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组通?2012?2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度“江苏省高层次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就做好20xx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或现代服 — 1 —

务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已获得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的高层次人才。

5、创新在高校院所、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大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拥有重大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除给予个人经费资助外,还将给予团队持续3年的科技经费支持,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支持一批由高校、科研、三级甲等医疗和省级疾病控制机构引进的,能提升我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科研创新水平和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二、自主创业人才(A类)申报条件

自主创业人才是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 — 2 —

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4)20xx年1月1日以后来我省创业,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领)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20xx年5月15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位于省级以上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等创新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三、企业引进人才(B类)申报条件

企业引进人才是指我省各类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引进的,符合支持重点、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文化产业领域可放宽至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 — 3 —

出业绩;

(3)20xx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xx年5月15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创(领)办的;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

(4)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

(5)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类基地的;

(6)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的;

(7)民营科技企业;

(8)省辖市引才计划资助过的企业。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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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类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具体条件另行通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受理申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海内外发布引进人才公告,各市人才办根据本通知精神,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申报。获得过省“双创计划”资助的人才,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团队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获得过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不得与“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同时申报。

2、审查推荐。各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排序(推荐名额另行通知)。市科技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3、资格审核。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技术评审。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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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6、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7、确定资助对象。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确定资助对象。

五、资助名额和支持政策

20xx年度省“双创计划”拟资助引进人才400名。支持政策包括:

1、按综合评分高低,给予每人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助(免交个人所得税)。已获得过省政府“特聘教授”或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的,将原资助金额补足至100万元或50万元。

2、优先推荐进入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六、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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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省“双创计划”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15日。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将申报书打印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交各市人才办。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其中自主创业人才填报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填报B类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3、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创新创业计划书。

5、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20xx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用工有关证明材料;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以及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6、企业引进类人才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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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需提交《关于报送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情况的函》和《申报情况汇总表》,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一份。各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31日。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市人才办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市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严格申报条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开展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媒体面向海内外大力宣传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推荐引进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4、加强工作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及进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省委组织部联系处室: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张震,电话:025-83392370(传真);

省科技厅联系处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联系人:王建华,电话:025-83222067,传真:025-83227458; — 8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处室: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联系人:刘玮,电话:025-83236170,传真:025-83236093。

申报咨询电话:025-83300329、83305766。

附件: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3月6日

(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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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计划申报书(A类)

引进人才姓名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创办企业名称) 所 在 地 区 市 县(市、区) 单 位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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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须 知

一、本申报书(A类)适用于引进自主创业人才填写。

二、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内打“√”。

三、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

四、申报书第一部分“自主创业人才基本情况”中,“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一栏,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五、本申报书一式二份,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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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创业人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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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创(领)办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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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业企业创业计划书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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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对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支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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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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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计划申报书(B类)

引进人才姓名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所 在 地 区 市 县(市、区) 单 位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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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须 知

一、本申报书(B类)适用于企业引进高层次研发或管理人才填写。

二、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内打“√”。

三、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

四、申报书第一部分“引进人才基本情况”中,“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一栏,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五、本申报书一式二份,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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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人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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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人才的作用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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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人才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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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对引进人才提供支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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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方对引进人才提供支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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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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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一、事业描述。描述所要进入的行业,从事什么产品(或服务),主要客户,所属产业的生命周期与公司形态。

二、产品/服务。介绍企业特有关键技术的特点、水平和优势,主导产品相对于市场同类竞争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三、阶段目标。介绍创新创业的短期目标、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四、营销策略。介绍目标市场定位,上市、促销、定价等策略。

五、竞争与风险分析。主要介绍企业目前的市场竞争表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六、管理。介绍项目相关运作管理制度。

七、团队技能与人事需求。介绍现有团队情况与人事需求,需要引进哪些专业技人才、所需人事成本等。

八、财务需求与运用。包括融资款项的运用、营运资金周转等,并预测未来3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九、成长与发展。企业目前正在研发的项目及未来产品、技术发展方向,企业目前的经济效益及对今后一段时期的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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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类)

填报地区: 联系人: 联系人单位:

电话: 传真: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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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不同类型引进人才分类汇总,分别填报汇总表,并在表格右上方注明类别(自主创业人才:A类,企业引进人才: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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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高端团队人才申报手册

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手册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三月

目 录

1、20xx年度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公告??????????(1)

