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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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表

                                    (试行版)

学院(所)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年       级             2013          

专    业           现代教育技术       

研究方向       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方法   

指导教师                          

姓      名                          

填表日期          20133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年9月制

填表说明:

1.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7学分,课程学习计划须根据硕士生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
2.本表中的“初拟论文题目”是指学位论文选题的大致范围,介于研究方向与最终论文选题之间。

3.本表应在硕士生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填写,并于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

4.本表填写字数不限,可自行添加附页。

5.本表一式三份,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由所在学院(所)研究生秘书、硕士生本人、硕士生导师各存一份。

6.本表作为硕士生毕业审核材料之一。

 

第二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

学 院:

姓 名:

学 号:

年 级:

专业学位类别:

领域或研究方向:

第一导师:

第二导师:

填表日期:

研究生院制

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制定的几点说明

一、实践教学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扩展,是培养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必备环节。个人实践教学计划是学校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文件,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

二、实践教学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可依托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可充分发挥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内、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也可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专业实践单位。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学位的性质、特点、培养方案要求等,有组织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三、学院和导师对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负组织和管理责任。实践教学计划一般应在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导师(组)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经学院、实践(实习)单位同意后,开始执行。导师(组)应按照相应培养方案的要求,全面考虑,因材施教,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合理安排。

三、研究生应按制订的实践教学计划进行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5000字-10000字的实践教学总结,交由导师(组)给出考核成绩,并经学院认定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和申请论文答辩。未参加实践教学或实践教学考核未通过,需补修。

四、实践教学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于次学期开学两周内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五、实践教学计划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须骑缝装订。学院与研究生各留存1份,研究生处定期检查。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

列明分段时间安排及对应的实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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