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操作流程指南(试行)

20##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操作流程指南

(试  行)

一、项目单位前期准备

1、建立评价工作组:

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财务力量较强的单位,建议由财务部门牵头履行工作组职责;财务力量不足的单位,建议指定一个与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联的综合管理部门牵头履行工作组职责。)

2、制订评价工作方案:

由工作组制订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组织工作的依据。

3、确定评价机构:

(1)组建评价组(3人以上),一般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评价组实施评价,成员可以由①项目单位内部财务人员、②业务管理人员、③项目实施人员、④项目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人员如单位内部监督部门人员以及外聘行业组成,并要求评价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财政部门联系协调绩效自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为简便业务工作程序,工作组和评价组可以合并);(2)委托中介机构,如确需的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自评,但委托经费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

由评价组制订评价实施方案,并提交工作组审核确定,作为评价具体实施的依据。(如果工作组和评价组合并的,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实施方案也可以合并,同时要求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4-1制订评价方案--前期准备:

评价组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做好方案设计准备工作:

⑴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⑵听取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情况介绍;

⑶深入项目实地了解项目实施具体情况。

4-2制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容: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工作时间安排、相关附表:①资金使用情况表、 ②目标完成情况表等。

评价方案设计后,需征求评价工作组意见(或主要单位领导意见),并根据意见完善评价方案。

4-3制订评价方案-搜集评价依据:

⑴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项目立项申报有关资料,如申请要求资金报告、项目预算申报书、可研报告、验收报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等;

⑵绩效目标:是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一般以量化的数值或比率表示。20##年底的部门预算布置会议己做布置(见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4-4制订评价方案-选择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指在具体实施财政支出评价过程中应该采用的具体工具和方法,实施评价的过程是各种方法的交叉、综合使用的过程。

⑴目标比较法:指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是我们目前采用的最主要方法之一。

⑵成本效益法:又称投入产出法,是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成本和收益都能准确计量的财政支出评价,一般情况下,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支出项目不宜采用此方法。

⑶历史比较法:指将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时期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通过将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既可以看出其发展趋势,也可以了解各种因素在不同时期的影响,进而分析其效益差异的成因及改进方向。

⑷横向比较法:指通过对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地区或不同部门、单位间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

⑸专家评议法:指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议,得出评价结果的方法。对专业性强,难以直接用量化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项目,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价;专家在通过实地勘察、查看项目资料,充分了解掌握项目情况后,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给相应的指标计分。

⑹问卷调查法:又称公众评判法,指通过设计不同形式的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收集、分析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和判断的方法。具有民主性、公开性的特点,在一些公共服务、公共投资项目上可设置目标群体满意度或公众满意度指标来评价绩效。

4-5、制订评价方案-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的直接反映,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载体,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量化手段。设置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评价指标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至关重要。

市本级项目单位自评报告:设计“预算执行率”、“支出合规合理性”、“工作量完成率”、“项目效益(质量)性”四项指标进行简易评价。

4-6、制订评价方案--评价基本内容:

⑴绩效目标的设定与完成程度;

⑵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水平;

⑶绩效评价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⑷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

⑸项目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而采取的管理制度、措施等

要求围绕着“预算执行率”、“支出合规合理性”、“工作量完成率” 、“项目效益(质量)性”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5、下达评价通知

评价通知是前期准备工作的一个总结,也是实施评价的一个基本依据,后面的评价工作要按照评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来实施。评价通知书一般由项目自评单位下达给承担实施项目的本单位内部机构。

评价通知除下达评价组织形式、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组成员、评价起止时间、有关要求等内容外,如评价工作需要的,还要下发相关的统计表,统计表包括:“目标完成情况表”和“资金使用情况表”,以及“项目绩效满意度调查表”等﹙具体见附件2:绩效评价通知书﹚。

二、资料收集与审核

1、收集基础资料:

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项目现场采取勘查、问询、复核抽查、测试等多种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相关业务数据、项目运行状况。关键在于要始终围绕评价指标来收集资料,以利于评价打分。

具体收集资料方式有:

⑴听取介绍:听取项目相关人员对评价项目的目标设定及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与使用、产生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情况的汇报。评价人员对有关疑难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和核实。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围绕评价指标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完成的书面汇报材枓。

⑵实地勘察:评价机构深入被评价项目,对被评价项目的建设情况、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运行状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这是确保评价结果真实的前提。

⑶问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是确保有关定性指标真实、准确的基础,由评价人员亲自发放和收回,不得经由评价客体内部人员间接发放或收回。问卷调查表的发放范围和数量由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评价机构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核实确认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