2、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 ???????????(5)

3、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8)

4、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书(参考样表)????????? (17)

5、团队计划评审要点???????????????????????(36)

6、团队计划常见问题解答?????????????????????(40)

7、关于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我市行业骨干企业”资质认定相关事项的通知 ??????????????????????????????(45)

8、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咨询联系方式??????????(47)

注:此手册仅供书面参考使用,详细内容请先登录“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系统” 查询、填报。网址:。

20xx年度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

计划申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宁政发[2012]305号)、《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119号)精神和要求,现发布20xx年度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简称“团队计划”)申报公告。

一、引进对象

(一)团队计划的引进对象为在我市企业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或新工艺研发项目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人才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且应同时符合以下六个基本条件:

1、团队人数为3-5人;

2、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团队成员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团队带头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xx年10月20日后出生),核心成员不超过55周岁(19xx年10月20日后出生);

5、团队成员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具有明显的关联性或互补性,且团队带头人与部分核心成员有过科研或学术合作经历;

6、团队成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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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且精通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

(二)人才团队应为20xx年1月1日以后(含)从南京以外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20xx年1月1日起至引进时间止的时段内无南京工作记录。人才团队应与企业签订正式或意向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短于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企业从国内引进的人才团队,人事关系应调入企业全职工作。企业从海外引进的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核心成员不少于6个月。人才团队应在入选后90天内完成正式到岗手续。

(三)人才团队承担的研发项目的产业领域主要为我市明确的6大类11个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软件与新兴信息服务产业、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新型显示产业)、生物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农业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轨道交通产业、卫星应用产业)、新能源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

(四)人才团队在研发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应已有技术积累或产业化经验的基础。

(五)“南京321计划”入选者及其团队成员,不再作为团队计划引进对象。

二、企业申报条件

(一)团队计划由引进人才团队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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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在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并纳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由中方绝对控股;

中央“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南京321计划”、 “南京紫金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如属非中方绝对控股,但入选者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企业符合其它申报条件的,也可申报团队计划。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申报团队计划的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

2、经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或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3、我市行业骨干企业。

(三)申报团队计划的企业20xx年度的销售收入应达到4千万元以上(含)。销售收入数据以独立的企业法人为依据。同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

1、销售收入小于5千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销售收入在5千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四)企业不能从关联公司引进人才团队,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上述公司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自身直接参股或被直接参股的公司等。企业每个申报期只能申报一个团队。已入选团队计划的团队成员,不再重复申报。未入选团队计划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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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人员,最多申报两次。已入选团队计划的企业,在项目未结题验收前,暂停申报团队计划。

(五)企业在申报团队计划前,应已启动研发项目,并取得初步进展。项目实施周期结束时,项目研发的产品应实现规模生产,且年销售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含)。

(六)企业应为人才团队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条件,其中企业为人才团队配套的项目经费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额度。

三、申报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申报时间:20xx年度团队计划自公告发布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

(二)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企业可登录“南京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系统”()注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和材料。

(三)申报咨询电话及信息查询

市团队计划专项办咨询电话:025-83151982、83151298。各区(园区)团队计划专项办咨询电话详见申报网站“年度公告”栏目。

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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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

引进计划的意见

宁政发[2012]3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就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从20xx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引进100个高端人才团队。

二、引进对象

高端人才团队是指由南京地区企业引进,以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工作为主要目标的人才团队。

团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团队必须在引进企业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团队核心成员为3-5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且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

(三)团队需与企业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团队带头人每年在引进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6个月。

三、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方绝对控股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高端团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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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行业骨干企业,省级以上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和充足的研发费用投入,对引进的团队有持续、稳定和较大强度的经费支持;

(三)企业能为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

(四)企业引进高端团队研发的项目实现产业化规模生产后,能达到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能够新增税收、带动就业。

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创办的企业也可申报本计划。“南京321计划”入选者及其创业团队成员,不再作为高端团队成员申报本计划。

四、扶持政策

申报的人才团队及其创新项目须通过专业评审和认定,经批准后,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每个入选团队给予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和10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所需经费由市、区县(园区)各按50%承担。项目经费资助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拨付。

(二)入选团队核心成员享受“321引进计划”入选者同等的住房待遇。

(三)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核心成员申报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及省市“友谊奖”、江苏省“双创计划”等。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

