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体育活动策划方案

大学体育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

激情五月,阳光体育。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大学的业余生活,给大家一个体现团队精神及凝聚力的空间,在活动中让大家增进友谊,从中学会团结,培养全体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竞争意识,打造一个我专业同学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我专业组织开展“激情五月”体育活动。通过这个活动,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构建团结友爱的校园气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发扬团结向上,努力拼搏。

三、活动单位

活动参与者;药学五班

四、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购买简单的体育用品,如毽子绳,羽毛球等。

2、由班级中爱好晚上运动的同学带动寝室的人晚上出去运动。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 1、 每天晚上8点以后,在班群里呼吁大家出去运动,想要玩什么的,一起找人组团。

比如,想要踢毽子,打羽毛球,跑步。

五、活动意义

推进同学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融合,增进同学之间的互动了解,增进同学之间的情感和友谊,更有利于打造和谐班级环境。

六、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如遇活动期间天气的变化,我们将另行通知;

2、活动时注意安全,由各班体委维护安全秩序。

 

第二篇:北京大学体育课程方案和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体育课程方案和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20##年5月修订)

第一部分  体育课程方案

一、前言

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体育教研部研究制定本课程方案和教学管理办法,经北京大学教务部批准于20##年9月实施。

二、课程目标

1.培养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能够根据自身体质健康状况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2.掌握2—4项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手段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

3.根据自身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通过体育活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喜悦,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与合作精神。

三、课程设置

 

                                                         

除开设上述体育课程外,每年暑期学校(第三学期)还安排部分体育课程,主要为毕业年级学生补修体育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4个体育课程必修学分,一学期只能选修一门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后获得1学分。

四、课程内容

1.本科生必修课(每学期只能选择1个项目)

(1)必修项目(指定必选)

男生:24式简化太极拳。

女生: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

全体学生:游泳。要求所有在校本科生必须通过游泳200米达标测试。

注:①游泳课的200米达标测试由任课教师安排,要求在深水池中、不限定时间、连续游完200米的距离,即达到合格要求;②如学生已具备达标能力,可不选游泳课(另选兴趣选项一门),但要通过每年春季或秋季学期组织的游泳200米达标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届时将公布于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网页及学校教务部网页;③不会游泳或不能达标的学生必须选修游泳课。

(2)兴趣选项(选择必修,每学期开设的项目略有调整)

网球,网球提高班,乒乓球,乒乓球提高班,羽毛球,羽毛球提高班,篮球,篮球提高班,足球,足球提高班,排球,排球提高班,游泳,游泳提高班,体育舞蹈,健美(男),形体(女),瑜珈,攀岩,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少林棍术(男),体适能,跆拳道,散打,击剑,剑道,曲棍球,地板球,棒垒球,中华毽,拓展,高尔夫,定向和徒步运动,汉字太极和养生。

(3)体育保健

体育保健课是专为身体异常、特型和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哮喘等不宜从事较为剧烈体育活动的疾病)、残、弱及个别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的以指导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属于体育必修课程,学生选修此课需提交校医院保健科的诊断证明,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上课。

2.本科生公共选修课

不占体育必修课学分,每门课程(每个运动项目)学习1个学期,成绩合格后获得1学分。

开设项目:运动、营养与减肥,黄帝内经与古导引,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桥牌。

3.研究生公共选修课

根据需要和条件每学期开设若干班级,每门课程(每个运动项目)学习1个学期,成绩合格后获得1学分。

开设项目:足球,篮球,排球,网球,台球,乒乓球,壁球,毽球,体育舞蹈,拓展。

4.通选课

面向本科生开设通识教育的奥林匹克文化课,2学分/学期,不占体育必修课学分。

5.运动训练课

为校代表队训练课,限本科4—6学年完成,具体规定见《北京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

五、体育课程成绩评定

1.获得体育学分

完成体育课程内容和考核,参加选修体育课学期的体质健康测试,获得课外体育锻炼规定分数,总成绩按照百分制予以评定,按照《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计算绩点。

    在所选体育课学期内,如课外体育锻炼未达到规定分数,体育课程总成绩为0分。

2.体育课程成绩结构

(1)太极拳和健美操

100分= 技术40分 + 12分钟跑10分 + 体质健康测试20分 + 专项理论10分 + 学习态度20分。

(2)其他项目

100分= 技术50分 + 体质健康测试20分 + 专项理论10分 + 学习态度20分。

(3)技术(太极拳和健美操满分40分,其他项目满分50分)

根据各项目特点,设定2—4项考核内容,制定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任课教师安排阶段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给予学生技术分数。具体学习内容和考核标准 见各项目的教学大纲。

(4)12分钟跑(满分10分)

太极拳和健美操课设12分钟跑,由任课教师在课中测试,达到或超过下表的距离换算为对应分数。

(5)体质健康测试(满分20分)

学生选上体育课的学期,需要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以耐力、力量、速度等身体素质为主,每项测评成绩换算成相应分数,其中长跑占10分,另两项身体素质各占5分,总分为20分。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则此项成绩为0分。具体测试内容和办法任课教师将会在体育课上通知,学生也可登录体育部网页查看。

(6)专项理论(满分10分):闭卷考试,考试试题从各项目专项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7)学习态度(满分20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课堂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其中出勤情况为15分,课堂表现为5分。

