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伙协议书

项目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熊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合伙人:吴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合伙人:邹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丙方)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能力,自愿合伙,建立项目股份合作制,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各合伙人为项目原始股东,以占项目总股份的比例为限,对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享受利益分红,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项目内的前期关系运作,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投标工作,中标后的施工管理,项目竣工后的预结算,项目质保期间的管理,项目尾款的收取等。

三、股份比例、资金、利润分配

1、甲方占项目总股份的33.4%,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33.3%,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33.3%。

2、各合伙人暂不采取先出资的方式。项目前期的启动资金由丙方负责筹集,按月息2分计算,不足一月扔按一月计算,在项目结束利润分配时支付。以实际开支金额经全体合伙人签字认可数额为筹集的启动资金。如遇特殊情况且全体合伙人认可,致使前期筹集的启动资金无法收回时,导致受损,各合伙人按比例承担责任。

3、待项目进展一段时间后,业主支付项目款时,应优先将前期筹集的启动资金偿还,即前期启动资金不再计算利息,剩余的金额作为流动资金。如仍不能维持周转时,仍按上一条款执行。

4、合伙期间筹集的款项和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为共有财产,只能用在该项目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不得挪用。此款由丙方掌管使用,每一项目完毕,按股份分配利润。

四、退伙

1、合伙人在单个项目未结束时不得擅自退伙。

2、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侵吞其它合伙人利益; ③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清算时,先应扣除此除名退伙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给其它合伙人后,再按退伙时的财务状况进行结算。

五、合伙人会议表决制,合伙负责人、合伙人的分工及合伙事务执行

项目合伙成立后,每半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或有重大事宜需临时召开股东会议,审核项目的半月财务报表,评议项目的运作状况。如有重大难题和关系项目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所有合伙人会议,再由占股份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丙方为本协议项目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负责筹集项目前期启动资金;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合同;

3、登记好项目收支帐目明细,核算项目非正常成本开支原因,支付款项一定要有原始凭证,无原始凭证不作正常开支处理,经全体合伙人签字认可的开支为合伙开支;

4、监督施工队伍对项目质量,工期的落实,防止材料的浪费,按工期进展情况及时核算项目的开支和利润,保证项目以最小开支获取最大利润。

甲方:主要负责催收业主支付项目的款项、项目招标前期工作动作、检查合伙帐册、监督项目的经营情况。

乙方:主要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的筹备及谈判,合同的签订,协助甲方工作,落实甲方前期工作和两方一起执行该项目的合同,检查合伙帐册、监督项目的经营情况。

丙方:行使合伙负责人的工作。

各合伙人尽管各有分工,但必须都要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和配合,保证项目开展达到如期目标。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股份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听取各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负责人记录的帐册及经营情况;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占项目股份比例进行;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密约定:合伙人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七、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调、侵占和无偿使用项目的资金、设备、产品和劳力;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八、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严重违犯本协议或经重大过失或因违犯《合伙企业法》而导致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它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三)如合伙人发现其他合伙人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投标操作机密的,合伙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合伙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单方原因造成其它合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伙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五)合伙人保证在项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当事人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责任。

经济损失等于违约金加上赔偿金之和;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于直接费用乘以1.5倍;

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于直接费用加上间接费用之和乘以1.5倍;

九、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此协议待项目全部清算完毕即中止;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账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裁;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

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决定合伙承包                 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            公司名义出现。
   甲方:姓名__   性别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__,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                                    

丙方:姓名__     ,性别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一条、一合伙宗旨

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舍小我,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

第二条、经营范围

一、项目名称:                                   

二、承包范围: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五、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六、出资约定:

1、双方确认,同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        方出资     万元(¥        .00)元,作为工程前期运作费用等。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不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     方各出            共同承担。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各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编写工程技术资料;协调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关系。负责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管理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调度材料采购机械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 
   3、双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乙丙方各占   %;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丙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4、双方确定,采用项目部承包的形式组织施工,丙乙方原则上不参与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运作,但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项目经理人选由双方共同出具委托书。

5、甲方及项目部有权择优选用施工队组,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租赁施工机械时,项目部报认可报于主管领导后方能执行。 如在项目部职权责任范围内,双方不得干涉,否则按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6、双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甲方为合伙期间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 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7、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经主管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项目部签认主管核实方可报销,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

8、双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工程资金周转、协调各方关系和施工管理方面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9、甲方有权对相关部门指导工作的正常招待开支予以批准的权力 ,相关费用经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如特殊情况因急事需超额用款时,需报合伙批准后方可支出。工程资金紧张时任何人均不得超额用款。

10、盈余分配, 按本协议比例分配;
11、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合伙人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 :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①、需有正当的足够的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其他合伙人;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⑥、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是否单独承包本工程。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施工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向业主提出单独承包本工程,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5、甲乙丙各方与业主、甲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司                   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协议书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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