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门卫工作职责

学校保安、门卫工作职责

为了维护我校治安秩序,保证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要求相关人员自觉遵守执行。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

一。门卫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2.在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安保标志袖标及橡胶警棍,站岗期间加穿防刺背心、头戴刚盔、手戴防割手套、持防近身钢叉。

3.学生上、下学期间(早上7:20—8:10,下午3:40—5:00)保安必须武装站岗,密切关注校门外的情况,维持好家长秩序,如遇突发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校门、教学楼楼梯铁门和教室门实行定时开放(校门7::30开,21:30关;教学楼楼梯铁门7:20开,18:00关;教室门7:20开,17:30关)。

5.严禁外来人员进校,对来校办事的人员(家长)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姓名、身份证号、事由等,并核实有效证件,再和校内相关老师联系确认同意,经金属探测仪探测后无危险物品方可放行,并时刻关注其在校活动情况。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学生擅自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的,须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并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出门证,在确认填写完整、清楚后才准放行,如遇无出门证或出门证填写不全、不清楚的,一律不得放行。

7.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自觉服从管理。对不遵守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上报校领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或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8.骑自行车(包括电动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其他车辆要减速慢行。未经同意,无关人员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9.要有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夜间要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提高警惕、巡视校园,有事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总务汇报,有盗窃、火警等情况要及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支援。

10.携带物品出门要接受门卫检查,携公物出门要凭学校出具的“物品出门

 

第二篇:学校门卫职责

学校门卫职责

1、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2、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在学校上课及教师上班时间,外来人员出入需先登记,经允许方可进入校园,上课时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进入校内。学校教职工、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学校也必须进行登记。

3、认真做好来客和物品出入记录。搞好每一位来人来客的检查,遇有行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时,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对来校有逗留意图的社会闲杂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和制止非在校小孩进入校区喧闹;对因公来校的人员和来访的家长,要热情接待,由来客和有关人员联系,核实后方可放行;防止未经允许的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门;经允许进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如上级领导因公车辆),应监督其停放于指定地点;出校物品必须严格审查。

4、监督学生出入大门的情况(迟到学生登记其姓名、班级后方可进入);遇有不礼貌的、不遵守纪律的(如破坏和不爱护花草树木、不注意环境卫生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坚决制止学生在校内逗留,不听劝阻顶撞者或严重违纪者送交政教处;非上学、放学时间,不准学生出入校门,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5、晚上必须在值班室值夜班,做好夜间大门保卫工作和校园巡夜工作。

6、在学校放学或放假后,每日必须多次巡视校园、教学楼,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切断电源。假日内关闭校门,不准外来人员进校活动。

7、负责打扫并保持门房周围20米以内及学校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洁

卫生;负责打扫并保持门房、门卫人员宿舍卫生清洁,门口及周围有贴

广告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清洗。制止学校门前三包区域摆摊设点。

8、值班人员值勤时要注意文明礼仪、着装规范、语言和蔼、认真负责。严格制度,认真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不得召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不得脱岗、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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