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个人培养计划

                                

                                

所在学院                            

专业领域                            

指导教师                            

填表日期                             


     

1.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工作中进行教学安排、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出适合每位研究生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本计划由研究生导师和教育硕士共同填写。

2. 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学习计划、论文工作(课题研究)计划和实践计划等。

3. 培养目标应体现专业特点。研究方向应说明本研究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培养方式提倡灵活多样,既要发挥导师的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术群体(即导师组)的作用。

4. 课程学习计划应包括修读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必读书目等。研究生全部课程应在第三学期末结束,课程名称必须依据本专业领域课程教学计划规范填写。学位课程(必修课程)须全部填写;选修课应选2-4门与研究生所在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课程,其他选修课可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也可跨专业选课。选课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但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5. 论文工作(课题研究)计划应包括论文研究的大体方向、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论文审核到论文答辩)、及拟安排研究生参加的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论文计划只要求填写原则目标,待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并获得通过后再详细填写《论文工作计划》。

6. 实践教学为必修环节,研究生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实践教学一般由研究生回原单位进行,并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结束时,须提交两份教案(教育管理专业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2份)及相关的教学评价材料。实践活动考核由接受研究生实践单位的领导与专业教师综合评定。实践教学考核“合格”为通过,计2学分。

7. 个人培养计划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完成。其中一份由研究生处备案,一份(经研究生处审核盖章后)由学院留存,另一份由研究生留存。研究生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学业。

8. 本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改动,经导师申请,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填写《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报研究生处批准。


 

第二篇: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个人培养计划

栾利涛 2013210197 艺术学院 学科教学(音乐)

王海涛 2013-7-23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学 号 所属学院 专业领域 导师姓名 填表日期

填 表 说 明

1.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工作中进行教学安排、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出适合每位研究生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

2. 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学习计划、论文工作(课题研究)计划和实践计划等。

3. 培养目标应体现专业特点。研究方向应说明本研究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培养方式提倡灵活多样,既要发挥导师的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术群体(即导师组)的作用。

4. 课程学习计划应包括修读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必读书目等。研究生全部课程学习应在第二个暑假授课时结束,课程名称必须依据本专业领域课程教学计划规范填写。学位课程(必修课程)须全部填写;选修课应选2-4门与研究生所在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课程,其他选修课可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也可跨专业选课。选课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但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5. 论文工作(课题研究)计划应包括论文研究的大体方向、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论文审核到论文答辩)、及拟安排研究生参加的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论文计划只要求填写原则目标,待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并获得通过后再详细填写《论文工作计划》。

6. 实践教学为必修环节,研究生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实践教学一般由研究生回原单位进行,并在第第四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结束时,需提交2份教案、1份教学案例(教育管理专业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2份)。实践活动考核由接受研究生实践单位的领导与专业教师综合评定。实践教学考核“合格”为通过,计2学分。

7. 个人培养计划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二份,在研究生入学后两周内完成。其中一份由研究生处备案,一份由学院留存。研究生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学业。

8. 本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改动,经导师申请,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填写《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报研究生处批准。

1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3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4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5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6

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