同的同时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定义

1、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旅游等。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任何形式索取或非法收受乙方及乙方员工提供的财物,为乙方谋取利益。以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2、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

二、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

4、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受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三、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

4、不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受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四、监督举报

1、一方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擅自违反合同义务,另一方应当严格遵守自身义务,并将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约行为告知对方单位。

2、如一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义务,涉及金额较大,可能触犯刑法,则另一方应当及时向国家检察机关举报,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若甲方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甲方提供投诉举报电子信箱: kittylaisz@163.com

五、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工作人员主动向乙方索要财物,甲方应责令索贿员工向乙方退还财物,或折算成货币退还乙方。甲方另行向内部工作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六、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按下列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所涉单次或累计金额不超过2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单次或累计金额超过10元不满  20元,甲方直接解除与乙方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直至取消乙方今后作为甲方采购单位的资格,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单次或累计达到2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甲方有权向国家检察机关举报,乙方同时向甲方承担上述第(2)项违约责任。

 2、总货款指乙方采取违约手段而订立的所有购销合同的货款总额。甲方有权在结算货款时扣除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构成违法违规的,由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按管辖权依法处理。

七、协议期限

双方终止供销关系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其他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第二篇:合同范本采购

棉花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供方: 注册地: 需方: 注册地: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采购棉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内容:

合同范本采购

二、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标准(GB1103-1999)。

三、验收方式、时间、地点。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共同在供方仓库抽样检测棉花质量,一旦确定,即按此标准签订结算价格。

2、四、货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

1为结算依据。

2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双方约定采用下列

1、双方约定在供方仓库交货,运输方式为:由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费用包括

2、双方约定在供方仓库交货,运输方式为:由需方自提,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费用包括

3、

六、包装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七、如果双方对棉花质量产生争议,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解决:

1、双方约定共同提交棉花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按照检验结果确定责任方,由责任方负担承担检验费用及相关责任。

2、

八、违约责任

1、因棉花质量产生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解决: 2

(1)双方按国家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证书,计算出需方所受损失,供方赔偿需方的损失。

(2)

2形式解决:

(1)需方如不能按期将货款交付给供方,每逾期一天需方应向供方(2)

3、其它违约责任: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同意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

1、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签订地:。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年 4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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