(四)入选团队在引进企业工作期间所产生的职务发明创造,获得国际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

(五)入选团队核心成员可按照省市产业教授的有关规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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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择优聘任至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和研究员岗位。

(六)鼓励企业通过海内外人才专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引进高端团队,按照企业所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团队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为入选团队核心成员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南京蓝卡”,并参照“321引进计划”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购房契税、特约门诊、境外驾照换领、子女入学等服务和待遇。

五、组织保障

(一)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高端团队计划列入人才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年度考核机制。

(三)本意见的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本意见由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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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

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人社?2013?1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有关委、办、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麒麟科技创新园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宁政发

[2012]30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发改、经信、住建、科委、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工商、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20xx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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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宁政发[2012]305号)精神和要求,做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下称“团队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高端人才团队是指由我市企业自主引进,以承担企业设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新工艺研发项目为主要任务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第四条 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团队计划的总体协调工作。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下称“市专项办”)具体负责团队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发改、经信、住建、科委、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工商、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区(园区)应明确职能部门,承担本区(园区)团队计划申报和后续服务工作。

第二章 申 报

第五条 人才团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才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人数为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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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团队带头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核心成员不超过55周岁。年龄以申报截止期为计算依据。

(三)团队成员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关联性或互补性,且团队带头人与部分核心成员之间应有过科研或学术合作经历。

(四)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且精通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

第六条 项目应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且能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人才团队在研发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应已有技术积累或产业化经验的基础。

第七条 人才团队应为我市企业新近引进,团队成员与企业签订了正式或意向聘用合同,且合同期限不短于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企业从国内引进的人才团队,人事关系应调入企业全职工作。企业从海外引进的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应累计不少于9个月,核心成员应不少于6个月,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证明为计算依据。

“南京紫金人才计划”、“南京321计划”入选者及其创业团队成员,不再作为团队计划的引进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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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企业是人才团队引进、使用、服务和管理的主体。团队计划由引进人才团队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团队计划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并纳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由中方绝对控股。

中央“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南京321计划”、南京“紫金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如属非中方绝对控股,但入选者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企业符合其它申报条件的,也可申报团队计划。

第九条 申报团队计划的企业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中国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的意见》(宁委发?2012?61号)明确的6大类11个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一)高新技术企业。

(二)经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或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三)我市行业骨干企业。

第十条 申报团队计划的企业在申报截止期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应达到4千万元以上(含)。同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

(一)销售收入小于5千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二)销售收入在5千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三)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第十一条 企业每个申报期只能申报一个团队。已入选团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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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团队成员,不再重复申报。未入选团队计划的申报人员,最多申报两次,且不得连续申报。已入选团队计划的企业,在项目未结题验收前,暂停申报团队计划。

第十二条 企业在申报团队计划前,应已启动研发项目,并取得初步进展。项目实施周期结束时,项目研发的产品应实现规模生产,且年销售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含)。

第十三条 企业应为人才团队在本市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条件,其中,企业为人才团队配套的项目经费应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总额。

第十四条 团队计划实行常年网上申报,集中评审。企业可登陆“团队计划申报系统”(www. njteamplan.org)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未确定接收企业的人才团队也可登录该系统提出工作意向,市专项办定期会同区(园区)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对接。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五条 市专项办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申报和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市专项办负责制定团队计划年度申报公告,明确申报具体要求,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认定。市发改委负责核实申报企业的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资质等。市经信委负责核实申报企业的产业发展领域、行业地位、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资质等。市科委负责核实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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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资质,团队成员的知识产权情况等。市工商局负责核实申报企业的注册信息、法人资格、股权结构等。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核实各自管辖范围内申报企业的纳税情况、销售收入、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等。市人社局负责核实团队成员的个人资质及背景信息等。市专项办综合上述资格认定结果,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

(三)专家评审。市专项办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人才团队及项目开展技术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进入实地考察的企业名单。

(四)实地考察。市专项办会同市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五)审定公示。市专项办根据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拟定推荐入选团队计划的企业名单,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由市专项办正式发布入选通知。

第四章 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入选团队的人才经费和项目经费,由市、区(园区)财政各承担50%。其中,人才经费一次性划拨,项目经费根据项目进度按3:3:4的比例分三期划拨。

