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手册

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宣传手册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一)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1、户籍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2.收入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可支配收入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的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应计入的家庭收入。

3.财产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即:全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债权的人均市场价值不超过18个月的当地低保标准;不拥有除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和大型农机具;不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人 1

均保障面积的除外);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财产条件。

(二)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证明以及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婚姻证明。4、家庭收入和资产状况证明;5、其它需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申请城乡低保的基本程序

1、申请及受理。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代表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对于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 2

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

2.入户核查及民主评议。核对通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居)民委员会组成调查小组按照100%比例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共同签字确认。入户调查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公开评议,提出是否给予低保的建议意见,连同申请、审核材料一并上报市民政局。

3、联审联批。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并邀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联审联批”,审批结果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给予保障。

(四)城乡低保对象的责任与义务

1、责任:(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2)在享受城乡居民最 3

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构或其委托机构,继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不服从管理,打骂、伤害或采取其它手段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的;(4)无理取闹影响管理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机构日常工作的。

2、义务:(1)当其家庭人口或实际收入发生变化时,应当在7日内通过乡镇(街道)告知管理审批机关;(2)管理审批机关对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定期审核时,保障对象应当如实介绍情况;(3)在就业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者应当主动就业或者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每季度通过乡镇(街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汇报就业情况;

(4)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尚未就业者,应当参加其所在村(社区)组织的公益性服务劳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城乡医疗救助

(一)救助对象:

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具体指:持有公主岭市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低保证和折,且正在享受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二是五保供养对象(含农村孤儿);三是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四是重病或重残及因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特殊困难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救助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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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住院救助:参保参合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额后,个人自费部分按5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10000元(其中符合重特大病救助条件的个人自费部分按6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12000元);未参保参合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扣除20%后的剩余部分,按已参保参合标准救助,年封顶线10000元。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低保“三无”人员住院,经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内全额救助。

二是门诊特殊慢性病救助:救助对象患白血病和尿毒症在门诊治疗,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的门诊总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额后,个人自费部分按50%比例救助,未参保参合的,门诊医疗费用扣除20%后剩余部分按5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15000元。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低保“三无”人员门诊费用经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在封顶线内全额救助。

三是门诊一般慢性病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患下列慢性病的,根据病种给予定额救助:甲类:血液病、精神病、恶性肿瘤、肺结核,年封顶线1000元;乙类:糖尿病、肺心病、类风湿,年封顶线600元;丙类:冠心病、高血压,年封顶线400元。

(三)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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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一站式”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在“一站式”定点医院住院(门诊),凭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等办理登记手续,通过审核的出院时即时结算,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医院一并办理,个人只需支付剩余费用即可。我市定点医院包括结核病防治所,国文医院 ,中心医院,荣军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阳光医院,岭西分院,中医院,空军四六二医院,新民医院,中医骨病医院、冯氏肛肠医院。

二是未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的实行医后救助。救助对象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站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乡镇(街道)核实通过后,市民政局按规定比例标准给予救助。三是临时救助和门诊慢性救助参照医后救助程序办理。

(四)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救助:

一是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二是因整容、矫形、减肥、增高、保健、康复、预防等发生的费用;三是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四是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五是隔年度的医疗费用;六是市民政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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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宣传手册

浙江大学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宣传手册

(二)

“求是创新”校训内涵:

“启尔求真”的科学精神,“开物前民”的创新精神,“无吝于宗”的合作精神,“海纳江河”的开放精神,“树我邦国”的爱国精神。 总体发展目标:

把浙江大学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的一流大学。

教育理念:

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人才培养目标:

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未来领导者。 办学特色:

“求是创新”的大学精神,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整合培养的本科教学体系。

1.我校悠久的办学历史

浙江大学的前身是求是书院,始建于1897年,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求是书院后历经求是大学堂、浙江高等学堂、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等的易名、变迁,于19xx年定名为国立浙江大学,蒋梦麟先生为国立浙江大学首任校长。19xx年,竺可桢先生出任国立浙江大学校长,倡导“只问是非、不计利害”,“以真理为 1

依归”的求是精神,广延名师,实行民主办学,使学校迅速发展成为一所文、理、工、农、医和师范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期间由于抗日战争爆发,浙江大学举校西迁,辗转5000余里,跨越七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艰苦办学达七年之久,于19xx年秋复员杭州。19xx年8月,马寅初先生就任新中国浙江大学第一任校长。19xx年,在全国性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被分为多所多科性和单科性学校。19xx年9月,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重新成为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发展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国家和教育部、浙江省的支持下,随着“211工程”、“985工程”的实施,浙江大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和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均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2.我校的基本概况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部省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也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大学现有24个学院,112个本科专业,3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3个博士后流动站,另有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另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国家重点(专业)实验室1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7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4个,国家战略产业人才培养基地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现有教职工8500余人,其中教授及其他正高 2

