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xx年度管理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年度管理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各部门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提升部门管理者的领导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集团党支部将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管理人员考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业绩、群众认可,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二、考评对象

集团聘用(任命)的四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管理考评工作,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办公室,综合部部长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四、时间安排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从20##年12月1日开始至20##年12月15日前结束,各部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评内容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忠诚度、个人品德、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六项内容。

(二)考评权重

1、平时绩效考核,占10%。以月度行政绩效考核的平均成绩的10%计入测评总成绩。

2、员工代表、同级职位、二级职位领导综合测评成绩,占90%。

(其中职工群众测评占30%,管理人员互评占30%;集团领导班子测评占40%,)。

六、考评程序及办法

采取书面述职、民主测评及座谈相结合的办法。

(一)述职

1、集体述职:各单位要将20##年度集体履职情况写成2500字左右的述职报告,于12月3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至综合部办公室。

2、个人述职:集团聘用(任命)的管理人员要将20##年度履职情况整理成述职报告。要求事实求是地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列出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或成果,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剖析履行职责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并明确回答称职与否;党员管理人员干部还要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于12月3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综合部办公室。

(二)测评

1、员工评管理人员: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集团各部门选派一定的员工代表,参加打分测评。员工代表打分根据部门分配,综合部办、土建科、运营科、人力资源科、综合科、财务科、保卫科为一个考核单元;机电科、运输工区为一个考核单元;安全科、技术科、掘进工区各为一个考核单元,员工参与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人数的30%。

2、管理人员之间互评。

3、矿领导评管理人员:二级职位管理人员对聘用(任命)的四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测评。

测评最终平均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90分为良好、70分-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三)满意度测评

对管理人员和班子测评内容的满意度进行问卷测评,问卷只划“满意”和“不满意”,根据测评情况计算出满意率。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考评等级定为较差。

(四)座谈

由矿考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座谈人员进行座谈,座谈内容作为撰写考评报告的重要依据,但不计入综合考评分值。

七、考评结果运用

1、满意度测评成绩低于70分者,矿将给予诫勉;连续两个考评周期群众评议成绩低于70分者,将给予降级使用。

2、测评总成绩低于70分者,矿将给予诫勉;连续两个考评周期测评成绩低于70分者,将给予降级使用。

八、有关要求

1、此次考评工作是20##年管理人员聘任(任命)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及全体考评对象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员工代表按时参加测评会议。要求要选派责任心强、客观公正、认真负责、有一定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测评。

3、全体参加测评人员(测评人与被测评人)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管理人员,杜绝不正之风。

4、考核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核程序,掌握考核标准,遵守考核纪律。

5、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要将考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考评领导组组长,考评结果一般不反馈给本人,特殊情况需经考评领导小组长同意;

附件:1、管理人员测评主要内容

2、20##年度管理人员综合测评表

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管理人员测评主要内容

附件2:

20##年度管理人员综合测评表

 

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年度辅导员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字【2013】69号

关于做好20xx年度辅导员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xx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与学校年终个人考核工作并轨,现将20xx年度辅导员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我校《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对照考核细则,按规定程序对辅导员进行考核。

二、此次考核辅导员范围不涵盖20xx年度新进辅导员。考核工作时间范围为2012——2013学年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辅导员工作。

三、为确保辅导员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能较好的反映出辅导员工作状态和工作成绩,我处专门开发设计了“辅导员考核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请辅导员、学院系统管理员及辅导员所带的所有学生(辅导员通知,毕业生除外)登录系统进行相应打分,所有打分将于12月16日截止。

四、个人附加分项目需将加分项目的原件送至学院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确认,个人自评及学院考评同时在系统附加分栏中赋予相同的分数方与认可,学院同时需将辅导员加分复印件交学生处审核。

五、经学院(部、所)、职能部门考核,确定初评结果后,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辅导员考核人数的20%确定辅导员“优秀”等级。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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