(一)入选通知发布后,由区(园区)职能部门与企业和人才团队签订资助协议。人才团队应在入选通知发布后90天(含)内正式到岗开展工作。人才团队到岗工作后,市、区(园区)两级财政兑现300万元人才经费和30%项目经费。

(二)人才团队入选后,企业应在三年内(含)向市专项办提请项目中期评估,五年内(含)提请项目结题验收,以入选通知发布之日为时间计算依据。市专项办根据企业申请,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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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结题验收,评估验收结果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对通过中期评估的企业,市、区(园区)两级财政兑现30%项目经费。对通过结题验收的企业,市、区(园区)两级财政兑现40%项目经费。

第十七条 引进人才团队的企业所在区(园区)职能部门负责受理人才团队住房需求。为每位团队成员落实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免收三年租金。团队成员住房待遇也可通过发放租金补贴等其他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优先推荐团队成员申报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等。市人社局负责优先推荐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及省市“友谊奖”等。

第十九条 市科委负责受理团队成员在企业工作期间所产生的职务发明专利奖励事项。每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奖励标准为5万元。

第二十条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受理团队成员在宁高校院所教授、研究员岗位需求。按照江苏省产业教授的有关规定,每年度集中发布选聘产业教授的通知,组织申报。通过评审,择优聘任至在宁高校、科研院所教授或研究员岗位。

第二十一条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企业引进人才团队所支付的中介费用补贴需求。按照企业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团队中介费用补贴上限为30万元。

第二十二条 市、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团队成员及其配偶子女“南京蓝卡”申领和发放,以及相关政策咨询。

第二十三条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团队成员居留签注或者居留许可需求。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窗口,优先审核。对需在本市永久居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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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由市公安局逐级报请公安部审批,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四条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团队成员境外驾照换领需求。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窗口,手续齐全者经考试合格,给予办理驾照换领。

第二十五条 市住建委负责受理团队成员购买首套自住普通住房的需求。审核通过后,享受现行契税优惠税率。

第二十六条 区(园区)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团队成员特约门诊需求。统一至市卫生局办理《优诊证》,凭《优诊证》享受特约门诊服务。

第二十七条 区(园区)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团队成员子女入学需求。属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的,由团队成员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按学区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市教育局负责团队成员子女入学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监督推进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企业引进人才团队后,团队成员、企业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企业及区(园区)职能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动情况报市专项办。

企业引进人才团队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市、区(园区)财政资助及相关政策兑现服务自动终止:

(一)团队带头人发生变更。

(二)团队成员人数少于3人。

(三)企业终止或取消研发项目或未按期提请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

(四)企业不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继续经营。

(五)企业性质变为非中方绝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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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其它变动情况的,由市专项办会同市相关部门视情做相应处理。

第五章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团队计划督查考核工作。将其纳入人才工作考核体系,制定目标,分解任务,组织对各区(园区)、各部门团队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市专项办负责建立团队计划工作诚信档案制度。在实施团队计划过程中,对有违背诚信原则的企业或团队成员,做以下处理:

(一)终止资助资格和相关政策兑现服务。

(二)追回部分或全部市、区(园区)财政已拨款项。

(三)通报省市相关部门,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我市人才、科技、产业等相关项目。

(四)其诚信情况记录在案,并以适当方式向海内外公告。

第三十一条 市、区(园区)财政拨款通过特设账户进行监督管理。资助经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专项办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市专项办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释。

第三十三条 各区(园区)、市相关部门应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共同做好团队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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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书

(参考样表)

20xx年高端团队人才申报手册

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制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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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队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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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团队带头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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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团队核心成员情况(每人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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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团队引进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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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团队开展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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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计划评审要点

一、技术评审的要点有哪些?

技术评估阶段的评估指标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对人才团队的评价,二是对创新项目技术的评价,三是对保障条件和预期效益的评价。

1、人才团队评价

该指标评价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团队成员业务能力,主要评价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经历,重点考察是否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是否有在国内外知名机构或关键岗位的工作经历,是否有成功的技术创新业绩等。(2)团队协作合理性,主要评价团队的科研基础和团队结构,重点考察团队已有的研究基础与企业研发需求相符性,团队是否可以承担企业研发攻关的核心工作任务,团队成员能力、年龄、知识背景结构合理性等。