职人员120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人员24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4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5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112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9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600余人,硕士研究生9500余人,普通本科在校生23700余人;另有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6200余人,外国留学生1700余人。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努力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未来领导者。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快教育创新步伐,积极探索学分制、四学期制、导师制等,推行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通识课程、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相结合的“宽、专、交”教学模式,努力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大自主性和成长空间。

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等5个校区,占地面积5.18平方公里,校舍总建筑面积193余万平方米,拥有一批先进的教学科研机构和科学馆、体育场、活动中心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全校拥有纸质文献584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46万册、各类电子数据库300余种。拥有6家设备先进、水平一流的附属医院和1家出版社。总长达83公里的校园网络光缆将各校区和附属医院联为一体。

3.“求是创新”校训的内涵

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自创建之日起,就提倡“务求实学,存是去非”的“求是”校风。在此后110年间的各个不同时期,学校的领导者和师生不断诠释、丰富、发展、实践着“求是”的理念。抗战时期,竺可桢校长提出以“求是”两字作为校训。19xx年5月,由 3

路甬祥校长主持的校务会议决定以“求是创新”为新时期浙江大学校训,并赋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时代内涵。19xx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新浙江大学继续高举“求是创新”的旗帜,向着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目标前进。

由国学大师马一浮作词、著名音乐家应尚能作曲的《浙江大学校歌》生动地表达了“求是创新”精神的深刻内涵。“求是创新”校训的内涵可以用《浙江大学校歌》歌词概括如下:

“启尔求真”的科学精神。

实事求是、追求真理是浙大精神的根基。

“开物前民”的创新精神。

改革创新、不断超越是浙大精神的内核。

“无吝于宗”的合作精神。

团结协作、众志成城是贯穿浙江大学百余年办学史的重要品格。 “海纳江河”的开放精神。

面向世界、开放发展是浙大精神的活力源泉。

“树我邦国”的爱国精神。

爱国、报国是浙大精神的灵魂。

4.我校办学指导思想

进入21世纪,面对时代发展需要,浙江大学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弘扬“求是创新”校风,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目标,着力自主创新,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以提高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承担重大任务, 4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提高学科和队伍建设层次、水平和效益,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未来领导者;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重点建设,整体推进,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5.我校目标定位

学校中长期建设与发展的总体目标:从现在起到建校120周年前后,通过实施教育创新战略、自主创新战略、人才强校战略、全面开放战略、制度创新战略,推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科技辐射和高技术产业化以及高层次国际文化交流,充分发挥浙江大学作为创新源、思想库和人才泵的作用;把浙江大学建设成为拥有若干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批国际知名学者,各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学科综合实力稳居国内大学前列,在主要可比性指标上进入世界前100名大学的行列,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拓展留学生教育。

学科发展定位:以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为目标,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以现代化建设战略需求和国家目标为导向,强化工程学科的群体优势;以农学、生命科学、工程学科的交叉创新,打造高水平的农学学科;以医学、生命科学、工程学科的会聚,建设高水平的医学学科;以突出特色和高水平为宗旨,发展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实施卓越教育计划,努力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未来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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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面向定位:坚持“高水平、强辐射”的理念,成为国家区域创新体系的骨干力量。加速提高技术集群创新与辐射服务能力,对接浙江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重大发展需求,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建立浙江大学工业、农业开发机构以及面向行业、区域特色的研究机构,加强向西部地区的教育科研辐射和社会服务力度,成为区域乃至国家发展的重要创新源。

6.我校的办学特色

浙江大学是一所百年学府。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浙大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致力人才培养,矢志科技创新,服务社会进步,引领文化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求是创新”的大学精神;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整合培养的本科教学体系。

“求是创新”的大学精神。回顾浙江大学百余年办学史,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求是创新”精神体现在各个不同时期师生员工的办学实践和人格风范中,构成了包括核心价值观、治学理念、为学风范、做人准则和社会形象等在内的完整体系。“求是创新”精神因此成为贯穿浙江大学110年办学史的最鲜明特色。“求是创新”精神的内涵就是:“启尔求真”的科学精神,“开物前民”的创新精神,“无吝于宗”的合作精神,“海纳江河”的开放精神,“树我邦国”的爱国精神。

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作为具有百余年悠久历史的高等学府,长期以来,浙江大学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办学传统和办学实际,分别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和积极的成效。其中,起源于原浙江大学、在新浙大成立后得到进一步发展的从混合班到竺可桢学院的办学 6

实践,以及推广到全校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二十多年来浙大本科教学最为突出的特色之一。

整合培养的本科教学体系。四校合并后,浙江大学成为拥有理、工、农、医、文、史、哲、经、管、法、教育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浙江大学深入研究分析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的资源优势和有利条件,总结推广竺可桢学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措施和经验,进而确立了“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逐步形成了本科教育“整合培养”这一新特色。其目的是充分发挥研究型大学的优势,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其核心是整合学科、研究、课程、环境等方面资源,大力推进学分制,构建“宽、专、交”结合、“知识、能力、素质”并重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

