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补偿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系已故员工XXX之 。

甲方员工XXX自 年 月 日入职甲方处,于 年 月 日 时因胃癌经抢救无效死亡。甲乙双方共同确定XXX为非工伤死亡。XXX于 年 月 日出生,供养亲属情况:

父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母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配偶子女:

兄弟姐妹:

为妥善处理XXX死亡的善后事宜,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的 年 月 日已向XXX 捐助医疗费、生活

费等款项共计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以公司名义捐助的款项为人民币 元,由甲方员工自发捐助的款项为人民币 元。乙方确认已收到前述款项。

二、在上述第一条之外,甲、乙双方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乙方依法支付非因工死亡抚恤金人民币 元,其中丧葬补助费 元,一次性抚恤金 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元,扣除社保基金已支付的部分,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三、截至本协议书签署当日,甲方已结清XXX的全部工资,并无拖欠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应付款项情形。

四、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署当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上述全部款项合计人民币 元。乙方受领上述全部款项后保证不会有本协议书之外的任何其他家属向甲方要求付款或追究责任。上述全部款项如何分配由乙方自行决定,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书签署后,因死者非因工死亡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全部终结,乙方及死者其他家属不得再以任何其他理由,向甲方索要本协议书之外的任何金额或提出其他要求。

六、本协议书乙方签署后即生效,不可撤销。

第 1页 共 2页

七、附件,是本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一并执行。 附件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亲属关系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文书。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地点:

年 月乙方(签名及指模): 第 2页 共 2页 日

 

第二篇: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

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系死者 的法定继承人。

年 月 日, 因 死亡,现双方就 死亡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遵守执行。

第一、乙方保证其是 所有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并已经取得口头及书面授权,其与甲方签订的本协议对所有法定继承人均产生法律效力。

第二、双方确认 是非因工死亡;

第三、乙方自愿放弃就甲方同死者 发生及终止劳动关系及因死者 非因工死亡事宜所引发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四、 死亡后火化等事务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及处理。

第五、甲方依法、按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非因工死亡补偿等各项费用)人民币 元整作为补偿。

第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并捺指模: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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