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申请流程

如何办理五保户供养?

答:五保供养对象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办理五保供养的程序: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街办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街办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街办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第二篇:大学生医保申请流程

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就医及报销报销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xx-10-12 点击次数: 159

为使广大在校生详知医保、商报报销流程,进一步健全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我校学生的基本医疗权益,从而推动我校医疗卫生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订此工作细则,望各位同学严格遵守。

一、受理时间:

(一)医保:每学期开学初第1—2周周二、周四下午(*其中周二下午截止时间为17:00,周四下午截止时间为15:30)。

(二)商保:每学期开学后每周二、周四下午,截止时间同上。

二、准备材料:

(一)医保:住院病历、出院诊断书、费用清单、财务收据复印件及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依据异地就医原则出具学生原户籍复印件、休学证明或实习单位证明材料。

(二)商保:医保报销准备材料的所有复印件。

三、就医及报销流程:

【住院就医及结算】

(一)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及结算

(1)持本人医疗保险卡及居民身份证办理住院相关手续,预先缴纳相应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部分。

(2)入院2日内拨打商保报险电话报险。各院系报险电话如下:

[1]院系: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部。

报险电话:0432-95518 (07-09级老生);0432-62424919(10级及以后新生)

[2]院系:建筑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输变电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理学院、体育学院、媒体技术与传播系。

报险电话:0432-62480820

(3)出院时取回医保卡,缴纳总医疗费用中扣除统筹基金外个人需承担费用。

(4)汇总商保报销材料于学期内每周二、周四下午按指定时间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3,同时填写“理赔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5)自上交商保材料起第四周周二、周四下午至大活323领取商保理赔款。

(二)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及结算

*适合范围:我校学生因病休学、实习及假期期间需在家庭或实习所在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可选择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就医。就医及结算方式如下:

(1)至学生原户籍所在地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由个人先行垫付。

(2)入院2日内拨打商保报险电话。

(3)出院后汇总医保报销材料并全部复印后将报销原件于每学期第1-2周的周二、周四下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3。次月第四周周二、周四下午至大学生活动中心领取医保理赔款。

(4)递交医保报销材料后次月第一周周二、周四下午上交医保报销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理赔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以备商保报销之用。

(5)自上交商保报销材料起第四周周二、周四下午至大活323领取商保理赔款。

(三)转诊外地定点医院就医及结算

(1)须经原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意,经有转诊资格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主任医师出具转诊意见,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诊。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一个月内,携带病历复印件、处方、费用清单、有效收据、《转诊转院审批表》等资料,到转出

医院报销医疗费用。

(2)商保报销方式与“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及结算”同。

【在校期间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就医及结算】

(一)持医保卡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特殊情况未携带相关证件者,应在向医院说明情况的前提下,于二日内持上述证件到医院办理补录手续),费用暂由个人垫付,同时于2日内拨打商保相应报险电话报险。

(二)医疗终结后复印收据、门诊病历本、门诊处方等相关材料并持医保卡、收据及学办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原件(包括学生就读学院、班级,意外伤害简单经过)至就诊医院医保科办理医保理赔手续。

(三)商保理赔程序与“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及结算”同。

*我校门诊意外伤害定点医疗机构为吉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门诊大病就医流程及结算】

(一)市内定点医院就医及结算

参保大学生患有上述门诊规定的三种大病者,需先由学生本人或亲属携带医保卡、身份证至可办理大病手续的市定点医院办理大病医疗手续(如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其日后就医及结算流程与市内定点医院就医方式同。报销比例参照上述“门诊实行大病支付标准”。

(二)休学期间家庭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及结算

学生因大病休学时,须在吉林市定点医院办理大病医疗手续的前提下方可转至户口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休学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待治疗结束后将所需材料(与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及结算材料同)交至校医保负责部门汇总后统一上交至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四、需注意问题:

(一)理赔学生在上交医保报销材料前一定要将手头材料全部予以复印备案以备日后商保报销之用。

(二)学生因病就医时必须正确使用医保卡,除寒暑假、实习及休学期间异地就医等情况外,因个人原因不使用医保卡者按自动放弃医保理赔处理,医保中心不再受理理赔事宜。

(三)递交材料、领取理赔款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一周。

(四)如有其它问题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0432-64807389。

东北电力大学助学管理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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