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1)

电厂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一、电厂资金计划的管理部门为经营计划部,相关职责部门为电厂各部门。

二、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经营计划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汇总各部门报送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2.负责向公司报送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按季度报送资金计划平衡分析报告。

3.按资金计划的需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4.监督、审核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编制本部门负责的基金计划。

(二)综合办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并报送本部门负责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

2.负责编制支付给职工及以及为职工支付的资金支出计划。

3.负责编制办公设备、非生产性运输工具购置等投资计划。

4.负责本部门负责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差异的分析报告。

(三)燃煤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外购煤采购费用资金计划。

2.负责编制本企业国投煤采购费用。

3.负责编制并报送本部门负责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

4.负责本部门负责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差异的分析报告

(四)设备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检修(A、B、C修)计划报经营计划部。

     2.负责编制公用系统及生产建筑物维修费计划报经营计划部。

3.负责编制日常维护材料计划报经营计划部。

4.负责编制生产技术服务计划报经营计划部。

5.负责编制技改工程计划报经营计划部。

6.负责本部门负责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差异的分析报告.     

(五)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运行材料费)安全材料费用资金计划。

2.负责编制环保排污等费用资金计划。

(六)发电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运行材料需求计划;

2.负责本部门负责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差异的分析报告.     

电厂各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内容表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程序

电厂资金计划的编制实行至下而上的编报。各资金计划的职责部门按年、季、月编制相关的资金收支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电厂经营计划部。电厂经营计划部审核、汇总各职责部门报送的资金计划并综合平衡后,报电厂负责人批准,统一安排各部门的资金计划。

四、资金计划的编制要求

1. 资金收入、支出计划均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定。收付实现制是指以现金的收到或支付为标准,确定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2. 资金计划应真实、全面反映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各职责部门应准确、及时地报送各期资金计划,并附编制依据。

3. 实行资金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计划编制部门负责人对计划的编制执行承担责任。

五、各职责部门需指定专人按期报送资金计划,资金计划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六、资金计划的编制时间。各部门需在每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下月度的月度资金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完成并上报下一季度的季度资金计划;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下一年度的年度资金计划。未按时报送资金计划的,视为当期无资金支出计划,不予安排资金。

七、资金计划的控制管理

1.各部门在日常的资金收付业务中,应严格按资金计划执行。

2.资金计划的调整。资金计划的调整是指计划执行期内,由于项目预算调整、出现无法预测的经济业务等原因,需额外追加资金或变更原资金计划用途。调整资金计划时,需编制“资金计划调整表”。

3. 资金计划的调整需具体管理的部门提出,说明调整计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资金管理部门。

4. 资金计划的监控。资金管理部门按月登记各部门资金收支计划执行记录,检查各部门的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按季度编制资金平衡分析报告,分析偏离计划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5. 对于资金计划中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项目(单笔资金100万元以上)应分别填报。

附表一:

1. 燃煤部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部门领导:                     资金计划专责人:

2.综合办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部门领导:                     资金计划专责人:

3.经营计划部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部门领导:                     资金计划专责人:

4.发电部、设备部、安健环部定期报送材料需求计划

5.资金计划调整表:

部门领导:                            资金计划专责人: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经营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最终版)

资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资金计划仅指资金使用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投资、采购、开发、基本建设等,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资金的使用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门都应树立资金使用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的管理思想,各部门依据各自分管工作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汇总。

第三章 资金计划内容

第六条 资金支出

(一)投资活动资金支出

1、土地:建筑项目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及相关协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房屋建筑物:建筑项目部依据土建工程进度及相关工程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机器设备:商务部依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4、运输设备:综合部依据行政车辆购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二)筹资活动资金支出

互联网金融项目组根据公司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预计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编制筹资活动资金使用计划。

(三)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1、商品采购:商务部依据公司商品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薪酬支出:综合部负责编制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薪酬类资金使用计划。

3、管理费用支出:综合部负责车辆费用、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业务招待费、办公费、邮寄电话费、车辆费用(除修理费)等资金支付计划由办公室负责编制;车辆修理费资金支付计划由供应处负责编制;环保费(排污费)资金支付计划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试验检验费、监磅费等资金支付计划由质量控制处负责编制。

4、税金:财务部负责编制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金类资金使用计划。

5、销售费用:营销部负责编制广告费、宣传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线下运营部负责编制办公修理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寄电话费、促销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

(四)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由归口资金支付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编制,一并上报。

第四章 资金计划编制程序

第七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每月23日前根据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次月资金使用计划并报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 财务处每月25日前汇总编制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收支平衡。

第十条 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次月资金使用的准则,财务处下达经审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至各部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此计划执行,除发生突发性紧急付款外,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超计划付款原则上不予支付。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业务部门申请,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共同批准后,财务处方可办理。

第五章 资金计划控制

第十一条 财务部每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表,并与资金使用计划对比分析,检查各部门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偏离计划的原因。

第十二条 财务处根据每月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对各单位资金收支计划兑现率进行检查、通报,对计划兑现率出现重大偏差,严重影响公司现金流的,给予一定的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4年4月10日起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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