2、创业项目技术评价

该指标评价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技术先进性,主要评价研发项目主体技术水平、技术创新程度和技术竞争力,重点考察是否在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整体技术是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核心技术指标是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研发项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是否独创,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权益明晰;研发项目核心技术是否属于领域发展前沿技术,是否符合国家和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是否能够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等。(2)技术可行性,主 - 36 -

要评价创新项目技术成熟度和技术风险性,重点考察研发项目技术研究路线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核心技术是否比较成熟,配套技术是否基本具备,是否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的主导产品重要技术指标是否稳定可靠;核心技术是否不易被模仿或被替代,主导产品是否存在政策、环境、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制约,各项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是否得当等。

3、保障条件和预期效益评价

该指标评价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引进企业支撑能力,主要评价企业研发条件和资质能力,以及政策和保障机制,重点考察企业研发投入是否有保障,是否拥有业内认可的研发能力,对引进团队项目是否已有一定研发基础;企业是否建立了科学顺畅的团队管理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了对团队实施有效的政策激励和条件保障机制等。(2)产业化及效益,主要评价产品市场需求和产业化策略,以及目标规划和综合效益,重点考察项目的目标客户是否明确,市场需求是否较大,能否快速进入市场;产品竞争优势是否明显,竞争能力如何,是否能够预测市场、政策等风险,并有应对措施等。

二、综合评审的要点有哪些?

1、创新协作情况

1.1 团队成员创新资历/业绩

主要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的技术创新意识和专业知识背景。如团队带头人的技术创新水平和能力,团队核心成员拥有的知识背景和专业能力,在研发项目所属领域拥有一定的技术积累或产业化 - 37 -

经验。

1.2 团队协作及运行机制

主要包括:团队成员协作的合理性。如团队成员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关联性或互补性;团队带头人与核心成员之间的合作经历;团队成员在项目研发中的任务分工,与企业已有团队的合作情况。

2、项目技术情况

2.1 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

主要包括:项目所具有的新颖性和独创性。如创新项目技术具备的原创性、综合集成性或可应用的领域。可说明创新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程度,如为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

2.2 技术可行性和成熟度

主要包括:项目的技术方案、工艺路线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如项目技术的复杂程度、技术的依赖程度和可转化应用的程度,以及申报团队的业务素质、企业的生产线硬件设施等。

3、产品产业化情况

3.1 产品市场前景及产业化路径

主要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容量和市场营销策略。如国内外市场接纳该产品(或服务)的容量情况、未来市场前景及消费人群情况、市场营销策略和销售计划的合理性。

3.2 项目各阶段目标规划和综合效益实现

主要包括:产品(或服务)产业化实施计划的可行性,中期、结题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如市场目标的合理性、预期目标可完 - 38 -

成性、经济指标和社会目标的可实现性。

4、支撑保障情况

4.1 企业对团队的软件保障能力

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对引进团队的工作保障;企业与团队建立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政策。

4.2 企业对团队的硬件保障能力

主要包括:引进企业在经营管理、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基础;企业研发投入、基础、能力的情况;企业现有生产基础条件(如厂房、设备、仪器等)对项目产品产业化生产需求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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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计划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引进的高端人才团队的相关问题解读

1、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对团队成员教育背景和年龄方面有何要求?

每位团队成员都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团队带头人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xx年10月20日后出生),核心成员不超过55周岁(19xx年10月20日后出生)。

2、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对申报企业引进的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有何要求?

团队带头人与至少一名以上的其他团队成员有过科研或学术合作经历。合作经历应附相关证明,如项目合作研发证明、论文合作发表证明、共同工作证明等。

3、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对申报企业引进的团队人数有何要求?

团队总人数应为3-5人。

4、如何理解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政策中提及的“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

“国外著名高校”的依据是《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发布的年度全球高校排行前400名目录或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发布的年度高校目录。

“国内著名高校”是指全国“985”、“211”高校。

“国内外著名科研院所”是指依托国内外著名高校开设的研究 - 40 -

所,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的国内外研发机构,或中科院等国家级研发机构。

5、如何理解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政策中提及的“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

是指团队成员引进前曾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担任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以上职务。“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的依据是美国《财富》杂志或英国《金融时报》发布的年度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目录。

6、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政策中提及的“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体是指什么?

