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64团文慧园监理规划范本(最新)

14年64团文慧园28、29、30#住宅楼工程

监理规划  

监 理 规 划 编 审 表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四、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出场计划-------------

         五、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六、监理工作制度-----------------------------------

         七、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工程质量控制-------------------------------

(二)工程造价控制-------------------------------

(三)工程进度控制-------------------------------

(四)旁站监理要求-------------------------------

(五)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六)防扬尘施工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七)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八)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理工作方法-----------

(九)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八、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九、合同与信息管理----------------------------------

十、组织协调----------------------------------------

十一、监理工作设施------------------------------------

         十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

 

监 理 规 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伊犁64团文慧园小区28、29、30#住宅楼

建设单位:四师64团

工程地点:四师64团

施工单位:新疆宏远建设集团第二工程部

设计单位:伊犁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伊犁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宿舍楼、活动楼、LED楼、实验楼、生态楼、监控中心,建筑总面积约6万平方。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二)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规定,对本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三)监理工作目标

工期目标: 按合同约定

质量目标: 合格

造价目标:以总计划投资额为造价控制依据,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力争将造价控制在合同造价之内。

安全目标: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确保不因监理责任发生安全事故。

 

三、监理工作依据

(一)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二)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三)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四)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本工程主要有:

四、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出场计划

(一)组织形式

 

(二)人员配备及进出场计划

我们组建现场监理部时充分考虑了本项目的特点,计划派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苗东为总监,常驻现场的土建、安装、装饰监理工程师为周湘程,电气及弱电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穿插进行施工过程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将根据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及相应的专业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项目部对监理人员的调整和补充将提前告之建设单位。

监理人员进出场计划

 

五、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工程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二)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三)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情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六、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例会制度

每周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会议由总监主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首先听取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然后汇总各方意见进行协调,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施工监理例会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纪要的落实情况,分析末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

6、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

7、其他。

(二)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不出现因勘察、设计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加强预控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开工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有效性验证,主要审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各专业设计、审核人员签名是否齐全,图纸是否报设计监督站审查等项内容,符合要求后填写《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有效性验证记录表》并由总监签字认可。同时,在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批制度

1、工程在开工前,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必须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后再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提出意见退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最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施工单位应遵照执行,不得任意变动或不执行,如须变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同意。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以前完成审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按分部工程分阶段申报施工方案,但在开工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纲要的审批工作。

(四)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监理对承包单位报送的B.0.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登记完试验台账后送约定的试验室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批准B.0.6表,可以使用。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对复试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双倍取样进行二次复试,二次复试合格后可以使用;二次复试仍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五)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单应按监理规范表C.0.2的要求填写。

(六)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分项工程施工危及质量和安全时,监理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暂停施工令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暂停令应按照监理规范表A.0.5的要求填写。

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工程复工报审表按监理规范表B.0.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令按监理规范表A.0.7的要求填写。

(七)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报建设单位。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监理月报以具体数字说明形象进度、质量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本月工程情况评述,本月来往文件的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及打算。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廉政监督制度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和政府有关条例、规定、办法。

2、认真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所承诺义务和承担约定责任。

3、不泄露所监理工程需保密的任何事项。

4、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报酬、补金和礼品。

5、不参加被监理单位的任何宴请或娱乐活动。

6、不与材料供应单位发生任何经济来往。

7、总经理公开电话(0999)82928776。

七、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监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根据规划的工程项目目标,实现所控制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目标。而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法是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一)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2、质量的事前控制方法

(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2)建立本项目质量监控体系,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3)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进行验收。

(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5)施工机械的检查和审批。施工单位塔吊、施工升降机等重要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进行审查。

(6)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参加设计图的会审及设计交底。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送检试验室的资质和水平进行考核评估,以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8)检查施工现场测量标准,对量测基准点和参考标高进行确认,对建筑物的定位放线进行复核确认。

(9)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③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④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10)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0.4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许可证等),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3、质量的事中控制方法

在施工阶段监理部将采取现场检查、旁站、巡视、量测、见证取样等手段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完善工序控制,严格工序交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全面实现施工质量目标。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为:

(1)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当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应施工工艺措施和主要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监理部要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测机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允许使用。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出现场。

(6)监理部要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7)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由总监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0)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1)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部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司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4、质量的事后控制方法

   (1)组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联动试运转。

   (2)组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3)审核项目竣工图及其他竣工资料。

5、质量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2)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3)经济措施:即工程款支付控制,对施工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书。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建设单位不进行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条件之一就是工程质量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4)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按合同规定执行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不予签认。

 6、工程施工难点和质量控制要点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计划和工程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本工程施工的重点和技术难点:

