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质量处罚标准的通知

关于下发质量处罚标准的通知

部属各部门:

为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提高项目部质量管理水平,为业主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实现项目部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特制订《南京宁和城际一期土建工程TA08标质量处罚标准》(后简称处罚标准),现随文下发。

处罚标准以公司及南京重大路桥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

为基础结合各施工规范,根据项目部所涵盖的实际工程进行细化。目的在于明确管理职责、抓好过程控制、保证项目部的宗旨和发展目标实现,满足工程质量需要;实施质量方针和实质量目标,持续改进;在质量管理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确保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合同要求及项目部自身要求和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南京宁和城际一期土建工程TA08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第二篇:施工质量处罚标准

现场质量问题罚款细则:

1、混凝土结构中露主筋:罚款200元/处。

2、混凝土结构中露箍筋:罚款100元/处。

3、混凝土结构中出现大面积露石子:罚款100元/处。

4、混凝土浇筑后出现拆模过早:罚款200/处。

5、没达到拆模时间提前将梁底模板及支撑拆除:罚款

6、以上问题连续多次出现将加倍进行处罚。 说明:执行罚款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2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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