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2

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时间:20xx年4月23日

地点:村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村干、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

学习法制知识

本村因经济比较薄弱,外出打工者比较多,所以留守儿童也较多,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范围:“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具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务;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务;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本条第一款至第八款规定的八种不良行为均是与未成年人这一特定身份相关的。这些行为虽然尚未构成犯罪,但是都是违背社会公德或者与其身份不相适合的行为,而且很容易导致或者诱发性质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本条第九款规定的“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囊括了前八种行为之外的各种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从实践中看,常见的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一)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

(二)调戏、猥亵妇女,偷看异性上厕所,露阴癖、恋物癖、异装癖等流氓行为以及通过递条子、情书等其他方式干扰异性学习、生活的行为;

(三)隐匿、毁弃或者私自拆开他人信件的行为;

(四)骗取他人少量财物,伪造食堂饭菜票证等侵犯他人或公共财产的行为;

(五)制造玩具弹药枪,故意毁坏、移动车辆通过道路沟井坎穴的覆盖物、标志、防围等轻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六)吸烟、酗酒行为;

(七)偷开他人机动车辆,在禁火区玩火,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八)使用假身份证或私刻他人印章的行为;

(九)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景物、名胜古迹,破坏草坪、花圃等行为。

二、讨论交流

如何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

(一)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积极做好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一是对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要慎重,要充分考虑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契合。对主要的犯罪人应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情节一般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同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尽力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二是、对未成年人羁押也应特殊对待,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三是、要加强帮教工作,制定回访制度,适时帮教,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化解他们可能产生的仇视社会的心理,从而把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父母双方要努力营造和睦、和谐、民主、关爱、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使未成年人在成长道路上尽量不蒙罩阴影;对孩子教育要耐心长期施教,提高其抗挫折能力,逐渐培养其自尊而不自卑、自律而不自大、自强而不自暴自弃的良好习惯;在金钱观、人际关系上,要努力培养其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与人为善的品德,引导未成年人在成长的道路上自觉抵制和摒弃不良陋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诸如邻里、街道、学校等的治安状况、孩子的交友情况,尽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切实堵住外界各种污染源头,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心灵的纯洁性。

三、布置相关工作

大家都走访一下,了解本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有多少是在校学生,有多少辍学的,积极为本村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第二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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