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聘用协议书

聘用护士科室协议书

为切实做好聘用人员的科室管理,防止出现缺岗空岗现象,让科室工作人员衔接有序,在医院聘用合同的基础上,特制定科室内部协议如下:

1、 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护士条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和医疗护理操作规范。

2、 聘用人员应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正确的仪容仪表,全心

全意为病人服务,维护医院的信誉和形象,树立主人翁精神。

3、 聘用人员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各种护理操作

准绳要求自己,做好各项护理工作,实施保护性医疗,树立

慎独精神,保障病人安全。

4、 聘用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正确执行医嘱,不私自处理属

于医嘱范畴的护理工作,掌握常用药、急救药、急救仪器设

备的使用,密切观察病人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

应不断加强巡视工作,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

在医师未到场时,开展必要的紧急救护如:面罩给氧、建立

静脉通路、测量生命特征、清理呼吸道。

1聘用人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服从护士长排班,不擅离岗位、不私自倒班、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5、 团结同事,正确处理好各种同事关系。

6、 聘用人员有义务继续努力学习各种形式的继续在教育。

7、 聘用人员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确保医疗安全,如因乙方

不负责、工作疏漏、玩忽职守、违反操作造成的医疗差错、

责任事故或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聘用人员应时刻铭记医疗安全,落实各种查对制度、汇报

制度、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危重急患者的抢救工作,履行抢救

程序,有条不紊。

11、聘用人员如与医院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护士长递交申

请书,由护士长将申请书上交医院,从提出申请至离院不满30天

者,科室有权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甲方

护士长(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退休人员聘用协议书

退休人员聘用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甲 方:

乙 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身体状况(提供近期体检报告): 退休证号:

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

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据本人意愿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甲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第一条 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满,若甲方同意继续聘用乙方,须在期满前30日内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聘用协议。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乙方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

2、乙方应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

作,接受与在岗职工同等标准的考核。

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随时调整或指定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三条 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青岛市的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聘用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4、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为两班倒(白班、夜班)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甲方规定执行。

2、经甲方审批后,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

第五条 薪资报酬、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资管理制度,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薪资报酬。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乙方月基本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如甲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内对乙方进行调岗,则基本工资进行相应调整,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3、乙方加班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按 元/小时计,甲方应在每月发薪当日一次性支付当月加班费。

4、甲方支付乙方的薪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

1、根据国家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

2、甲方对乙方进行岗前教育,乙方必须增强风险控制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聘用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聘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3、乙方因违纪被甲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无须提前通知。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如乙方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或经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2)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停工治疗期限超过10日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相关证明的;

(6)向甲方隐瞒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作报酬的;

第八条 经济补偿、赔偿

1、本协议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均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事故伤害、医疗

1、聘用期间乙方发生事故伤害,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青岛市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2、聘用期间乙方患病医疗费用自行负担,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聘用期间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按规定进行工作操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另行约定。

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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