应针对工程实际,明确指出重点或技术难点,并作简要说明。

(2)本工程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要点如下:(针对工程情况选用或补充)

建筑工程(关于质量目标以施工合同约定的为准,如合格、优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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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造价控制方法

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为一亿元总价合同,施工内容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工作内容。本工程采用工程投标报价的方法,按照投标价款暂定工程合同价款,并在合同签订后认真分析,研究合同,落实合同。具体造价控制方法如下:

(1)制定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进行付款控制,做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

(2)严格控制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

(3)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措施,以避免减少对方索赔量。

(4)及时处理费用索赔,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反索赔。

(5)根据有关合同要求及建设单位责任,协助做好应由建设单位方完成的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交合格施工现场,及时提供设计文件。

(6)做好工程计量工作。

(7)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3、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①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造价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②编制本阶段造价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经济措施

   ①审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造价控制目标。

   ②进行工程计量。

   ③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④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⑤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造价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3)技术措施

   ①对设计变更进行经济技术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②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③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4)合同措施

   ①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②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三)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2、进度控制的方法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65天,在施工过程中很可能遇见不确定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计划,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安排总进度计划时,要留有余地,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在总进度计划基础上,对其进行动态控制,力争工程项目按期完成。

    (1)根据施工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满足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

    (3)制定建设单位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使其满足施工要求。

    (4)审查施工单位进度控制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控制。

    (5)对施工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

    (6)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

    (7)在施工中,做好对人力、材料、机具、设备的投入控制工作以及转换控制工作,信息反馈工作、对比和纠正工作。

    (8)开好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有关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进度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①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

     ②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技术措施

     ①建立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

     ②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

     ③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

     ④缩短工艺时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3)、经济措施

     ①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②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

   (4)、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

(四)旁站监理要求

     本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的施工部位有:基础回填、梁柱节点钢筋,混凝土浇筑、屋面、厨卫间防水、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管道的压力试验、电气绝缘测试、电力系统满负荷试运转和塔机的安拆过程。

1、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2、对旁站监理的要求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3、旁站监理人员的权利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监理的资料管理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五)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3、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工程竣工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六)防扬尘施工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的目标:合格工程。

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在扬尘防治方面的监督、督促、检查、整改落实,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城市环卫部门的标准和要求。

1、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要整齐、美观、牢固,统一标志。围挡出现残缺时,应及时更换。出入口及道路转弯处应设可透视围挡(透明围挡应设置警示标志)或小型围挡,保证视线良好。

(3)、物料运输车辆要规范。为工程运送沙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车辆,所在企业和车辆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并进行登记备案;所用渣土运输车辆要达到密闭要求。

(4)、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5)、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6)、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 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 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 植被绿化;

④ 定期洒水;

⑤ 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7)、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8)、相关区域要硬化绿化。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施工便道、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应作硬化处理。项目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钢木材加工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9)、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构筑物拆除、挖土、装土、堆土、使用风钻挖掘地面、路面切割、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作业时,要喷(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以上等级,每天洒水不少于7次。

(10)、管线工程要及时回填并采取防尘措施。各类地下管线施工工程,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并对回填后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回填时禁止抛洒回填物,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遮盖。

(11)、推行清洁作业方法。道路工程灰土层施工严禁采用路拌法。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因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确需现场搅拌的,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12)、达到规定条件要停工。风力在4级以上或当地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以上等级预警时,应当立即停止构筑物拆除、沟槽开挖、渣土运输、路面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13)、严禁有毒烟尘排放。施工现场禁止熔融沥青、焚烧油毡和橡胶、塑料、垃圾等有毒物质,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14)、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15)、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2、扬尘的控制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核查。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4)、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5)、检查施工现场围档,发现破损、污染等现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6)、检查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及场地情况,保证场地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7)、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8)、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9)、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10)、钻孔灌注桩和地下连续墙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在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设置专用的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水的沟、槽。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二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1)、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2)、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3)、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5)、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七)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本工程易出现质量通病如(据实际情况编制):

(1)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2)填充墙裂缝;(3)墙面抹灰裂缝;(4)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5)外窗渗漏;(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7)屋面渗漏;(8)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9)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10)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11)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12)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2、防治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审查关于质量通病防治的施工方法与措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中应编写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3)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分析可能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造成的原因及带来的危害,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首先进行样板施工,达标后再全面展开。

(4)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加强旁站与巡视检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审批通过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施工,做好隐蔽验收工作。

(5)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检查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消除质量隐患。

八、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已申请安全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如下:

(1)拆除工程的安全;

(2)临时、临边设施的安全;

(3)施工用电安全;

(4)施工机械使用安全;

(5)高空作业安全;