是指团队成员在引进前为已授权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发明(创作)人、被许可使用权人或权利人。

7、人才团队到岗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认定人才团队到岗应提供以下材料:与申报企业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引进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证明,在申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和个人纳税证明等。

8、团队成员,如为外籍人员或退休人员,在到岗认定中是否需要提供在申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外籍身份的团队成员,如果国籍所在国与我国已签署社保互认协议,则不须提供我国社保缴费记录,但须提供国外保险缴纳记录。团队成员,已达到退休年龄且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须提供社保缴 - 41 -

费记录,但须提供退休证明。

9、如何界定“人才团队应为20xx年1月1日以后(含)从南京以外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20xx年1月1日起至引进时间止的时段内无南京工作记录”?

人才团队的引进时间和地点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团队成员的引进前工作单位不在南京;

二是团队成员20xx年1月1日(含)以后到申报企业工作; 三是团队成员引进前如曾在南京工作,其时间应在20xx年1月1日之前。

驻宁非市属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在宁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属于从南京以外引进。

10、申报企业能从关联公司引进人才团队吗?

申报企业不能从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上述公司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自身直接参股或被直接参股的公司等关联公司引进人才团队。

11、人才团队在申报企业的工作时间是否有要求?

团队成员须在申报企业全职工作,其中:从境内引进的团队成员,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为12个月;从境外引进的团队成员,团队带头人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应大于9个月(含),核心成员应大于6个月(含)。

12、企业在申报团队计划时,是否可以引进外单位的内退人员? 申报企业应将外单位内退人员的人事及社保关系转移至本单位 - 42 -

后,才能申报团队计划。

二、关于申报团队计划的企业的相关问题解读

1、申报企业如下设子公司,申报团队计划时,是以母公司名义申报,还是以子公司名义申报?

取决于人才团队的实际聘用和使用主体,无论是以母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申报团队计划,都须符合团队计划对申报企业的各项条件。

2、如何理解团队计划中所指的“企业由中方绝对控股”? 是指在合资、合作的企业中中方资本金占全部资本总额的50%以上(不包括50%)。

3、人才团队已在申报企业工作,是否是申报团队计划的一个必要条件?

符合申报公告规定要求的人才团队,无论是否已在企业工作,均可申报团队计划。

4、我市行业骨干企业如何认定?

根据《关于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我市行业骨干企业”资质认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市行业骨干企业”由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负责认定。相关通知可查询团队计划申报网站()。

三、关于在线申报材料填写的相关问题解读

1、在线填写团队成员姓名的要求是什么?

团队成员姓名应与身份证或护照上显示的姓名相一致。

2、对团队成员上传照片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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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上传团队成员本人近一年内的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3、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是指什么?

指获得国内或国外最高学位所学的专业。

4、团队成员是否必须填写个人背景调查信息表和尽职调查授权确认书?

所有团队成员都需在申报团队计划时填写个人背景调查信息表和尽职调查授权确认书等材料,如不填写,将不能进入团队计划资格认定环节。

5、企业在申报团队计划时,关于团队的配套经费情况应如何填写?

应填写企业专门配套用于人才团队及其研发项目的人才经费和项目经费,以及每年度的经费执行计划。配套的项目经费额度须不低于1000万元。

6、如何界定项目研发周期?

项目研发周期须不超过5年。 每位团队成员在申报企业的聘用期限应大于项目研发周期。

7、团队计划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申报企业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首先由申报归口管理区(园区)进行初审。区(园区)审核通过的,由其网上提交至市专项办。区(园区)审核不通过的,将退回申报企业,申报企业修改后可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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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我市行业骨干

企业”资质认定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与市经信委研究决定,现就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企业申请认定“我市行业骨干企业”资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定条件

具备申请认定“我市行业骨干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具有健全完善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规范,主业突出,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稳健,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2、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4%以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近5年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5件)以上。

4、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较强的带动性。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

二、提交材料

1、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企业近5年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3、企业年初报统计局“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 45 -

表,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有关证明材料。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认定单位及联系方式

“我市行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的受理单位为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楼,联系电话:68788855

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 20xx年9月18日 - 46 -

南京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咨询

联系方式

1、南京市高淳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025-57338706

传 真:025-68613852

电子邮件:gcrsjzl@163.com 、gcrcxxp@126.com

2、南京市高淳区委组织部(南京市高淳区人才办) 联系电话:025-57338121

电子邮件:rck573387121@126.com

3、南京市高端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南京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25-83151982、8315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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