7.我校在“十一五”期间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目标和思路

浙江大学坚持以学生为本,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强调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1)党政领导重视本科教学,确立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校党委书记张曦多次强调:“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本科教育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校长杨卫认为:“教育教学工作要始终放在中心地位,如果教育教学工作搞不好,其他职能的有效履行就无从谈起。”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大会,推进本科教学的管理和改革工作。为突出本科教学的地位,学校专门制订了《浙江大学本科生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必须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思想观念,提高对我校肩负的历史使命 7

的认识,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2)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用制度保障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学校重点抓两方面工作,一是用制度保障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二是以高水平的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学校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教师和学生,规范教学行为,制定了一系列教学管理规程,并有针对性地选择其中部分重要文件,编印《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教师手册》、《浙江大学学生手册》,全体教师、学生人手一册。完善教学工作监督机制,建立校、院二级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机构,指导、监督各项教学工作。学校把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不断把学科建设的最新成果及时转化为人才培养的优质资源;依托重点学科,加强品牌专业建设;以科学研究、学科优势为依托进行国家、省、校级各项教学、教改立项,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以精品课程为标杆,整合优质资源,体现最新的研究成果,提高教学水平,使学生直接受益。

(3)以学生为本,大力加强学生工作。20xx年,学校成立浙江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规划、协调、咨询和审议,制定并监督落实全校学生工作总体规划等。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规划、协调、咨询和审议我校学生工作。学校按照教育、管理、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专业化培养、职业化发展的目标,努力建设一支乐于奉献、精干高效的辅导员队伍。学校明确专业教师都有担任班主任和研究生德育导师的义务,在考核、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将教师担任学生工作的情况和表现,纳入考核内容。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本科教学,成立了教风、学风和管理作风三个督导组,专门针对教风、 8

学风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进行整改。

(4)加大投入,建设紫金港新校区,为本科教学奠定一流的硬件基础。20xx年9月,浙江大学紫金港新校区建设正式开工。新校区东区第一期工程占地3192亩,规划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内容包括教学楼群、实验楼群、外语教学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风雨操场等建筑群,首先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经过短短一年的建设,于20xx年10月投入使用,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的15000余名本科学生迁入新校区学习和生活。20xx年4月,紫金港校区正式成为学校主校区。目前,紫金港校区已初步建设成为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教学硬件设施国内一流的网络化、现代化、园林化、生态化校园,极大地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力保证全校本科生的教学、实验、学习、生活空间。更为合校后本科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利用、新课程计划的实施、研究型大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提供了新的平台。

(5)在教学改革推进中夯实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学校积极组织实施“十五”、“十一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抓住机遇,重点突破,以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20xx年以来我校共承担了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40项,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39项,同时还设立了383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考试改革、教学管理研究等项目。通过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调动了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的积极性,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了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形成了一批标志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增强了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8.迎评促建工作对教师员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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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员工要增强5种意识:

机遇意识,将评估看作对我校的“专家门诊”;

全员意识,师生参与,人人有责;

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大局意识,全校一盘棋,各部门协同工作;

时间意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

每一位教师、管理人员都将是教学评估的对象,因此要认真学习有关评估工作的文件,了解评估指标体系内涵,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教师要严谨治学、从严执教,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别要注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同时,也要了解学校发展规划、目标,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情况;要准备随时参加评估专家组指定的座谈会和有关问卷调查等,认真回答问题,认真发言,全面展现我校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

教师应注意以下事项:

? 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谈吐文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爱校荣校,不在公开场合发表对学校形象不利的言论。 ? 认真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预备实验仪器和实验材料。

? 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吸烟,上课期间不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 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随意减少课程内容、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

9.迎评促建工作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是教学评估工作最直接和最大的受益者,也应是教学评估工作的参与者,同时也接受教育部评估专家组的考核和调查,将同专家 10

一起同堂听课。因此,学生要了解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目的、意义以及与自身的密切关系,以饱满的热情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评估工作。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形成良好学风和考风;要主动学习,勤奋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要积极参加早操、体育课等健身活动;最重要的是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的不断提升,要讲究礼貌待人、文明用语,能够自觉参与到与评估有关的各项活动中,努力展示求是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随时准备参加评估专家指定的问卷调查和专家组指定召开的学生座谈会,配合学校圆满完成评估工作。

学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 以良好学风迎接评估:准时上课,不迟到,不在课堂上睡觉和吃东西,按时就寝,不在寝室过度玩电脑。

? 以优雅的风貌迎接评估:举止大方,谈吐文明,衣着整洁,遵守交规,排队就餐,寝室干净。

? 以过硬的本领迎接评估:熟悉已学过的技能操作课程,了解浙大历史、现状,了解本学院和专业的情况。

? 以热情的态度迎接评估:主动向专家问好,真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让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以昂扬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迎接11月18日至23日教育部对我校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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