三、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到项目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帐册、收集资料、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社会问卷调查、座谈、询查、复核、抽查、测试、回访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

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在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

四、评价切入点

1、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2、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五、综合评价

评价机构在现场与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与标准,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

1、评价资料分析: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使所有评价人员充分了解项目绩效情况,并掌握评价指标和标准。

2、评价人员打分:评价人员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分,每位评价人员对评价结果要签名,以明确责任,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

评分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⑴“背靠背”评分法,即评价组全体成员就全部指标分别独立评分,然后每个指标取平均分作为该指标最终评分;采取这种评分方法的,在填制工作底稿时,只需填写指标评价情况,不能直接评分。待现场评价结束后,汇总所有指标工作底稿,由评价组全体成员依据工作底稿就所有指标分别评分。

⑵分工评分法,即评价组成员按照评价分工,就本人分工范围内的评价指标评分,然后由评价组组长汇总。采取这种评分方法的,可以直接在工作底稿中评分。

⑶在评价组人员较多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上⑴、⑵两种办法相结合的办法评分。

以上评分办法可以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选取,并在评价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3、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主要体现在评价等次和问题与建议两方面。⑴评价等次:据每位评价人员的打分,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出评价综合得分,得出评价等次,同时评价组结合项目实施完成实际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判断、归纳和总结,形成客观的综合评价结论。⑵问题与建议:据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指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与措施。

评价等次: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浙财绩效字[2009]5号)规定:

按照综合得分(S)的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S≥95)、良好(95>S≥85)、合格(85>S≥60)、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

六、报告填写

1、在撰写评价报告以前,评价组要对评价程序、评价资料、评价人员打分、评价结论、问题与建议等进行审核,以确保评价报告质量。

2、报告填写

评价报告撰写后,评价组必须使用《温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0)》格式文本(附件3),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由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后上报。项目自评只需按报告格式填列有关内容,格式空间不够填写,自评报告的电子版根据评价内容和文字篇幅需要相应拉大格式。

七、自评报告填写说明

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0)版填报说明(具体见附件3: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0)格式填报说明)。

八、评价报告审核

在评价报告完成后、上报以前,评价工作组或项目单位负责人(或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财务部门)要对评价程序、评价资料、评价人员打分、评价结论、问题与建议等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价报告真实、完整、优质、有效。

九、提交报告

提交报告:要求绩效自评报告在7月15日前上报,同时附评价有关资料,包括:①项目工作小结②该项目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1、主管部门项目的自评报告,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直接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各一份(随附评价报告电子文本)。若是主管局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项目自评报告除直接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各一份外,应同时报送一份给其主管部门(随附评价报告电子文本)。

2、质量专项资金、信息和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自评报告,要求在申请项目验收前先行上报归口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各一份(随附评价报告电子文本),并规定以上报的绩效自评报告做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

评价报告的电子文本发至:

jxc@wztax.gov.cn、luyj@wztax.gov.cn

十、评价资料档案

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对评价文书、评价底稿、评价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完整的整理,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评价工作档案并及时归档。

十一、自评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⑴要求绩效自评报告在20##年7月15日底之前完成自评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

⑵质量专项资金、信息和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在20##年完成的项目单位,要求在申请验收前完成自评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

2、评价报告填列要求:

⑴按照规范格式撰写。

⑵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单位负责人、评价组长、评价组成员必须签字,单位必须盖章。

⑶评价结论需详细说明评价对象实施所取得的绩效、揭示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提高绩效提出可行性建议。

3、质量要求:

⑴业务和财务数据填列要真实、准确;

⑵要对应原申报设定的预期目标,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完成情况,内容要求完整;

⑶项目实现的效益或运行的质量的评判,要客观,不能随意夸大,项目存在的问题必须如实反映;

⑷要求随附上报的资料应齐全。

4、温州市人民政府对绩效自评报告的有关要求:

⑴《温州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温政办〔2006〕221号):

第三十二条:对未按规定进行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财政部门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可暂停拨付该项目资金。第二十八条: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做评价不合格处理。对于跨年度项目,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评价结果提出后续资金安排或拨付的意见,在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报告之前,财政部门可暂停拨付资金。

⑵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8〕9号):“无故不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又不限期改正的,视同绩效评价不合格;若企业单位当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两年内不予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十二、财政部门审核

