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店铺商铺租赁合同格式样本

出租店铺商铺租赁合同

店铺商铺租赁合同格式样本 店铺商铺租赁合同格式样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

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二篇:商铺租赁合同版本

东莞市石龙聚隆购物广场

商铺租赁合同书

甲方:东莞市石龙聚隆购物广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1、位置:甲方租给乙方位于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聚龙湾广场聚隆购物广场 楼 区 号铺位(以下简称该商铺,位置详见平面示意图颜色所示)。

2、面积:该商铺的实用面积为 ㎡,建筑面积为 ㎡,实际计租面积为 ㎡。

3、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仅限于经营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年)。

第三条:租金、合同保证金、综合管理费及电费缴付方式和时间(本合同所有

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

1、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

2、合同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相当于该商铺贰个月租金),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给乙方。

3、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15元/㎡计算,该商铺每月综合管理费为 元整(小写:¥ )。该费用用于商场的日常商业管理、保安、公共设施维护、中央空调及公共照明等各项支出。

4、商铺设有独立电表,铺内用电按表计收。

5、租赁期内,每月租金、综合管理费、上月的电费于每月5号之前向甲方(含甲方委托的分店机构、指定银行帐号)支付,不得藉词拖欠,尚若推迟一天,则按每日加收10%滞纳金,以此类推,尚若超过一个月,则甲方有权收回铺

位另作安排,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第四条:商铺经营条件及设施

该商铺设有 A单相电表一个,电表提供正常用电负荷。如需增容,必须报甲方批准,所发生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本商场铺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的同时,甲方应尽量减少给乙方带来不便。

2、正式签定本合同并足额收到乙方所交的所有约定款项后,按约定时间把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3、国家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缴纳;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事宜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甲方负责配备商场内共用电房、公用卫生间、消防、道路、供电、排水排污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护保养。

5、甲方负责公共范围内日常管理,做好公共安防,清洁工作和定期对商铺内部进行安全检查,以维护该商铺正常的经营秩序。

6、甲方享有对乙方违法经营的追诉权。

7、甲方应根据商户的需求,不定期统一组织联合促销活动和专业知识宣传,有关费用由商户共同分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权,拥有向甲方咨询建议权和对商铺的知情权。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其它款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完好无损地把商铺交还给甲方。

3、甲方交付商铺之日起,乙方可进场装修、筹备营业。乙方的装修方案必须遵守聚隆购物广场相关的装修规定,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动该商铺的建筑结构或商铺的外立面,广告标识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尺寸制作。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登记,持证经营,不得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众利益。

5、乙方对承租商铺只能用做经营经甲方审核并同意的商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类型,如须改变,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使用;如需转让,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应向甲方缴纳规定的手续费。

7、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商铺的防火、防盗责任,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支持并协助甲方进行铺内安全检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及由此引致商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本商场内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险必须按商场规定统一办理。

8、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包括甲方提供达标商铺、室外装修、水电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不得拆除、改变该商铺原有的设备和设施。

9、乙方应做到依法文明经商,不能对顾客强买强卖,必须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管理条例并与甲方签订《经营秩序、卫生管理责任书》、《商铺管理手册》。

10、乙方不得容许任何人在该商铺中留宿、不得在该商铺中生火煮食、不得在该商铺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美容美发用品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仅限于存放少量样品于商铺中,超量存货由乙方另行择地存储)。

11、乙方要遵守本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早开业或早收,甚至不开业。连续停业满8天以上(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除外),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不予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

1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作为抵押或经济担保。

第七条:违约处理

1、甲方在规定时间三十天后未能交付商铺,视为违约。违约按已收乙方款项总额的2‰/日计付违约金;超过六十天仍未交付商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其已缴商铺款项和合同保证金。

2、为保障广大商户共同利益,保证项目按期开业,在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所交的认租保证金无息退回(或冲减应缴合同保证金)。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装修完毕并开业,否则,如推迟一天,应按每天人民币伍佰元(¥500.0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推迟超过八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乙方已交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3、租赁期间,乙方拖欠甲方租金、综合管理费等均视为违约,按照拖欠金额加收10%滞纳金,以此类推,尚若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乙方须付清所欠的款项,并无条件把该商铺完整无

损地交回甲方,甲方已收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

4、乙方若在租赁期间损坏商铺各项设备及设施应照价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劝告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并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

(2)不按合同约定爱护原有设施;

(3)擅自转租、分租或转让该商铺使用权给他人;

(4)不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营业,擅自不开市,聚众罢市。

6、因各种原因而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如期退还所承租的商铺,并将存放在商铺内的一切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不退还所租赁的商铺,每逾期一天,按照双倍租金额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商铺内存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乙方不得追索。

第八条:租赁期满

1、于本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甲方应通知乙方准备退场或者续租,甲方有权引领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以适当方式发布招商广告。若双方有续租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若双方不再续约,商铺内部原有的设施以及固定装修不得拆除,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无息退还合同保证金给乙方。

3、因合同期满或非乙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十五天内将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乙方如有欠租或未将费用缴清等情况,甲方可先从合同保证金中扣除后支付。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征用、接管、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动等)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负。出现不可抗力,本合同可以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存在的证据给对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乙方付清欠费,甲方无息退还合同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

根据《消防法》规定,每间商铺必须自行配备灭火器及防毒自救面具,以及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东莞市石龙聚隆购物广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聚龙湾广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注册编号: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1

安全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广场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特对各经营户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如下责任。

一、 增强安全意识,树立以防为主的观念,对员工进行防火及用电安全的教育,自觉遵

守有关防火及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监督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对违章行为的处理,自觉做好防火工作,提高防火技能。

二、 经营者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门店必须配有效灭火器,共同维护

好广场防火设施。

三、 经营者要做到“四下”:1、不乱拉私接电线,不使用不符合防火规定的用电设备,

确保用电安全;2、不在商场内燃烧杂物和燃放爆竹;3、不在商场内使用各种明火工具和设备;4、不销售和存放各种易燃爆物品。

四、 各户主要落实谁经营,谁负责实行“三包”:1、包自己的门店安全防火;2、包落

实防火措施;3、包教育自己亲人和员工遵守防火规定;违者停业整顿和处罚;造成灾害的,责任人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经常对铺位的防火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发现有问题及时整改或报管理办公室,及时制止各种违犯安全防火规定行为,确保自身铺位的安全。各户主确需加装照明或其它用电设备,必须报管理办公室批准,经核算容量由电工统一安装。义务参加商场消防员,参加消防器材演习,在发生紧急事故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万一发生火灾,要顾大局,积极配合与灭火行动。由于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营者或当事人自负与本公司人员无关。

附件2

经营秩序、卫生管理责任书

为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根据关于广场经营秩序、卫生管理的规定,特对广场内经营户制定如下责任:

一、 自觉遵守广场有关经营秩序和卫生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店档门前

“三包”制度,对自己经营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清洗、保洁。

二、 协助保洁员工作,共同营造宽松、洁净的购物环境。

三、 在广场内经营的各类商品要符合卫生管理条例。

四、 按照关于广场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

五、 严禁在场内住人和煮食,并不准在铺位内高音播放音响,大声喧哗、聚赌、吸毒、

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

六、 不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主动向顾客出具《商品信誉卡》,不销售假冒商品和不符

合卫生管理规定的商品,依法文明经商,不能对顾客强买强卖。

七、 经营户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八、 经营工具要按广场规定标准执行,一切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九、 经营者对商场内的各类公共设施要爱护、各店档主保护好自己经营范围内的设施,

不得任意破坏,如在经营中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的责任。

十、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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