(6)消防安全。

4、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工地人员的安全情况。包括:安全防护措施(三宝四口)、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安全防护服装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警告施工单位,并要求及时纠正。

5、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警告施工单位,并要求及时纠正。

6、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7、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机构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及要点

九、合同与信息管理

(一)合同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②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③施工单位末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④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⑤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暂停令应按监理规范表A.0.5的要求填写。

(4)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

(5)总监理工程师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6)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7)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工程复工报审表应按监理规范表B.0.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令应按监理规范表A.0.7的要求填写。

2、工程变更

(1)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③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④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单应按监理规范表C.0.2的要求填写。

(3)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 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5)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3、费用索赔

(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

(3)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程序: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4)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应按监理规范表C.0.3表的要求填写,费用索赔报审表应按监理规范附录B.0.13的要求填写。

(5)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6)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7)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按监理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

(3)项目监理机构在批准工程临时延期、工程最终延期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4)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5)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5、施工合同争议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了解合同争议情况;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施工合同解除

(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下列款项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①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已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

②施工单位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款项。

③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④施工单位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⑤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补偿。

⑥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①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

②施工单位已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③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修复已完工程质量缺陷等所需的费用。

④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二)信息管理

1、一般规定

为了进行比较分析及采取措施来控制项目投资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及合同管理目标,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掌握有关项目四大目标的计划值,应了解四大目标的执行情况,并充分掌握分析处理这两个方面的信息,对工程实施最优化控制。

监理决策正确与否,取决于各种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信息,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各个阶段,都必须充分地收集信息,加工整理信息,及时做出科学合理决策。在信息管理中应做到:

(1)项目监理部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应及时、准确、完整。

(3)项目监理部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实现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工程竣工后提交电子版监理资料。

(4)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公司文件《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

(5)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公司《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组卷,形成监理档案。

2、信息管理内容

(1)信息收集工作

在工程建设阶段,监理人员要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工程信息,信息来源主要有业主提供的信息,承包商提供的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记录及工地会议信息,并建立与工程参建各方之间的联系方式。

(2)信息整理和保存工作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应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优化并进行保存。

3、信息管理的方法

(1)监理部设专职信息资料管理员负责施工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编目并输入计算机,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对工程项目进行动态跟踪,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预定的工程控制目标。

(2)监理部要随时掌握影响工程投资的各类信息,如工程变更、政策法规更新、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根据此类信息,对工程进行动态控制。

(3)监理部要建立工程需用设备、材料的市场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掌握设备材料的市场供需情况、价格及价格趋向,厂家品牌,质量及服务情况,为业主的决策提供市场信息咨询。

(4)监理部要认真做好文档管理工作,对设计交底、重大施工技术讨论、工程事故等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或专题报告,各类往来文件应及时登记归档;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按时编制监理月报。各类文件均应建立电子文档(影像图片资料),及时、准确地记录工程施工过程和管理的真实情况。

4、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监理文件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勘查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6)施工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7)总监任命书、工程开工/暂停令、复工令,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

(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18)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保存监理档案,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公司、档案馆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

十、组织协调

(一)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1、协调好项目部内部的关系

总监应协调好项目部成员间的关系,按照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并通过必要的交流使得项目成员共同促成项目目标的圆满实现。

2、协调好工程建设内部的关系

建设内部关系主要指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等,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将各方的关系协调好,处理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建立各方之间的良好关系。

3、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好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

积极配合处理好工程项目内部与社会各单位之间关系。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展,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二)组织协调目标

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最终把项目系统内各专业、各工种、各项资源以及时间、空间等方面实现有效的配合,使工程项目成为一体化行动的整体。

(三)主要方法及措施

1、项目部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监理工作交底制度》,各项目总监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对项目部监理人员技术标准、工作指南的交底工作。

2、建立工程协调会制度,定期邀请各参建单位以及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工程施工协调会,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全面配合工程建设,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大力发扬共产主义协作精神,识大局、顾大体,互相配合,减少干扰。

3、实行监理例会制度。此会议主要协调内部关系,每周由监理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在该例会中总结一周的工作,解决各方提出的问题,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开专题会议。

4、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求得周边单位及居民的支持,为工程建设顺利进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建立检查评比制度,为工程建设创造一个既有竞争又有合作,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

6、针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巡视中发现的不利于工程建设进展的现象,随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现场协调会,及时解决干扰和影响工程顺利进行的各种问题。

7、协调好监理内部关系,坚持每天一次组织召开监理内部会议,通报交流监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研究商讨统一意见和解决的办法,布置第二天的监理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不留死角。

十一、监理设施

 

十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

 

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十四团项目监理部

                                 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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