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证明 2

证 明

兹有我单位退休职工aaa,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与 结婚(身份证号码 ),双方系初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 孩,取名 ,系独生子女,属独生子女家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20xx年 2月6日

 

第二篇:外省市非独生子女父母生育情况证明

外省市非独生子女父母生育情况证明

□母□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据查该人婚姻、生育情况核实如下:

1、该人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复婚。

2、该人婚史情况: 。

3、子女情况:该人共生育( )子女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4、拟入学子女为 ,该子女系非独生子女。

此证明仅限在北京市海淀区办理子女入学相关事项使用。

经办人: 单位: 联系电话: (街道或乡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用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选母亲、父亲,婚姻状况初、再、复婚。

2、若婚姻状况选择“再婚”、“复婚”的,应说明既往婚史、子女情况。

3、为便于核实情况务必填写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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