3.课外体育锻炼

课外锻炼是体育课程的一部分,学生选上体育课的学期,必须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并完成相应的分数。未完成规定的分数,体育课的成绩为0分。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关于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施办法》。

第二部分  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一、体育课程方案和体育教学管理说明

1.学生选修体育课有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期、自主选择上课时间、自主选择课外锻炼的五自主选课方式,体育课程设置了丰富的兴趣选项。

2.根据学校教学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不同项目的初级班、提高班,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

3.学生完成特色项目学习、学会游泳、获得体育课程4学分是毕业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

4.体质健康测试包括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国防生及医学部学生,不包括保健课、通选课、运动训练课及公共选修课学生。身体素质的学习和练习是教学的组成部分,通过体质健康测试进行考核,主要测试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等身体素质。身体素质测试项目每年进行轮换。

5.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授专项技术和专项素质,结合每学期的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安排一般身体素质的教学指导和练习,形成课内学习、课外锻炼、课外测试的课内外有机结合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在每周一次体育课的基础上再进行两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学生务必加强课外体育活动,通过长期的坚持锻炼发展身体素质,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6.学生因为皮肤病、心脏病、肝炎、肾炎、红眼病、严重沙眼、严重脚癣、支气管哮喘、急慢性中耳炎及鼓膜穿孔等身体疾病不能选修游泳课时,需要提供校医院保健科的诊断证明,经体育部教学主任签字认可,体育部教务老师备案后,可免修游泳课和免除游泳200米达标测试,改修其它项目的体育课。

7.学生选修游泳课,如未通过200米达标测试,则游泳课最多记载为59分,200米达标测试记载为“未通过”,游泳课需要重修。

8.学生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对体育意识的培养和体育课成绩的提高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教师要根据项目特点、运用合理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调动学生学习和练习的积极性。

9.如有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全部技术项目考试,则需要学生出示医院证明,免测项目只能给予该项目满分的70%。

二、班级人数及管理办法

1.体育必修课每班人数根据项目特点和场馆器材条件,在16—30人之间,每班最多为30人,少于16人的班原则上取消。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桥牌及通选课人数最多为100人,体育保健课最多为50人。

2.学生可根据学校教务部的安排自行通过教务部网进行选课。第8周原则上不再办理中期退课,如有特殊情况需退课,学生本人写退课申请,由任课教师签字,并报体育部教学主任批准后方可到教务部办理退课。

三、体育教学注意事项

1.开课后学生不允许在不同班级内擅自换班,也不允许非本班学生旁听课程。

2.学生要注意自身和同学的安全,如课上出现胸闷、心慌、头晕等身体不适状况,或身体处于疲弱状态,或发现其他同学出现不适,应及时向任课教师告知,由教师根据情况安排。

3.学生选上课后,需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准时上课,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体育课要求每次课考勤,尽量不要缺课。建议前6个学期修完4个体育必修课学分,以免影响保送研究生,或第78学期选课后因毕业实习、求职等原因缺课太多得不到体育课必修学分影响毕业。

4.学生上课应按照所选项目的要求,穿着合适的、有利于运动的运动服、运动鞋。不允许穿便装、牛仔服、皮鞋、拖鞋(游泳课除外);不允许戴围巾、太阳镜、接打手机、戴耳机等;女同学上课不允许披肩发。课前应根据相应项目的要求准备好所需的体育器材(例如球拍),选修游泳课的学生应准备好游泳衣、游泳裤、游泳帽、游泳镜等。

四、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是学生在网上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学校每学期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教学评估活动,学生应按教务部规定时间进入“网上学生服务中心”( http://dean.pku.edu.cn/student),进行网上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才能通过教务网及时查看成绩,否则期末将无法查看自己的体育课成绩。

五、体育课优秀率

    由于体育课程的特殊性,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加强课外体育活动,同时也为了加大教师调控体育教学的力度,体育课程优秀率控制在60%以内,即同一位任课教师所教同一项目的所有学生总成绩85分以上(含)的人数不超过60%。

六、关于考勤、缓考和旷考的处理办法

1.考勤:学生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是评定学习态度的依据。

(1)体育课为全程考勤,每次课教师要点名,并记录学生出勤和缺课情况。

(2)缺课包括旷课、病假、公假、私假。每旷课一次扣3分,私假一次扣2分,公假一次扣1分(要有院系或相关部门证明),病假一次扣1分(需有校医院等医院盖章的证明),迟到和早退一次各扣1分,扣满15分为止。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

(3)选退课调整期如没有上课,不论是否选上课,均以缺课记录,并扣1分。

(4)对于围棋、国际象棋、桥牌、奥林匹克文化等上课人数较多的课程,教师可以根据考勤原则、所授课程之特点及学生人数等情况制定考勤办法,记录出勤情况,记载平时成绩。

2.缓考:

(1)因伤、病或其它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应在考试前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缓考申请,提交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不参加该学期的考试,期末成绩记录为缓考。

(2)学生务必在下学期(或缓考课程开设学期)期末由学生联系原任课教师进行考试,获得成绩后由教师报到体育部教务办公室。

(3)只有因伤、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才可申请缓考,除此以外其它情况不允许办理缓考,均按照实际分数予以记载。

3.学生旷考的处理:学生无故未参加一项或若干项考试,则未考项的考试成绩为0分,各项累加后体育课总成绩不论是否超过60分均按照实际成绩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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