在各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和管理需要,采取直接审查或委托中介机构审查两种方式,选择部分绩效自评项目开展抽查审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整改建议,通过《温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审核结果反馈书》(具体见:附表4)反馈给自评项目单位,要求做好整改工作,自评项目单位30天内要将整改情况填制《温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抽查结果整改报告书》(具体见:附表5)上报市财政局。绩效自评抽查结果将作为今后部门预算编制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十三、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整改:将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以及单位的主管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以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

二是报送:建立对上报告机制,将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市人大,引起领导层面的重视。

三是结合:与部门预算编制以及专项资金分配相结合,将评价结果用到实处,作为业务处室对该项目资金拔款和下年度该单位编制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是公开:将评价结果采取内部通报或社会公布的形式予以公开。

十四、绩效自评工作落实机制

针对近年来评价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单位“项目执行迟滞,评价进度缓慢,评价质量不高,评价报告内容笼统而简单,量化数据少,绩效理念差,偏重于讲成绩多,分析剖析问题少”等问题,(也就是针对自评报告上报不及时、评价工作不规范、评价报告简单质量差等问题)我局决定在20##年绩效自评工作中要落实抓好以下四项评价制约机制:

一是与通报制度相结合,对各部门、各单位未按计划期限完成绩效评价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是与资金拨付相结合,各项目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绩效评价任务,且限期不改正的,市财政部门应从限期改正期满之日起停止该单位预算拨款,直至改正为止;

三是与重点评价相结合,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评价或未按规定要求完成评价的,列为重点绩效评价对象;

四是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评价或未按规定要求完成评价的,情节严重的,列入审计和财政监督选案范围。

附件1:

温州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注1:“项目概况”栏填报对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目的、资金投向及使用方式等情况

2:“工作量目标” 栏填报项目计划工作量目标

3:“效益(质量)目标”栏填报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管理效益等绩效目标等情况,能够定量的请予以量化明确。           

附件2

温州×××××

绩效评价通知书

××绩效通字[2010]第  号

  ★

××××××(被评价单位全称)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温政办【2006】221号)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的通知》(温政办【2010】5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年度××××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二、组织形式

三、评价工作组名单

四、评价组名单(评价机构)

四、时间安排

五、有关要求

附件一: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二: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三:项目绩效满意度调查表

二○××年×月×日


附件3

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0年)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温州市财政局(制)

填报说明

一、封面填写

(一)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部门预算下达计划的项目名称一致。

(二)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二、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填写本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计划调整的,需说明调整原因情况。

(二)项目财政拨入资金收支分类情况:反映本项目财政拔入资金的期初余额、本项目本期财政资金拨入情况、本项目本期财政资金支出明细分类情况、本项目期未结余情况。

(三)评价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

1.预算执行率: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00%,按预算执行率比例得分。其中“项目实际支出”应剔除不符合本项目用途的不合规金额。

2.资金支出合规、合理性:审查项目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用途,是否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是否存在明显浪费现象。不合规资金支出金额占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比例,每1%扣0.5分;明显不合理的支出金额剔除合理性部分后占实际支出金额的比例,每1%扣0.3分。

3.工作量目标完成率:审查本项目预期计划工作量目标(预期目标栏的填写应与原上报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一致)是否完成及完成程度,根据具体项目的计划工作量目标数量来分解本项分值,再根据每项目标的完成程度来计分,各项计分合并为本指标得分。工作量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工作量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分成完成、基本完成、基本未完成、未执行四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4.项目效益(质量)性:审查本项目预期效益目标或质量要求(预期目标栏的填写应与原上报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一致)是否达到及达到程度,根据具体项目的预期效益目标数量或质量要求目标数量来分解本项分值,再根据每项目标的完成程度来计分,各项计分合并为本指标得分。各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4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四)自评说明及建议:由项目单位填写对本项目执行情况需要作出的解释说明。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由项目单位填写如实反映本项目执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六)自评等次:优秀(S≥95)、良好(95>S≥85)、合格(85>S≥60)、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

(七)审核意见及评价建议:由自评审核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填写,包括(1)对项目单位自评情况的审核情况说明(2)本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根据审核后评价结果提出对该项目本期相关资金的处理建议(4)对下期预算安排建议。

(八)审核等次:自评审核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给出的项目评价等次,标准同自评等次。如审核发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的,直接定为不合格,有关情况在审核意见中说明。

三、自评报告应随附上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工作小结。

(二)原上报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报告一式4份,项目单位留存1份,上报项目主管部门1份,报送财政部门归口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各一份(随附评价报告及附件的电子文本)。


附件4:

温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审核结果反馈书

编号:

附件5:

温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抽查结果整改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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